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冷水米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高山冷水米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根据鄂财产发〔2020〕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促进我县优质粮生产,加快特色品牌打造,经县发改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我县实施2021年高山优质冷水米项目,现面向全县遴选1家实施主体,请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具有生产经营资质,征信良好。
2、具有高山冷水米的生产技术基础,具备加工、销售渠道。
3、产品优质且具有一定知名度(具有地理标志产品者优先)。
4、能够完成不低于500亩的生产规模。需提供具体实施范围和面积(鉴于种植冷水米对环境的特殊要求,可以跨乡镇在适宜区域种植,但核心示范区面积要求相对集中,面积达到300亩。)
5、申报时需提交:(1)项目申请文件。(2)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技术措施和产量指标)。(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2月1日上午9:00点。
7、材料报送:县政府行政大楼350办公室。
联系人:汪丽 电话:133*****909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改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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