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监局办公场所设备更新购置项目的招标公告
上海市药监局办公场所设备更新购置项目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百瑞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药监局办公场所设备更新购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药监局办公场所设备更新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20-4331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上海市药监局办公场所设备更新,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安装完成交付使用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10、最高限价:*******.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安装完成交付使用 12、项目联系人:杨伟静 13、电话:138*****032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1-01-25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2-01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有效);(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4)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5)法人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1-01-25 17:00:00至2021-02-01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02-05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1-02-05 10: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128号6号楼3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128号6号楼3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携带密封的磋商纸质响应文件、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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