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康综合市场“五化”改造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康综合市场“五化”改造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德清县武康街道兴康综合市场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兴康综合市场“五化”改造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
1.项目名称:兴康综合市场“五化”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
3.采购编号:德武采[2021]001
4.项目内容: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万) | 采购单位 |
一 | 兴康综合市场“五化”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 1 | 16 | 德清县武康街道兴康综合市场中心 |
备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6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采购预算,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
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A.拟磋商响应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求服务内容的供应商;(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B.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C.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1月23日起,至2021年 1月29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清县武康镇中兴南路228号4楼,电话:****-*******)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按以下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资料不齐将被拒绝),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填写磋商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2) 磋商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和复印件;
4)磋商响应方的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2020年9-11月或第三季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2020年9-11月或第三季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采购响应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A.磋商响应方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B.磋商响应方的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2020年9-11月或第三季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2020年9-11月或第三季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和复印件
D.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信用)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E.磋商响应方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供应商为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则必须提供此项;证明文件可以是房产权证、车辆行驶证或其他固定资产等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磋商答疑时间及现场勘查事项:
1、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采购文件内容的磋商响应方,均应在2021年 1月29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本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未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本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2、本项目建议供应商报名完成后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考察,不进行集中考察。
六、磋商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2月3日,14:00前(北京时间);
2.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3日,14:00止(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1年2月3日,14:00正(北京时间);
4.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德清县武康街道二楼大会议室
5.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磋商,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磋商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陈述原因,以(信函、传真加盖磋商单位公章)等方式通知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磋商响应方书面函件,则视为磋商响应方同意参加磋商。
七、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疫情期间相关防疫工作事项:
1、本项目只允许各投标人委派一名授权代表参与现场投标活动(即授权代表);
2、授权代表必须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自主申领),并做好随身携带身份证、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因不能出示“绿码”或体温异常等原因而影响竞标的,后果由竞标单位自行负责;
3、凡有流行病学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均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积极配合与防疫工作相关的登记、检查等事项;
5、其他注意事项: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等相关规定)。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德清县武康街道兴康综合市场中心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湖州市德清县兴康南路62号
2、采购代理公司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丽娜(项目负责人)、罗丹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德清县武康镇中兴南路228号4楼
3.采购争议监督管理机构:德清县武康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蓝女士
联系电话:****-*******
十、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1.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qztb.gov.cn
十一、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本代理机构所有。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2日
标签: 综合 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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