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保险招标公告
固定资产保险招标公告
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固定资产保险项目,保险方案经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北京中汇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组织审查通过,受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财产保险机构(非保险中介机构),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保险项目
⑵项目编号:YNZZZB—2013—0058
⑶项目内容:
①财产一切险
投保险种 | 财产一切险 |
保险条款 | 经保监会备案财产一切险条款(2009版)及本协议中的各项附加条款 |
投保人名称 | 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投保人地址 | 云南省安宁市 |
被保险人名称 | 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云南昆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云南昆钢桥钢有限公司、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云南昆钢制管有限公司、红河钢铁有限公司 |
被保险人地址 | 包括但不限于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云南昆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云南昆钢桥钢有限公司、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云南昆钢制管有限公司、红河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和其他相关地址 |
营业性质 | 钢铁冶金、运输及相关行业等 |
保险标的地址 | 包括但不限于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云南昆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云南昆钢桥钢有限公司、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云南昆钢制管有限公司、红河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和其他相关地址所有保险标的所在地 |
保险项目 | 固定资产和存货 |
保险金额 | RMB265亿元(此保险金额为预估金额,以实际投保时确定的金额为准) |
保险价值 | 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
免赔额 | 每次事故免赔额:10万元 |
保险期限 | 2013年4月1日零时起至2014年3月31日二十四时止 |
司法管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 |
争议解决方式 |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投保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附加条款 | (1)自燃扩展条款(每次事故免赔额:相对免赔额人民币10万元) (2)盗窃、抢劫扩展条款 (3)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 (4)恶意破坏扩展条款 (5)自动喷淋系统水损扩展条款 (6)碰撞扩展条款 (7)供应中断扩展条款A (8)虫蛀、鼠咬损失扩展条款 (9)公用设施故障条款 (10)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B (11)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B (12)锅炉、压力容器扩展条款 (13)铁路机车车辆扩展条款 (14)建筑物变动扩展条款 (15)机动车辆条款 (16)检修扩展条款 (17)灭火费用扩展条款B(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18)临时保护措施扩展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19)清理残骸费用扩展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20)专业费用扩展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21)特别费用扩展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22)空运费扩展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23)重新安装费用条款 (24)厂区间临时移动扩展条款 (25)扩展承保新增地点条款 (26)场外维修、保养及改造条款 (27)临时移动条款 (28)增加资产扩展条款B(总保险金额的10%) (29)便携式设备扩展条款 (30)放弃代位追偿扩展条款 (31)放弃比例分摊扩展条款 (32)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33)重置价值条款 (34)错误和遗漏条款 (35)不受控制条款 (36)不使失效条款 (37)违反条件条款 (38)成对或成套设备条款 (39)72小时条款 (40)指定公估人条款(估损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时) (41)预付赔款条款B (42)索赔单据条款 |
②机器损坏险
投保险种 | 机器损坏险 |
保险条款 | 经保监会备案机器损坏保险条款(2009版)及本协议中的各项附加条款 |
投保人名称 | 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投保人地址 | 云南省安宁市 |
被保险人名称 | 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云南昆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云南昆钢桥钢有限公司、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云南昆钢制管有限公司、红河钢铁有限公司 |
被保险人地址 | 包括但不限于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云南昆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云南昆钢桥钢有限公司、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云南昆钢制管有限公司、红河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和其他相关地址 |
营业性质 | 钢铁冶金、运输及相关行业等 |
保险标的地址 | 包括但不限于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云南昆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云南昆钢桥钢有限公司、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云南昆钢制管有限公司、红河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和其他相关地址所有保险标的所在地 |
保险项目 | 机器设备 |
保险金额 | RMB147亿元(此保险金额为预估金额,以实际投保时确定的金额为准) |
保险价值 | 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
免赔额 | 每次事故免赔额:10万元 |
保险期限 | 2013年4月1日零时起至2014年3月31日二十四时止 |
司法管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 |
争议解决方式 |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投保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附加条款 | (1)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2)清除残骸费用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3)特别费用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4)空运费条款(每次事故免赔额:相对免赔额人民币10万元) (5)专业费用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6)重新安装条款(总赔偿限额为总保险金额的100%) (7)传送带、刀具扩展条款 (8)场外维修及改造条款 (9)索赔费用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10)试车条款/调试条款 (11)资产增加条款 (12)抢险施救条款 (13)完全置换价条款 |
③公众责任险
保险类别 | 公众责任险 |
保险条款 | 经保监会备案公众责任保险条款(1995版)及本协议中的各项附加条款 |
投保人名称 | 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投保人地址 | 云南省安宁市 |
被保险人名称 | 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云南昆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云南昆钢桥钢有限公司、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云南昆钢制管有限公司、红河钢铁有限公司 |
被保险人地址 | 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云南昆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云南昆钢桥钢有限公司、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云南昆钢制管有限公司、红河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和其他相关地址 |
营业性质 | 钢铁冶金、运输及相关行业等 |
承保地域范围 | 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云南昆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云南昆钢桥钢有限公司、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云南昆钢制管有限公司、红河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和其他相关地址 |
赔偿限额(包括法律等相关费用)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人民币50万元; 每个被保险人最高赔偿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 年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4000万元 |
每次事故免赔额 | 每次事故免赔额:10万元 |
保险期限 | 2013年4月1日零时起至2014年3月31日二十四时止。 |
司法管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 |
争议解决方式 |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投保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附加条款 | (1)交叉责任条款 (2)罢工、暴乱、民众骚动及恶意破坏条款 (3)恐怖活动条款 (4)电梯责任条款 (5)锅炉爆炸责任条款 (6)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 (7)提供物品及服务条款 (8)建筑物改变条款 (9)急救费用条款 (10)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 (11)救火费用条款 (1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第三者责任条款 |
⑷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服务方式:
在保险服务合同期限内,完成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固定资产“财产一切险”、“机器设备损坏保险”等企业资产保险险种条款规定内容的全过程保险服务。
3、招标范围:
保险机构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固定资产资料、投保保险产品种类要求和相关服务标准,按标段划分的投保内容分别完成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年度固定资产“财产一切险”、“机器设备损坏保险”等企业资产保险险种的全过程保险产品服务工作。
4、服务质量要求:
(1)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有关财产保险专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在承保能力方面,资本金公积金充实、分保渠道广泛、支持强大;
(3)在理赔方面,理赔环节少、理赔时间短、可提供预付赔款、便捷处理小额赔款;
(4)在防灾防损方面,可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提供风险管理方案、定期培训客户管理人员、提供防灾防损设备;
(5)在同类项目方面,有承保、理赔经验,在以往共保体中居首席地位;
(6)在服务人员方面,技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办事效率高;
(7)在服务网络方面,有现场服务机构、项目服务小组等等。
5、保险服务有效期:
2013年4月1日零时起至2014年3月31日二十四时止。
6、投标人资质:
6.1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6.2具备经营上述保险项目业务资格,且使用的各保险条款已经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6.3投标人须具有保险公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云南省分公司法定负责人对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书面正式授权;
6.4在近三年的经营中未出现经营亏损(以近三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认定的财务报表为依据),具有与本项目相应承保能力的保险公司;
6.5在云南省设有机构并能直接办理相关理赔事宜,有三年以上参与类似项目保险经验的保险公司。
本次财产保险服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招标文件自公告之日2013年2月22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昆钢在线,网址http://www.efanya.com,在首页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点击首页“采购通道”中的“招投标”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指南在首页“采购通道”栏目中点击“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投标在线用户操作帮助手册下载”进行下载)。
7.2投标人在注册前请联系“昆钢在线”首页技术热线电话:****-********确认是否已注册过投标人数据,注册期间的相关问题也联系技术热线电话解决;各投标人请确认电脑使用系统默认IE8.0以上浏览器登录“昆钢在线”。
7.3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传真提交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云南分公司法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年检的总公司或云南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上述原件在投标时提交)。
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联系人:金丽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
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招标文件(电子版)售后不退。
10、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3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3月14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12、投标地点:云南省安宁市昆钢宾馆一楼开标厅。
13、开标时间:本项目定于2013年3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4、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昆钢宾馆一楼开标厅。
1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应在2013年3月14日上午9:30时以前汇至云南昆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沛林
电话:0871-******** 138*****93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昆明安宁昆钢支行
邮 编:650302
联 系 人:高春福
电 子 邮 箱:kmgcf@yahoo.com.cn
电 话:137*****613
传 真: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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