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紧急采购森林火灾应急指挥设备的公告

关于紧急采购森林火灾应急指挥设备的公告

  为强化科技支撑,保障森林火灾应急现场指挥需要,现紧急购置森林火灾应急临时指挥场所设备一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名称:

  购置森林火灾应急指挥设备

  二、采购预算及内容数量:

  本次采购预算金额77930元,采购目录、配置参数、数量详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建设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7、供货产品必须来源正当合法,产品为品牌厂商出品的、全新的、包装完好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标准的原装产品,如交货产品不符合要求,采购方有权拒绝产品验收。

  四、报名时间和递交材料:

  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9时至1月27日4时,报名递交以下材料:

  (1)报名公司填写报名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5)报价文件(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装入独立信封(报价要求: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人必须负责项目货物费用、运输送货及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报价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以上材料纸质版在报名时间内送交(邮寄)到: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新围路1号惠州林业局办公大楼七楼701办公室,邮编:516003。

  五、资格审核确定供应商: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我局将对提交材料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供应商全部报价计算出算数平均价,并以报价最接近此算数平均价的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结果公示阶段,参与供应商可对本次采购活动提出异议。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通过组织验收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合同款。支付前成交单位需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的税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注:资金支付以财政资金落实为前提,采购人只负责办理相关付款手续,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引起货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货款延期拨付给成交单位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

  七、采购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电话:****-*******


*******.docx" alt="附件1:用户需求书.docx">附件1:用户需求书.docx

*******.doc" alt="附件2:报名表.doc">附件2:报名表.doc

*******.doc" alt="附件3:报价表.doc">附件3:报价表.doc


   惠州市林业局

  2021年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指挥 火灾 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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