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花石镇泥湾村赵家机埠出水配套、上棕树塘整修加固工程

湘潭县花石镇泥湾村赵家机埠出水配套、上棕树塘整修加固工程

湘潭县花石镇泥湾村赵家机埠出水配套、上棕树塘整修加固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5日

采购合同编号:LYZC-********

采购人(全称):湘潭县石潭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同裕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花石镇泥湾村赵家机埠出水配套、上棕树塘整修加固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0】110276号

(3)项目内容:湘潭县花石镇泥湾村赵家机埠出水配套、上棕树塘整修加固

(4)项目承包范围: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34680

大写:贰拾叁万肆仟伍佰八十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整包

湖南同裕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

详见谈判文件

/

1

234680元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工期60日,如果因重大设计变更、汛期引起的时间延长或工程量超过原清单计量,工期相应顺延。

地点:湘潭县沉陷区综合治理指挥部指定地点

方式: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保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相应临时设施。工程量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GB50501--2007) 规定,工程量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文件和现场签证按实计量,按实结算。

4.付款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湘潭县审计局审计结算后支付至审结金额的95%,余额5%作为质保金,保质期满后经甲方现场验收无质量问题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遗留问题无息付清,质保期为一年。

2、工程款转账至约定账户。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R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政府采购办执一份,招标代理公司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2月

合同订立地点:湘潭县沉陷区综合治理指挥部

甲方:(公章)湘潭县石潭镇人民政府

乙方:(公章)湖南同裕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陈湘奇

委托代理人:黄高良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县支行

账号:182*****040018444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固 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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