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

(省清单序号34、市清单序号14)

一、反馈问题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整改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鄂政发〔2018〕44号),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

三、整改措施

1、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检验监管,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工作,加强对尾气排放检验不达标的机动车管理;积极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全市光伏发电有序发展,有序推进风电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扬尘整治行动,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大气污染防治、工业烟粉尘以及堆场、料场、矿山等扬尘污染控制,加强燃煤锅炉淘汰“回头看”;加强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工作;认真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市区颗粒物、臭氧等污染物源解析工作。

2、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减排。推进重点行业生产技术改造,有效控制和削减挥发性有机物对环境的危害;鼓励企业绿色发展,建设绿色工业园区,积极推进绿色化改造,整体提升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水平。

3、严格落实产业政策,调整优化区域布局。加强绿色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优化重点工业布局,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或改造。严控过剩行业和重污染产业违规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开展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现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划定黄冈市城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积极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全市建设光伏发电、风电项目24个。加大道路清扫、洒水保洁,强化建筑、拆迁工地扬尘监管,督促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回头看”,对全市847台锅炉淘汰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加强工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印发《黄冈市工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开展建材、火电等行业和燃煤锅炉的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输送等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治理。持续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80个。全面完成全市在营374家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实施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创新“人防+机防”巡查机制,全面实施秸秆防燃预警系统,建设蓝天卫士点位462个;倡导生产利用,全市建立市场主体57家。开展了黄冈城区2018-2019年大气污染源解析,通过研究城区不同季节大气污染特征,以支持城市大气污染防控决策,实现“科学治霾,精确治污”。

2、全面推进重点行业技术改造,2018年实施228个,2019年实施298个。

3、严格落实产业政策,调整优化区域布局。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优化全市化工行业空间布局进一步规范化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全市化工行业空间布局进行了科学规划。全面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2018年27家、2019年4家化工企业已全部完成。

4、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改善,2020年1-10月,黄冈城区PM2.5(细颗粒物)累计均值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8%;PM10(可吸入颗粒物)累计均值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3天,同比增加36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9.5%,同比增加11.5个百分点。三项指标均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PM2.5和PM10两项指标已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五、整改结果及下步打算

反馈意见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不断提高精细化管控水平,进一步加大部门联防联控力度,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3日,共7天)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反馈 督察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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