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南李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农业综合开发南李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农业综合开发南李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二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NLZGQ2013-2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河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冀水农【2012】141号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

所属地区:
邢台

招标内容: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农业综合开发南李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二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农业综合开发南李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部分到位。招标人为清河县灌区节水改造建管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李庄灌区位于河北省清河县,是河北省中型灌区之一,共有干渠3条,支渠10条,总长160km,总面积50万亩,控制灌溉面积33.4万亩,设计灌溉面积2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2万亩,现有机井2232眼,其中深井130眼,解决了南李庄灌区13.2万群众的灌溉问题。
  本次招标项目为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农业综合开发南李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具体实施改造的范围为:南李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一期,建设容为1、民兴渠渠道清淤;2、丰收四支渠渠道清淤;3、丰收五支渠渠道清淤;4、丰收二渠渠道开挖、衬砌;5、南李干渠渠道清淤;6、后段庄南桥桥梁改建;7、修建量水设施;8、维修管理房屋。
  2.2计划工期
  施工总工期:123日历天。
  2.3招标范围
  二标段:民兴渠渠道清淤 (桩号0+000-10+000,长10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项目经理需为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已中标本项目其它两个标段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二次投标,已中标本项目其它任一标段的投标单位如参与二标段二次招标,投入使用的主要项目班组成员不得重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2月22日至2013年0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苏茂莉、辛玲,联系电话****-*******????134*****388????139*****683
 注:授权委托书中应标明委托人电话(手机)、单位固定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以方便代理机构与投标人联络。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03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河县灌区节水改造建管处
地 址:清河县祥和大街
邮 编:054800
联 系 人:王科长
电 话:****-******* 189*****14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80号长安花苑1-1-1502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139*****833
传 真:****-********
电子邮件:139*****833@139.com">139*****833@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清河县灌区节水改造建管处
联系人:
李经理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80号长安花苑1-1-1502
邮编:
050000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139*****833@139.com">139*****833@139.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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