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高级技工学校二期实训楼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工贸高级技工学校二期实训楼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南通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二期实训楼桩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NTS********3
招 标 人(章): 南通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章):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2 月21日
目 录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1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2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
二、投 标 须 知4
(一)总 则4
(二)招标文件5
(三)投标文件6
(四)投标报价9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3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4
(七)授予合同16
第二章 评标办法18
第一节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18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1
第一节 协议书21
第二节 通用条款(略)24
第三节 专用条款24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35
第五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6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7
二、授权委托书38
三、投 标 函39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40
投标报价封面41
总 说 明42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43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44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4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46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47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48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49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49
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50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51
暂列金额明细表52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53
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54
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55
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56
七、诚信承诺书57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58
第八章 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后审)58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59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0
二、授权委托书61
附件1无在建工程承诺书70
附件2无不良记录承诺书71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 羌晓毅
日 期:2013年2月21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13年2月21日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备案)
1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
11.1工程名称南通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二期实训楼桩基工程
21.1建设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东路296号校区北侧
31.1建设规模PHC-500(125)AB-C80-11静压预应力砼管桩: 405根,PHC-500(125)AB-C80-12静压预应力砼管桩: 4根,共4503m;工程造价约:120万元。
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1.1质量标准合格
61.1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为2013年3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13 年4月,施工总工期为 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71.1资金来源政府拨款及自筹
81.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础工程,具体投标须知1.2
916工程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报价
1012投标有效期为: 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13.1投标担保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银行汇票)
1214.1踏勘现场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136.1提交疑问材料
时间及方式如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应于2013年3月1 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不具单位名称、不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ntkfqztb@163.com)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招标办备案后,将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标和政府采购网上公布(www.ntkfqztb.cn-信息公示/资格后审专栏)。
1418.2招标控制价
编制依据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2004年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版、《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单价表》以及相应补充规定和现行省、市有关规定。
1518.3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
1618.4招标控制价拟定最高限价为 114.776569万元
1720.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 叁 份。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182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 2013 年3月 14 日 9 时30分
提交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南通经济开发区中央路51号,投资服务中心608室)
1924开 标开标时间: 2013年3 月 14 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南通经济开发区中央路51号,投资服务中心608室)
202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
2135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8%,其中工期保证金2%,质量保证金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2%; 竣工工资料保证金1%。
22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南通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二、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1.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桩基础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施工现状为准 。
(2)施工用水、电 已接至施工现场边缘,现场内施工用临时水、电管线承包人自行接入,费用自理。
(3)场内外道路 施工临时道路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自理 。
(4)其他: 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请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和费用。
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 施工资质。
2.2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资质。
2.3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4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2010年1月1日以后在南通地区承担过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桩基础(预应力砼管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以2010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施工合同,且已竣工的工程为准);
2.5其他要求:具体详见《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2.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形式。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500元(现金)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3.2电子专用光盘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购买、自行刻录。
3.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通过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标和政府采购网上公布(www.ntkfqztb.cn-信息公示/资格后审专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 2013年3月 1 日上午11时30分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指定邮箱(ntkfqztb@163.com)。否。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后,如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应于 2013年3月 1日上午11时30分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指定邮箱(ntkfqztb@163.com)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后,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上公布(www.ntkfqztb.cn-信息公示/资格后审专栏)。由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专用光盘可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南通市经技术开发区中央路51号投资服务中心六楼)购买。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上公布(www.ntkfqztb.cn-信息公示/资格后审专栏)中下载,具体操作方法可向招标办人员咨询。如因光盘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评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经招标办备案后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网上发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投标工程量清单以招标人在网上发布的最终版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
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2013年3月 1日上午11时30分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指定邮箱(ntkfqztb@163.com)。网上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废标处理。
8.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三部分组成。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包括 8.1.1、8.1.2、8.1.3、8.1.4、8.1.5、8.1.6、8.1.7 ;商务标包括8.2.1、8.2.2、8.2.3、8.2.4、8.2.5、8.2.6、8.2.7,资格审查材料包括8.3.1、8.3.2、8.3.3、8.3.4、8.3.5、8.3.6、8.3.7 、8.3.8 。
8.1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
8.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1.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8.1.3经过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8.1.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8.1.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1.6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8.1.7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无不良记录承诺;
8.1.8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2010年1月以后承担过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类似桩基础(预应力砼管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以2010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施工合同,且已竣工的工程为准)(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2项证明材料,两者缺一不可)。
8.1.8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2012年以来(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以上材料原件需编写材料目录并密封,以便在开标时核查,封袋上须注明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
8.2商务标
8.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2.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8.2.3投标函;
8.2.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总说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2.5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
8.2.6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人员表;
8.2.7本工程商务标电子标书壹套。必须使用“江苏省招投标标准化工具”专用光盘,且自行刻录。
8.2.8诚信承诺书。
8.3资格后审材料
8.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3.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8.3.3经过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3.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8.3.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3.6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8.3.7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原件、无不良记录承诺;
8.3.8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2010年1月以后在南通地区承担过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类似桩基础(静压预应力砼管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以2010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施工合同,且已竣工的工程为准)(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2项证明材料,两者缺一不可)。
8.3.9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2012年以来(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8.3.10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所有表格内容。
9.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第六章)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分开装袋密封。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必须按照前附表第11项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递交给招标人代表查验收缴,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继续有效: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单位名称。(开户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户:********7682。)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第11项。
13.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退还。
1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予以退还 。
13.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3.4.1放弃中标项目的;
13.4.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3.4.3按照本招标文件第36条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
13.4.4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4.踏勘现场
14.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4.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四)投标报价
15、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
16、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 16.1 种方式
16.1 固定单价报价。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约定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18标底及招标控制价
18.1本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且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将视其为废标处理。
18.2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前附表)
18.2.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执行国家颁发的清单计价规范,消耗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按苏建价〔2011〕812号文件执行)、有关费用标准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表、工程费用定额和计价办法执行;材料价格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取定(市场指导价没有的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措施项目费用考虑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和优化施工方案计取。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执行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现行建设工程招标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规定。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价格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等不可竞争费用在计算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时不调整。招标控制价=(标底价-不可竞争费用)×(1-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不可竞争费用
18.2.2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全套施工设计图纸及现有的设计变更、其他技术资料等。
18.2.3《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2004年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南通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版、按苏建价〔2011〕812号文件文以及相应的补充规定和南通市现行的有关文件。
18.2.4材料价格参照《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1期中的指导价及市场价,若无指导价的材料的价格,则按市场价执行。
18.2.5本工程报价不含桩基检测费,桩基检测费由建设单位据实支付。
18.2.6 不可竞争费按以下规定计取(计算基础:A、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B、为措施项目清单费用,C、为其它项目费用)
序号费用类 别费用名称计费
基数桩基础
1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
措施费基本费A0.9%
2考评费A0.5%
3奖励费A/
4规 费社会保障费A+B+C1.2%
5住房公积金A+B+C0.22%
6税 金税 金税前造价3.477%
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为暂定,最终以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的结果为准,否则在总价中扣除。现场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考评必须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一起参与,否则建设单位将不予认可。
18.2.7 其它有关费率:
A、临时设施费按A*1.0%计取;检验试验费按A*0.2%计取。
18.3 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相关说明以及招标价调整系数取值等,本工程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编制深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4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
招标控制价已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后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上公布(www.ntkfqztb.cn-信息公示/资格后审专栏)。拟定最高限价为 114.776569万元
18.5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
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在开标5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经招标人复核确有错误的,招标人调整招标控制价并在开标4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对招标人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应当在开标3日前向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书面投诉。招投标监管机构组织的复核只进行一次,相关复核费用按江苏省建设工程等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明确招标控制价和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价站(2009)2号)规定分别承担。
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9.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19.2套用本企业定额,无本企业定额可参照《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版以及相应的补充规定和南通市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材料价格可参照《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1期。
19.3投标单位可根据自己的施工方案及企业自身情况不低于成本报价。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等费率、暂列金额(使用权归业主方)不得调整。
19.4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施工现场,中标后不得以场地现状为由提出额外增加工程费用要求,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费用。
19.5本工程的水源、电源已接至施工现场范围内,再转接至施工场地的相关事宜由承包人自行安排,所需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9.6合同范围内各项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行报价。投标人应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期的各种风险及施工期间或以后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并计入工程报价,并一次包定,结算不作调整。
19.7 各投标人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进出场等涉及所有费用并计入报价,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和增加费用,招标人不再对此项费用另行签证。
19.8 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相关费用(含渣土证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19.9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9.10临时设施费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
19.11承包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19.12报价书中的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必须等于合价。如有误差,在结算时以综合单价金额小的为计算依据。
19.13其它未尽事宜在书面答疑中明确。
19.14建设单位经过实地考察决定管桩的品牌指定为:建华、海华、三和、国鼎四个品牌桩之一。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0.1.投标人应准备 叁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0.2.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商务标三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为壹份;资格审查资料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商务标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分别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0.3.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商务标必须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资格审查资料”或“商务标”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商务标电子光盘必须封装在商务标封袋中。
20.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第17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下列 23.1 种方式
23.1.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23.2.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方法
23.3综合评估法
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方式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电子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投标人不提供刻录于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上的电子标书,其投标将按26.12条作废标处理。
25、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6、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6.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6.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6.5投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6.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6.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26.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26.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6.10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不一致;
26.11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26.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
26.13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6.14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26.15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6.1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6.1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27.评标、定标工作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开发区招标管理中心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9.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0.电子标书与文本标书不一致时,以文本标书为准。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
31.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3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将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公布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公布的时间为两个工作日。
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判定废标的依据;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三)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
以上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具体的评审因素作出适当调整。
(七)授予合同
33.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33.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33.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
3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的形式为转帐支票。
36.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7.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身份证等信息。
38.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网上给予公布。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程序及办法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2、评标委员会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书面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备注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及单位公章的原件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法人授权委托书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相应年度年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均须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在投标单位);
7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近两年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桩基础业绩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2010年1月以后承担过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桩基础(预应力砼管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以2010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施工合同,且已竣工的工程为准)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两项证明材料,两者缺一不可)
9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2012年以来(2012年1月~2012年12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2012年1月~2012年11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10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
11企业履约情况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2)。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资格审查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资格证明材料”附表的要求并附有所有相应表格
三、商务标评标
1、资格审查合格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2、评分标准
2.1、投标报价(100分)
(1)确定有效报价和极端值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报价极端值是指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与次低报价相差超过5%(含5%)的最低报价。
(2)确定评标基准价
无效报价和极端值报价的商务标函得分均为零分,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并宣布确认。
当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单位多于5人时,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单位少于5人(含5人)时,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否则,在100分的基础上,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加1分,最多下浮a%,下浮超过a%的,在加足分以后,每多下浮1%扣0.5分(不足1%时按直线法内插计算)。
下浮率a共设3、4、5三个数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当众抽取其中之一作为本次的下浮率。
3、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节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南通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南通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实训楼桩基础工程
工程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东路296号
工程内容: 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桩基础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自筹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桩基础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3 年 3 月 日
竣工日期: 2013 年4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0 日历天。并以合同价的2%作为工期保证金。承包人须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发包人发包的所有的桩基础施工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若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的,工期保证金不予退还。因工期延误造成损失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并以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期之内如达不到本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则除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外,承包人还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整改到位达到验收标准,所延误工期不予顺延,造成损失的,还应据实赔偿;经返修仍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要求支付任何工程价款。
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在施工开始至施工结束由发包方进行考核,并以合同价的2%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承包人必须文明施工,否则,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竣工资料保证金:本工程以合同价的1%作为竣工资料保证金。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含竣工结算资料)后即予以退还,否则,竣工资料保证金不予退还。
7、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币种,金额,单位)
(小写):
8、组成合同的文件
8.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如有时)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8.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10、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1、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2、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盖法人公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节 通用条款(略)
具体详见(GF-1999-0201)
第三节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专用条款;(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5)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7)工程量清单;(8)图纸;(9)工程报价书;(10)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 其它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 。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现行建筑工程相关标准、规范 。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发包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行收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按甲、乙双方及监理共同商定的标准实施。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工程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叁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有关图纸内容 。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见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见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权力和监理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力。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职权: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施工条件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施工用水、电已接至施工现场边缘,现场内施工用临时水、电管线承包人自行接入,费用自理。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具备施工条件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提供相关资料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工程开工前办理完成。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于开工前进行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发包人于工程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经发包人同意由承包人采取保护措施,费用另行协商。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如发生双方友好协商 。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如发生双方友好协商 。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开工前提供工程实施的施工方案并报经监理及发包人批准。开工前提供桩的数量及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在进场前要制订对人员、机械设备的操作及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的安全制度;负责发包人的现场安全;按行政主管部门及规范要求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费用自理 。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根据发包方需求提供。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按行政主管部门及规范要求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自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竣工交验前的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自理。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经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其费用由监理工程师签证、计量并报发包人认可。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达到市文明施工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及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清理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决算价款中扣除 。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如发生双方友好协商.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提供工程实施的施工方案,每周一提供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接到承包人提供的相关报表后三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无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发生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造成工期延长的,承包人需办理延期手续,批准后方可顺延工期;由于甲方原因延误,工期顺延,但必须以书面签证为准;因施工方原因延误工程则除工期保证金不予退还外(本工程工期保证金为合同价的2%),另工期每推迟一天,缴纳违约金5000元;其他按通用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执行。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规定进行分项验收 。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 。
五、安全施工
安全施工:承包人应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范围之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上述风险,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国家政策性风险费用调整不在本风险范围内,材价格风险执行苏建价[2008]67号文件精神。
超出约定风险范围时的合同价款按以下方法进行调整:
1)工程量按实结算。
2)因设计变更及招标人要求变动的按照以下的计价办法结算:
①调整的项目(含调增及调减)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相同的,只调整工程量的变化,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②调整的项目(含调增及调减)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本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计价方法提出,下浮率同投标下浮率(1-中标价/标底价),下浮率的计算基数须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等不可竞争费用及其相应的规费和税金,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工程量增减在15%以内(含15%)的,其投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工程量增减在15%以上的,其综合单价按②方式确认。
3)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合同期内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参照执行《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文件规定执行,计算的差价进入分部分项计取相应的费用并同按投标价相对标底的下浮率同比例下浮。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2)发包人和监理人均认可的现场签证。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周一 。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施工合同签订且交纳履约保证金,并进场开工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管桩材料进场50%后支付合同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30%,提交全部完整竣工资料后支付合同价的10%,余款待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扣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外一月内付清。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以上合同价款的付款基数为合同价扣除发包人支付的金额(如有时)。如因设计变更后作重大调整,付款也作相应比例调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承包人应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向发包人按实提交所需甲供材料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如有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同通用条款。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同通用条款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同通用条款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同通用条款。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同通用条款 。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同通用条款 。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且须经发包人和监理人事先认可并提供产品的出厂证明、合格证书,要按规定在使用前进行检测或复试,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认可。
八、工程变更
29、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设计变更、签证资料必须及时报经监理及发包人确认,隐蔽性工程的变更签证要在三日内办理完成,其它变更签证半个月内办理完成,逾期签证发包人将不予受理。
30.确定变更价款
30.1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同合同专用条款第六条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1、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支付:如因设计变更后作重大调整,由本工程审计单位审核确认后,付款方可作相应比例调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一月内提供经监理工程审查通过的伍套完整的竣工图纸和竣工结算及其它资料,否则迟一天按每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无 。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发生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造成工期延长的,承包人需办理延期手续,批准后方可顺延工期;由于甲方原因延误,工期顺延,但必须以书面签证为准;因施工方原因延误工程则除工期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另工期每推迟一天,缴纳违约金2000元;其他按通用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的,除返工外,全部的质量保证金不退还,返工费自负外,承包人还应按合同总价的4%对发包人进行赔偿。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施工单位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或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退场,并按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50%款项结算。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建设主管部门 调解;
(2)当采取第 (1) 种方式不能解决时,双方约定向 南通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无
分包施工单位为: 无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发包人投保内容: 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险 。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承包人投保内容: 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险、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险、施工机械设备的财产险、第三人人员的生命财产险、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财产险。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正本贰份,副本捌份,共计壹拾份,双方各执伍份,分送有关部门。
47、补充条款
47.1合同外工程量的结算方式按标底编制依据计价并依据中标价相对标底价(下浮率的计算须扣除暂列金额、暂定价等不可竞争费)的下浮率同比下浮,经发包人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
47.2施工措施费投标单位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现行规定自行根据可行的施工方案进行报价,一次性包定,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47.3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规划、国土、水利、港监、消防、治安、人口、渣土、交通、交警、绿化、市政养护管理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对沿线企业、居民和行人的施工期间的影响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需发包人配合的,发包人提供必要的配合。
47.4文明施工措施费结算时以市造价管理处核定为准。承包人必须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地在市、区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按每有一起缴纳违约金5000元。
47.5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班子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工程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每天不少于8小时,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发包人请假。发包人将不定期进行考核检查,若发现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则缴纳违约金1000元/次,累计5次,则需退出施工现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47.6竣工验收前,承包人需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备案要求。
47.7承包人对现场人员的施工安全、现场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等负责。并就工地围墙、照明、防护、标志、警告信号和门卫等做出具体安排,并尽量减少扰民影响。
47.8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法令,或任何对工程有管辖权的部门的规章,并按要求支付有关费用。
47.9无论发包人是否给予了批准或同意,承包人应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工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完成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47.10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因承包人原因被责令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47.11合同工期结束时,工程项目部确保工完料尽场地清理达到进场时标准(或双方另行商定),环卫部门预收保证金由乙方负责清退。
47.12甲方代扣,代乙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应从工程款中扣除。
47.13本工程实行监理制度。
47.14发生下列情况,承包人不向发包人收取任何费用:
(1)甲自行分包工程,乙方免收配合费;
(2)承包人为保证进度和保证工程正常进行,采取的各种措施;
(3)施工期间清理建筑垃圾;
47.15施工单位不得拒绝完成建设单位在施工地点范围内变更或要求增加的工程内容。
47.16承包人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进出场等涉及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承包人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和增加费用,发包人不再对此项费用另行签证。
47.17承包人自行踏勘施工现场,不得以场地现状为由提出额外增加工程费用要求,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其费用。
47.18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桩基检测单位的正常工作。
47.19承包人不得拖欠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如有拖欠,在主管部门认定后,建设单位有权直接支付本工程农民工工资。
47.20工程结算时,施工用水电费扣除办法:施工用水、电量按现场装表计量数为准,单价按投标时采用的《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1期指导价。
第四节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南通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工程量清单及工程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
2、质量保修期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4.2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审定工程结算价的5%,本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日期为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
5.其他
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一、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2004年版。
3.《.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
4.《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单价表》。
5. 《江苏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版。
5.江苏省南通市其它相应的补充规定和现行的有关文件。
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现行的桩基工程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1.施工期间注意周边环境,减少对周围居民、行人的影响(交通、灰尘、噪音等)。
2.工程主要部位和特殊要求由建设、设计、监理三方讨论后以书面开式通知施工单位实施。
3.其余见设计院设计说明。
第五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工程
施工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 标 函
:
(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 日历天内竣工。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
(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汇入指定的账户。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的现金支票作为履约担保。
(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一、投标报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表格:
投标报价使用的表格包括:封—3、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表—10、表—11、表—11—1、表—12(不含表—12—6~表—12—8)、表—13、表—15—1、表—15—2。
2 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除承包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外,投标报价若为造价员编制的,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
3 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投标报价的范围
3编制依据等。
二、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三、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投标报价封面
投 标 总 价
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封—3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表—01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单 项 工 程 名 称金额(元)其 中
暂估价
(元)安全文明
施工费(元)规费
(元)
合 计
注:本表适用于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表—02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单 位 工 程 名 称金额(元)其 中
暂估价
(元)安全文明
施工费(元)规费
(元)
合 计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表—03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汇 总 内 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
1分部分项工程
1.1
1.2
1.3
1.4
1.5
2措施项目
2.1安全文明施工费
3其他项目
3.1暂列金额
3.2专业工程暂估价
3.3计日工
3.4总承包服务费
4规费
5税金
招标报价合计=1+2+3+4+5
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表—0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描述计量 单位工程量金 额(元)
综合 单价合价其中: 暂估价
本页小计
合 计
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
表—08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定额
单位数量单 价合 价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综合人工工日小 计
工日未计价材料费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材
料
费
明
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
(元)合价
(元)暂估
单价(元)暂估
合价(元)
其它材料费——
材料费小计——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3、未计价材料费是指安装、市政等工程中的主材费。
表—09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 率(%)金 额(元)
通用措施项目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1基本费
1.2考评费
1.3奖励费
2夜间施工
3冬雨季施工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5临时设施
6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
7赶工措施
8工程按质论价
专业工程措施项目
9各专业工程以“费率”计价的措施项目
合 计
注:本表适用于以“费率”计价的措施项目。
表-10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目名称金 额(元)
通用措施项目
1二次搬运
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3施工排水
4施工降水
5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6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
专业工程措施项目
7各专业工程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
注:1、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具体组成由投标人按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在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中列出。
2、本表中的“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和“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项目可以不进行费用组成分析,直接按金额报价。
3、专业工程中的“模板”和“脚手架”项目,除招标人另有要求的,一般应按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的计算规则进行费用组价。
表—11
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项
措施费用组成明细
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定额
单位数量单 价合 价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综合人工工日小 计
工日未计价材料费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材
料
费
明
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
(元)合价
(元)暂估
单价(元)暂估
合价(元)
其它材料费——
材料费小计——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3、未计价材料费主要是指安装、市政等工程中的主材费用。
表—1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 额(元)备注
1暂列金额明细详见
表—12—1
2暂估价
2.1材料暂估价—明细详见
表—12—2
2.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
表—12—3
3计日工明细详见
表—12—4
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
表—12—5
5
合 计
注:材料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 计—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1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 率(%)金 额(元)
1规费
1.1工程排污费
1.2安全生产监督费
1.3社会保障费
1.4住房公积金
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合 计
表—13
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等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
小计
注:1、此表由投标人填写。
2、此表中不包括由承包人提供的暂估价格材料。
表—15-2
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 别
产 地制 造
年 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MH)备注
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机构项目工程师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
总
部项目主管
技术负责人
现
场项目负责人
项目工程师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安全管理
计划管理
七、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你方的 (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绝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
2.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
3.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九大类人员及时到位,且全面负责工作。
4.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并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八章 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后审)
请各投标单位按以下顺序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建造师资质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7)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在2010年1月以后承担过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类似桩基础(预应力砼管桩)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在该业绩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以2010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施工合同,且已竣工的工程为准)(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2项证明材料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
(8)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9)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原件;
(10)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2012年以来(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复印件。
(11)上述(1)~(8)内容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开标时均须携带原件备查。
封面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1企业名称
2总部地址
3当地代表处地址
4电话联系人
5传真电子邮件
6注册地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主营范围
1.
2.
3.
4.
……………………………
10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1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1.投标申请人均须填写此表。
2.投标申请人拟分包部分工程,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
附表2:
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
近三年工程营业额
财 务 年 度营 业 额(单位)备 注
第一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第二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第三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注:1.本表内容将通过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2.所填的年营业额为投标申请人每年从各招标人那里得到的已完工程施工收入总额。
3.所有投标申请人均须填写此表
附表3:
近二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
序号工程名称监理(咨询)单位合同金额(万元)竣工质量标准竣工日期
1
2
3
4
5
…
…
注;1.对于已完工程,投标申请人都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定的承包合同或已签发的最终竣工证书。
2.申请人应列出近二年所有已完工程情况(包括总包工程和分包工程),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3.在建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附上工程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不填“竣工质量标准”和“竣工日期”两栏。
附表4:
财 务 状 况 表
一、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名称:
地址:
电话:联系人及职务:
传真:电传:
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单位)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1.总资产
2.流动资产
3.总负债
4.流动负债
5.税前利润
6.税后利润
注:投标申请人请附最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三、为达到本项目现金流量需要提出是信贷计划(投标申请人在其他合同上投入的资金不在此范围内)
信贷来源信贷金额(单位)
1
2
3
4
注:投标申请人应提供财务资料,以证明其已达到资格审查的要求。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要填写此表。
附表5
类似工程经验
投标申请人名称:
1合同号
合同名称
工程地址
2发包人名称
3发包人地址(请详细说明发包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与投标申请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
(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工程合同内容,如长度、高度、桩基工程、基层/底基层工程、土方、石方、地下挖方、砼浇注的年完成量等)
5合同身份(注明其中之一)
□独立承包人 □分包人 □联合体成员
6合同总价
7合同授予时间
8完工时间
9合同工期
10其他要求:(如施工经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
注:1.类似现场条件下的施工经验要求申请人填写已完或在建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每个类似工程合同须单独具表,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相关证明的工程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
附表6
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
投标申请人名称:
1.公司人员
人员类别
数量管理人员工人其他
总数其中技术工人
总数
拟为本工程提供的人员总数
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经历
数量
人员类别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10年以上5年至10年5年以下
管理人员(如下所列)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技术人员(如下所列)
质量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
材料管理人员
计划管理人员
试验人员
…
注:表内列举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随项目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附表7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职称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
附表8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职称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技术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
附件1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你方的 ( 工程名称 ) (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的申请,拟派项目负责人为 。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
拟派项目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招(2006)372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那么取消我方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你方的 (工程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的申请,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
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存在上述不良记录,你方即可取消我方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申请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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