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甲乡造价咨询定点服务招标公告

造甲乡造价咨询定点服务招标公告



造甲乡造价咨询定点服务项目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关于共享使用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造价、咨询定点库的通知》(长公易中心〔2018〕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予以公告,欢迎长丰县造价咨询入库定点单位报名及监督。

一、项目情况:

1.项目编号:ZJX*******

2.项目名称:造甲乡造价咨询定点服务项目

3.项目概况:造甲乡拟招1家造价单位为我乡提供1年造价编制服务

4.项目概算:造价服务费参照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皖价服〔2007〕86号);单个项目造价费用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计算,当服务费累计达到限额或服务期到期,合同自动终止。

5.造价服务内容: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签字盖章文本);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分析表。中标方需对工程质量进行内部审核,确保工作成果质量。中标方出具的清单编制成果必须保证误差率控制在±3%以内,如审查后误差较大,甲方有权拒绝支付造价咨询费。

6.资金来源:乡财政资金

7.服务地点:造甲乡境内。

8.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27日9:00

9.抽签时间:2021年1月27日9时30分

10.抽签地点:造甲乡四楼会议室

二、发包价格:99999元。

三、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按季度或服务期结束时付款,计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皖价服〔2007〕86号)执行。

四、投标人资格

1.本项目依据长公易中心〔2018〕5号文件实施招标,因此报名企业必须是文件印发时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造价咨询定点入库的20家单位(后附名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②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③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④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无报名资格: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2018年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造价咨询定点入库的20家单位:

①、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②、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③、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④、安徽皖瑞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⑤、安徽通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⑥、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⑦、安徽正大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⑧、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⑨、安徽国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⑩、安徽弘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鼎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华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功成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五、递交报名材料:

1、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①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④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企业请于开标前半小时,将上述纸质资料盖章件装订成册交至造甲乡一楼党政办,不接收电话或电子报名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六、预中标单位及预中标候选单位的确定:按招标人要求,本项目由招标人在上述备选企业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单位,另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候选单位。

七、中标公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产生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和县公管局网站上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违法情况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签订合同: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九、联系人及电话:

唐主任 158*****087****-********

田主任 ********73

十、其它

1.所有入库定点单位必须遵循《长丰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库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及《长丰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定点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监管,诚信投标及履约。

2.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本单位网站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changfeng.gov.cn/********.html)上发布。

长丰县造甲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标签: 定点服务 造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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