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夏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宁夏电力公司2013年第二批工程集中规模招标施工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信通分公司22楼传输机房修缮(ND/SGZ-2013-2-1)标书费:200元
(2)中卫供电局大柳木、七营等变电站标准化整治(ND/SGZ-2013-2-2)标书费:200元
工程概况及主要技术要求:详细内容参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1)信通分公司22楼传输机房修缮工程资质要求为:需具备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专业乙级或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
(2)中卫供电局大柳木、七营等变电站标准化整治工程资质要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质。
外省单位须具备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外进宁建筑施工和工程监理企业管理办法》(宁建(建)发〔2013〕5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6)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递交标书时间:2013 年 03 月 13日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
地址: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四楼电子评标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5号)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4.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3 年 03 月 14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在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四楼电子评标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5号)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3 年 02 月 22 日起至 2013 年 02月 28 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售后不退。并填写本公告中附件二:《标书购买登记表》,未填写《标书购买登记表》的不予受理。
7.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电力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288号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5号
邮 编: 750001
账户名称: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
****************8580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郭旭
电 话:
****-*******邮 箱: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