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刑事技术设备(现场足迹勘查灯)招标公告

公安局刑事技术设备(现场足迹勘查灯)招标公告

海门市公安局刑事技术设备(现场足迹勘查灯)询价采购公告
询 价 单
编号:HMXJ*******
报价单位: (公章) 单位:元
名称
品牌
型号、配置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OR-ZJ60B现场足迹勘查灯
1盏
以上合计:人民币大写: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3年 月 日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
2、协议供应商须将本询价单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好交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投标箱;非协议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单一起装订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投标箱;过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 上午10:00,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至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登记并交纳100元工本费,投标人报价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报价后不得撤回,非协议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相关原件备查。
4、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报价单以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6、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中标供应商须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须到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
7、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万元。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安装完毕正常使用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清货款。
9、本工程必须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如不能按时交货并完工,将作经济处罚及1年内取消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10、中标供应商必须和采购单位签订供销合同书,并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
11、咨询电话:****-******** ********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2月 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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