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环境技改工程-泰安作坊技改工程-泰安作坊博物馆工程主体结构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厂区环境技改工程-泰安作坊技改工程-泰安作坊博物馆工程主体结构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厂区环境技改工程-泰安作坊技改工程-泰安作坊博物馆工程
2、工程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号
3、招标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4、建筑规模:建筑面积7779.8m2。
5、结构类型及形式:剪力墙结构。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法律法规明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省、市颁发的相关地方性法规。
2、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3、招标内容:主体结构劳务招标。
4、招标方式:包清工、包辅料、包中小型机械及二级配电箱以下的施工用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施工场区临建(含办公区临建)的平米包干劳务承包、(最终合同单价以平米包干价格+综合单价形式为准)。
5、招标范围:
分包范围: 厂区环境技改工程-泰安作坊技改工程-泰安作坊博物馆工程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工程,包括图纸显示和根据图纸内容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所罗列之项目内容:
5.1 接管前期土石方、护坡、降水工程的照管工作及前期工程施工现场内遗留问题(包括并不仅限于边坡的支护、维护、降水、地下管线、硬化场地、障碍物、道路、围墙、架空电缆、周边建筑物以及周边道路的保护、完善及处理等)对地基处理工作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进行必要的完善;还应考虑地基处理工程的承包人用于降水系统的电缆、电箱等,保证这些设施不会受到损害,且降水作业不会因乙方的临时设施与这类设施的矛盾、交叉或其它由于乙方的任何原因而出现中断;
5.2 基底清土、桩头处理、土方回填、打钎、拍底、垫层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坡道、人防疏散通道、通风竖井、采光井、底板砖胎膜等部位以及汽车坡道位置的修坡等工作。地基出现特殊土质所产生的工作的延伸及配合;
5.3 底板防水层的找平层及保护层;底板砖胎膜;外墙防水层的找平层及保护层;地下室顶板防水层的找平层、找坡层、保护层及滤水层;为防水施工提供条件;
5.4 钢筋砼模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负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全部现浇钢筋砼结构、汽车坡道、人防疏通通道、通风井、人防结构、预制钢筋砼结构(制作安装)、设备基础、电箱基础及其他现场零星基础(含后续补充部分);钢筋砼结构工程应理解为包括钢筋工程、模板工程(含模板脱模剂)、砼工程以及与他们相关的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后浇带(含钢板网隔断和砖砌体)、止水带、沉降缝、施工缝以及设备基础、二次结构钢筋预留、预留洞、预埋件、预埋管、堵洞、开洞、封洞等;
5.5外脚手架工程:单双排落地架(挑架),由乙方负责(搭设、检查、维护、保养、拆除,拆除后的分类码放达到物资退场要求以及拆除后外墙洞的封堵等工作);
5.6 预埋件工程,所有经甲方批准的设计及在图纸上显示【含指定图集】的预埋件等均由乙方负责加工安装妥当;
5.7 配备足够的资料员(持有四川省遂宁市认可的上岗证),完成承包范围内资料的编写、整理,协助甲方项目资料员进行资料的整理工作。完成与其他专业分包单位交接范围内资料的编写、整理,协助甲方项目资料员进行资料的整理工作。提供满足当地建管部门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及相关部门文件要求的分包工程竣工资料、技术资料;上述工作不包括竣工图的绘制,但不只限于技术资料的填写、收集、复制、归档、提交;
5.8 设置专职文明施工班组及提供清扫、洒水等工具,负责现场办公区及生产区、厕所及道路的清扫、洒水,将本施工现场内的垃圾集中存放至垃圾池。结构验收前,现场施工范围内的文明施工由乙方负责;
5.9 负责配备有上岗资格证书的试验员(持有四川省遂宁市认可的上岗证)完成其承包范围内所有按规定要求进行的材料的检验、试验、见证试验,做好试验台帐;【包括试块、试件的制作、取样、取送、养护】;
5.10负责配备持有四川省遂宁市认可的上岗证书的信号工,负责指挥塔吊司机进行材料的绑扎、起吊、就位、卸料等工作;
5.11 负责配备专职的钢筋配筋人员负责钢筋翻样,钢筋翻样人员需熟练掌握钢筋翻样技能,在满足现场的施工进度、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前提下,能够节省钢筋的使用量;
5.12 负责材料的卸车、二次倒运、架料模板整理、码放、装车、退场时扣件的清理、模板上油等工作内容;
5.13 乙方负责修建钢筋加工棚及其防护、木工加工棚及其防护、库房、砂浆搅拌房、地泵防护棚、电箱防护棚、电箱基座、排水沟、塔吊基础(不含钢筋、混凝土主材)、场地硬化(不含钢筋、混凝土主材)等甲方未完成的临时设施;并负责在结构工程期间或完工后拆除现场内不需要的临时设施;
5.14 乙方在施工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必须对可能造成的噪音问题采取防范措施;
5.15 分乙方负责结构工程成品保护及成品保护的拆除;
5.16 乙方撤场前,所有经甲方批准的设计及在图纸上显示【包括不限于结构图纸、其他专业图纸、含规范、指定图集等】的预埋件、洞口预留、二次剔凿洞口的剔凿封堵、结构预留洞口(包括强弱电间、风道洞、新剔凿的洞口)的封堵、周边抹灰塞缝、 对于结构墙体无论因何种原因形成的洞口进行封堵;
5.17 对其他分包商及供应商(包括并不限于甲方的其他分包商、供应商,业主指定分包商、供应商以及其他专业承包商)的配合照管工作:包括并不仅限于现场的文明施工、临水及临电设施的维护、脚手架的维护、洞口及临边安全防护的维护、垃圾的清运、完工清理等,其费用须考虑在合同价中,且其配合照管工作均截止到本工程分包合同期满。
5.17.1开工到工作面移交给后续分包商之前凡须进行二次剔凿洞口的剔凿等均由乙方负责;由于其它分包商的施工错误需要重新剔凿的洞口,费用另议;
5.17.2开工到工作面移交给后续分包商之前本分包工程中所有结构预留洞口(包括强弱电间、风道洞、新剔凿的洞口)的封堵、周边抹灰塞缝由乙方负责;
5.17.3为其他分包商的放线提供参考点;在结构工程完成以后将轴线、标高线放至甲方所要求的部位上,并保证其准确性;
5.17.4服从甲方协调安装于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供其他分包商合理使用;
5.17.5负责现场砼地泵及输送管的照管与维护;
5.17.6负责现场辅助设施拆除,如地泵支座,模板预留在结构内支座等。
5.18脚手架,施工电梯,卸料平台由乙方负责(搭设、预埋件预埋、安装(含型钢、工字钢等)、检查、维护、保养、拆除,拆除后的分类码放达到物资退场要求以及拆除后外墙洞的封堵等工作);
6.辅助材料、设备
除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以外的为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的结构工程所列分项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材料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投入的辅助材料应满足施工进度及工期要求,如不能满足要求,则招标人有权购买部分辅助材料以满足施工要求,并将此费用从投标人签约合同价款中扣除。
本工程包含和未包含的辅助材料、机械设备详见:附件五“招标人及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机械等资源划分表”
7.中小型机械、机具
7.1包含除招标人提供的大型机械以外所有中小型机械及进出场、工器具和劳保用品,投标人提供中小型机械、设备(详见附件“招标人及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机械等资源划分表”)。
7.2投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的种类型号和数量,应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的要求,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最初进场的机械设备的种类型号和数量不能够满足要求,投标人应承担在投标阶段的考虑失误而带来的对实际施工的影响造成延误工期等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和调换。
7.3 由投标人承包的机械费已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发生的费用(包括机械进出场及装卸费用)。
8.临时设施
8.1除现场施工所需的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及公共照明外,施工现场所需的三级箱、施工作业层的照明(灯、线、漏电保护器、设备)、临建加工房的照明、开关、漏电保护器、照明线等都由投标人负责承担,并在投标人施工期间为招标人委托的分包单位提供照明,二级配电箱出线部分接线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必须承担对一、二级配电箱在使用过程中的修理、保养、维护的人工费及辅材;招标人将临水提供至消防主干管(含消防栓)及生产用水阀门,投标人承担临水的支管、龙头等安装、维护、保养的人工费及辅材,配备临水、临电人员各1~2名确保施工期间现场水、电的正常运转。
8.2场区硬化路面、坑边挡土墙、钢筋加工棚、木工加工房、库房、垃圾站、标准养护间、实验室、独立灯塔、防噪棚等的搭拆。
8.3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的安装、保管、保养、维护的人工费及辅材,保证施工期间的正常使用。
8.4职工进场教育、培训取证受教育费用;消防治安、生产、安全、质量、会议费用及社会义务费用(公民献血指标内相应费用)。
8.5投标人将自行产生的生活垃圾及自身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垃圾清理清运到现场指定地点,并负责建筑及生活垃圾外运时的装车工作。
8.6环境保护及职业病防治费用。为质量、工期、施工便利或其他因素而采用的技术措施费用及安全生产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
8.7 塔吊基础、外用电梯基础施工用工、配合塔吊、外用电梯附着、顶升用工、信号工。
8.8根据当地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本工程所需要的安全人员、提供必须的安全保护措施、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夜间警告灯、现场临边防护进行涂刷、保持现场围墙、宣传板的清洁并对临建设施妥善加以维护等;
8.9投标人应成立专职安全文明施工小组,负责自身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厕所及周边道路的清扫、洒水及政府要求的门前三包,保持整洁卫生;
9.合同综合单价中包含的配合用工
9.1包含活完场清用工、配合施工的架子及安全防护、起重、周转架料平台等的搭设,节假日及工人休息时间一定数量专人看护现场材料、料具堆放区进行巡逻,冬、雨季施工的措施用工;
9.2 包含CI设施用工(如:围挡拆除油漆、标牌及基础、标示等),消防设施用工(包括但不限于建安用工、看护水泵房用工),塔吊、外用电梯基础施工及拆除用工,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投标人应配备临水、临电人员各1~2名;包含投标人生活区的管理及辅助用工(指投标人对自身人员的管理用工,生活区的卫生用工);
9.3 包含场内所有材料整理及装卸用工,二次搬运用工(含塔吊盲区的材料倒运),收退料配合用工,因场地狭小导致的加工场地变化及材料重复倒运所产生的用工,模板退场时清理及维修用工,配合试验及结构检测用工;成品保护用工;配合检查用工。
9.4 包含塔吊指挥用工,塔吊夜间照明用工、塔吊料斗治安及协助塔吊、外用电梯、地泵安装及拆除用工,泵房值班人员用工;
9.5 包含测量放线用工,现场场区的探沟施工用工,各类剔凿(含结构偏差用工等)、修补用工,技术措施用工,现场排水挡水用工,水电及各专业施工队安装后(结构施工范围内)土建修补用工,预制后浇带挡水板用工,堵测量洞用工等结构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内发生的零星用工;
9.6 包含单次单项洽商、变更在50个工日(按工程所在地当地定额套取)以内用工(以最终施工图纸为准)。
10 .现场经费
10.1本工程合同价格中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的工资、国家补助、超出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加班奖金、劳保、食宿(含冬季取暖费)、差旅、交通(含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往返回家费用)、医疗、保险、注册、办证的费用等,招标人不承认赶工造成人员增加和劳动时间延长所提出的索赔申请;现场办公设备费用及非生产人员的工资。
10.2招标人提供办公房(不含设施),投标人应考虑自己现场办公设备和办公费用及非生产人员的工资。
10.3投标人需按法律、法规设置足额数量的专职质检员和安全员(离场超24小时提前报备)。
10.4投标人的专职质检员和安全员必须由招标人统一培训,持证上岗,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0.5若投标人安排的质检员和安全员经培训仍不合格,必须由招标人代为聘请合格的、足额的质检员及安全员,由招标人代发工资(工资标准由按市场行情确定,招标人代扣代发,直接从投标人工程款中扣除)。
10.6节假日及工人休息时间投标人应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人看护现场材料、料具堆放区,并配合招标人安保人员进行巡逻。
11.其他
11.1包含施工现场除大轴线以外所有测量工费用;招标人只提供原始基准红线和基准标高,投标人根据所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红线、基准标高进行定位和放线,对其准确性负责,并承担与此有关的费用。投标人自备所有测量仪器。保证本工程定位和放线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是投标人重要的合同责任和义务,投标人应为本工程所有的分包人、专业分包人和其他投标人等的工作提供所需的基准定位轴线、定位标高、控制轴线、控制标高,工程施工需用的50控制线由投标人提供,并在招标人认为必要时,提供主要轴线和其他控制或定位点,同时负责做好协调工作。
11.2包含投标人应根据图纸及招标人的要求在本工程的任何部位开洞、堵洞、线槽修补、预留洞口等以配合各专业工程穿管、预埋工作。
11.3投标人负责场内所有材料的整理及装卸用工,二次搬运用工(含塔吊盲区的材料倒运),收退料配合用工,因场地狭小导致的加工场地变化及材料重复倒运所产生的用工,模板、架料钢管、扣件等周转材料完工后的材料堆码整齐及退场时清理和维修用工,楼梯、墙、柱的护角防护等成品保护用工。
11.4搭设人行通道等处水平防护架及垂直防护架。
11.5各种成品保护(比如护角条制作与安拆等)。
11.6 按施工规范、图纸、施工方案的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发生的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和措施费(不含砼、砂浆中外加剂),机械降效及人工降效。
11.7投标人工人上、下班交通费。
11.8 投标人必须主动配合招标人完成本分包工程资料。
11.9 不可避免的工程技术间隙窝工费用;由于投标人失误造成的返工及损失费用。
11.10本工程合同综合单价中包含塔吊、外用电梯每月累计7天的维修时间,投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主张任何工期和费用索赔。
11.11 包含因施工组织需要的二次施工(比如大堂、坡道、地面层附属结构、台阶等)的人工降效,其工作和人工降效的费用已在投标人的结构平米包干综合单价作了考虑。
11.12已包含与机电专业、专业分包配合,为其提供无障碍的工作面、机电专业、专业分包除免费使用现场已搭设的脚手架,并保证脚手架符合有关安全要求;该部分费用已含在投标人的结构平米包干综合单价中。
11.13 投标人与装修队伍进行交接时(含结构交界面,周转材料的交接),若投标人存在遗留问题由双方队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招标人指定一方完成工作,所需费用均由过错方承担费用,待结算时从过错方扣除此笔费用。
11.14 签约合同价款包含民扰、扰民及政府行为和非政府行为造成累计停工30天以内停工费用。
11.15 投标人现场施工人员的生病、工伤由投标人负责,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第三方伤亡、生病其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11.16 因建设单位、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原因造成停工,投标人应自行安排遣散工人,招标人不承担误工损失。
11.17 包含其他投标人认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开办费用。
10.18 废钢材的处理由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书面确认处理的废钢筋数量,但所得费用归招标人。
11.19本合同单价不含税金,投标人按照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税金,因漏缴税金造成的处罚及相关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11.20投标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工程的现状,负责处理前期工程施工单位所有遗留问题(边坡支护、维护、降水、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的处理及修补等)所发生的人工费;
10.21投标人需提供1-3名的试验人员配合招标人进行试验,并负责试件制作、养护、搬运,现场内试件的试压等工作;
11.22投标人应预防大风、大雨、大雪、冬季及酷热天气,采取相应施工措施并承担各项费用;
11.23投标人应根据图纸的要求在本工程的任何部位开洞、堵洞、线槽修补、预留洞口等以配合各专业工程穿管、预埋工作。
11.24开工到工作面移交给后续分包商之前本分包工程中所有结构预留洞口的封堵、周边抹灰塞缝,二次剔凿洞口的剔凿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11.25投标人必须协助招标人资料员进行资料的整理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本分包工程竣工资料的绘制工作。
第三条 投标须知
1.工期及工期延误、顺延:
1.1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1年07月3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84 天,自招标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1.1.1任何一个节点未达到要求,均视为工期违约。中间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5000元;竣工验收工期,逾期竣工一个月内,每延期一天扣罚工程结算的万分之三;逾期竣工二个月内,每延期一天扣罚工程结算的万分之五;逾期竣工二个月以上,每延期一天扣罚工程结算的千分之一。若因发包方原因引起延误,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后工期按合同约定顺延。
1.1.2分包人施工时,应合理考虑工期,不得影响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除以上的情况外,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分包人必须坚决服从招标人的指挥,同时招标人有权对违反以上规定和不服从指挥的现象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
1.1.3分包人人应承担与周围群众及民间组织的协调、沟通、安抚任务,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分包人不能协调好与周围群众的关系而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分包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协调结果,并承担相关费用。
1.1.4分包人应按法律规定,自费向有关部门和法定团体呈交其统计文件并抄送招标方。并且总包人对工程实行周报和月报制度。工程周报在每周工程例会前一天报送招标人,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工程月报由分包人在每月25日前向招标人报送,主要内容包括《本月完成工程月报》和《下月施工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分包人应准时报送以上资料,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顺延支付时间。以上报告深度要求需符合招标人的相关部门要求。
1.2发生下列情况,投标方在两天内向招标方代表提出报告,经招标方代表确认,工期可以顺延:1、不可抗力;2、设计图纸发生变更;3、招标方代表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
1.3投标方应严格按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因投标方原因未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期每延误1天,罚款20万元。
2.质量要求:
2.1质量标准:合格,且达到免抹灰质量标准,并同时达到四川省优质结构工程、四川省观摩样板工地。同时还需满足设计要求和现行的验收规范。投标人应随时接受招标人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返修或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2.2投标人应确保本分包工程能够满足整体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的要求,并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实现整体工程的质量创优目标。本分包工程合同价格中已包含了投标人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达到质量创优目标相关要求并配合招标人实现该质量创优目标所需发生的相关费用。
2.3分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应达到100%,以招标人验收资料为准,每月统计结算一次。如低于协议标准,每出现一次验收未合格者,招标人将从本月工程款中扣除500~1000元。如因投标人分项工程在规定时间一次验收未通过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2.4质量问题整改率100%,以招标人对整改后验收资料统计为准,每月统计一次,如低于合同标准,每出现一次投标人未能按招标人要求整改完毕,招标人将从本月工程款中扣除500~1000元。
2.5投标人若因施工引起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比如裂缝等),投标人应无条件返修,招标人认为投标人不具备修复能力时,有权另行安排有资质承包商处理,修补产生的费用及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并直接从投标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6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接受招标人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返修或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
2.7其它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质量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减500~1000元工程款,并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2.8隐蔽工程的检查:隐蔽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时,投标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验收24小时前通知招标人代表参加,通知中包括自检记录、隐蔽验收的内容(资料)。验收合格的,经招标人报经监理、业主代表同意,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投标人在限制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对工期延误的损失。
2.9如投标人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属投标人违约,违约金按5 元/㎡(双方结算建筑面积)从综合单价中扣除。同时,由此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需要进行剔凿处理的,投标人处理不及时或不予处理的,招标人将按工期要求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处理,并按实际剔凿面积乘以200元/㎡单价所得金额在当月结算中扣除。
2.10质量奖项的获得并不代表投标人工程质量没有缺陷,投标人必须负责在整体工程(含装饰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对混凝土结构的缺陷进行修补(比如预留洞位置不准、遗忘预留洞、楼板标高不对等),以达到规范要求(所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后,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对结构缺陷进行修补,招标人可另行雇佣其他分包商进行修补,由此发生的费用招标人直接从投标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不足部分由招标人从投标人其他工程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工程缺陷无法修补,则直接拆除,重新施工,所有费用及延误工期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进行索赔。
3.安全文明施工:
3.1在结构施工期间确保获得四川省 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创优标准(合同单价中已包含达到此标准所需的费用),如因投标人原因不能达到此标准,属投标人违约,违约金按5 元/㎡(双方结算建筑面积)从综合单价中扣除。同时,由此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2本工程安全目标:死亡为零,事故重伤为零,工伤频率小于3‰。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除工程招标价的1%,死亡事故扣工程招标价的5%,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延误的损失。违反安全施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其费用由投标人自负。
3.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按违约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4.商务标
4.1招标人、投标人提供材料及设备明细见附件资源划分表。
4.2由于图纸做法暂未确定,招标人暂不能提供相应结构施工图纸,实际施工图纸出现结构不符或层高等有变化等等因素已包含在单价中,若出现,单价不予调整。
4.3按照四川省标化现场的管理要求,小卖部必须由招标人统一经营管理,投(中)标单位不得私自开办。如违犯规定,投标人按贰万元/次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勒令即时关闭。
4.4招标人在施工现场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投(中)标单位必须参与验收并同时办理保管和领用手续。材料、设备的归还及允许消耗的数量,执行招标人现场材料、设备的管理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有清理要求的,投(中)标单位不得计算任何费用。
4.5所有的混凝土拆模后表面不再进行抹灰找平,若发生,其费用由投(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直接从投(中)标单位的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4.6满足本工程质量目标、工期目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固定单价中。投(中)标单位认为达到该质量目标应增加的奖励也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如因自身原因达不到,按合同约定处罚违约金,并达到整改要求。
4.7合同外用工报包干工日单价,按照现场实际发生的签证确认量结算,所有合同外用工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生效。
5.技术标
5.1投标人在技术标中,对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防护、现场文明施工等,必须有针对性较强的保障措施。
5.2投标人在技术标中必须对劳动力的安排、各工种的合理配置、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拟派项目部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测量工、试验工(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附相关证件)等方面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要求投标人,无论发生何种情况,招标人一旦承诺建设单位需进行抢工,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自动调节劳动力满足施工需要,并不得因此而要求增加费用和索赔。投标人的抢工必须遵守四川省遂宁市关于夜间施工的规定,如果投标人有保证措施不扰民,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继续夜间施工,采取保证措施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3投标人必须对半成品或成品进行有效保护,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4主体结构劳务相关参数。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模板体系:基础筏板采用木模/砖胎膜;地下部分、地上部分均采用胶合木模体系。
6.现场踏勘
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自行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而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7.投标承诺书
7.1投标人须在投标书中承诺:在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不论什么原因,均不得调整合同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承诺书中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条件进行承诺。
7.3投标人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在施工平面布置的场地以及生活区及加工区内,不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另行计取二次及多次搬运费,此项内容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包干单价内。
7.4投标人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区域范围以及生活区、加工区内所发生的文明施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内。
7.5投标人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停工、窝工,中标单位在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后自行调节现场使用的机械和施工人员,不得计算任何额外费用及窝工索赔;
7.6投标人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一旦中标,所派出的作业人员是经招标人考察认定合格的;如实际进场人员与前期考察认定的队伍人员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中标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进驻现场,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若需离开现场外出,则必须经招标人项目经理同意,否则每发现一次对中标单位处以1000元的违约罚金。
7.7投标人承诺:提供能满足招标人制订的工程进度要求所需的劳动力和现场管理人员,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因投标人的缘故,造成工期拖延,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增加劳动力。并同意该费用由招标人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同时承担建设单位对招标人因工期延误做出的违约罚金。
7.8投标人承诺,一旦招标人发现中标单位现场劳动力不能满足生产进度要求或中标单位管理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质量下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能满足项目管理要求等,招标人在生产例会上或书面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均应无条件接受,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或整改;否则,招标人做出的任何决定,中标单位均无理由拒绝。
7.9投标人承诺:满足招标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并以独立的章节对相应的处理办法进行详细的陈述。
7.10投标人还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另行作相关承诺,招标人将视情况进行优先考虑。
第四条 报价依据以及报价中包含内容
1、劳务分包合同条款、招标文件条款及现场条件中所产生费用的描述;
2、市场人工费价格;
3、钢筋、模板、砼、脚手架等本工程需要的所有用工;
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相关零星工作内容的费用;
5、达到该工程质量要求所需发生的费用。
6、施工中发生的高温补贴费、管理费用、税金及其他与施工有关的所有费用;
7、办理与本工程相关的手续及应由投标人承担的费用;
8、施工现场、生活区、加工区范围内的材料二次、多次倒运;
9、中标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费用;
10、该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辅材和小型机具费用包括在包干单价中。
11、基坑(包含地下室电梯井坑、集水坑及塔吊基础等基坑)机械开挖过程中配合清土,人工清理基底余土槽底钎探、地基处理配合用工、基坑排水及机具(泵)、桩基配合用工、级配砂石褥垫层用工;
12、地下室垫层、地下室的防水找平层、保护层等内容的施工,以及塔吊基础、施工电梯基础及塔吊、施工电梯基础的防雷接地等内容的施工;
13、模板的制作、安装包括:模板制作(包括所有预留筋的留设、并在砼面上做出标示);模板装卸及修理;钢模板的打磨、模板刷隔离剂(包含材料费)模板及支撑的清理、垂直运输、水平运输、模板的安装、补缝、拆除、整理堆放;零星砼构件的模板制作、安装;建筑和结构图以及变更洽商中各种预留孔洞模板的制作和安装,自行搭设简易操作平台;浇捣砼时配备的看模工;
14、预埋件(含砌体预留筋)的制作及安装;对拉螺杆、限位筋的安拆;对拉螺杆割除外露部分并刷油防腐处理,对拉螺杆孔洞的修补;预留筋在砼面的标示,如果在预留筋标示位置不能剔出预留筋,则由投标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15、浇注前施工缝的处理、操作面内的清理、润湿模板;自制水泥砂浆保护层垫块、泵送砼浇灌、振捣、表面找平、养护、接(拆)砼输送管(含处理堵管、清洗管)及输送管支撑架的搭设和拆卸,后浇带的处理;砼浇捣完后,钢筋上的砂浆(砼)及操作面内的污染物应及时清除干净;砼输送管损坏,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16、钢筋的制作、绑扎、保护层垫块制作安放、钢筋的运输及浇捣砼时看护钢筋;操作面内的剩余钢筋及时收拢归堆,并运至指定位置堆码整齐,钢筋的废料长度不允许出现超过20CM以上长度的钢筋。钢筋直螺纹连接的套筒的安装费包括在包干单价中,不再单独计算。闪光对焊及电渣压力焊钢筋接头的人工费、机械费用及材料费包括在包干单价中,不再单独计算;
17、预制板及各类预制构件的搬运、吊装、灌缝、找平等工作;
18、混凝土结构穿墙螺杆及工字钢套筒眼的填灌修补;施工中所有方型孔洞及本工程结构图、建筑图上所示的安装预埋部分的预留预埋工作。配合安装施工做好各种预留预埋工作;
19、满足本工程施工所必须的支撑架、外脚手架、外架隔音棚、隔音网、施工跑道及工程所需的其它如:外墙施工作业脚手架、满堂脚手架、外挑架、外挂架、双排外脚手架、防砸棚、平台等架子、安全防护等的搭设、维护、改架及拆除。水平兜网、安全网的搭拆;满足本工程施工所需架体及安全防护的油漆(油漆由招标方提供)涂刷用工;负责施工电梯防护架的搭设;在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投标方派专门的架工班组和安全员,负责防护架、外墙脚手架的拆除、改架、维护、拆除及现场架料的保卫等所有工作。
20、自身施工范围内及现场所有周转架料进场卸车、搭设、拆除、清理、保养、修补,堆码在招标方指定的位置,架料退场时安排人员随车至租赁单位的卸货地点负责卸货;
21、工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内容不论任何具体情况不同时而可能增加的成本费用;
22、在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期间,需要抽水、排水时,由招标人提供抽水泵,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包括在包干单价中,不再单独计算。
23、墙面砼结构面的剔凿、修补直到满足规范要求的垂直度和平整度,费用均已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
24、配合整个工程期间的测量、放线(由招标方提供测量十字线,其余定位线均由投标方自行完成);
25、可回收安全网入库前的清洗、整理用工;
26、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的木跳板两端的加固用工及材料费;
27、投标方必须配合现场开竣工仪式,配合开竣工仪式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投标方不再另行计取开竣工仪式所发生的配合用工费用;
28、因现场施工场地、生活区狭小导致的各分部分项所有施工材料的运输及二次转运、装卸车费用以及人员的窝工费用;
29、配备足够本工程所必需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测量员、钢筋工长、各专业工长、安全员、材料员)及各特殊工种(试验工、安全工、焊工、电工、机操工、机修工、塔吊信号工(每台塔吊配备不少于2人)、测量工等作业工人及各种辅助工种人员,),且安全员不少于3人、负责安全文明施工人员不少于3人。投标方所配备管理人员必须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尤其是安全员与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投标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各特殊工种的工资、福利等一切费用均包括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30、现场配备的塔吊设备覆盖不到的工作面所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用,投标方不得向招标方索取任何费用和引发劳务纠纷及法律纠纷;
31、所有材料的场内运输及二次转运、堆码、装卸车费用以及人员的窝工费用;
32、为满足质量、工期、施工便利或其他因素要求而采用的技术措施;为确保冬、雨季施工期间正常施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综合单价内,不作任何调整;
33、履约期间发生的任何窝工及因气候等原因造成冬季确实无法施工时,投标方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可调剂施工人员,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综合单价内;
34、施工期间的工完场清的清扫用工、CI标化现场用工;迎接突击检查发生的用工;
35、投标方宿舍内、食堂内的临时设施及炊事、清洁等相应的用工,木工房、钢筋加工棚的搭设和拆除用工,搅拌机的操作和保养、配合安拆、清扫、清洁用工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不作任何调整;由于现场施工实际需要而发生的钢筋车间、木工车间的移位、搬迁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作任何调整。
36、生活区烧锅炉、打扫卫生及维修用工;施工现场内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及发生的费用;
37、整体工程各工作面内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用工;
38、配合现场临时用水电的安装、拆卸等用工;
39、由于投标方失误所造成的返工,投标方应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同时招标方追究因投标方失误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对投标方按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双倍处违约罚金;
40、工程整改期及工程保修期内发生的以及在工程交验时自身施工范围内的所有配合用工;
41、投标方应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交纳的费用;
42、自身施工范围内和协助其他分包的成品保护用工;
43、钢筋房、木工房的机具及其耗材费用;
44、现场用电由招标方提供至分配电箱(指不能直接给用电设备供电的配电箱),分配电箱以后的开关箱、电缆、电线由投标方提供(投标方提供的配电箱必须为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指定的品牌;
45、约定由投标方自备的工具和投标方提供的辅材;该工程招标方要求投标方提供的辅材和小型机具;
46、设计变更、洽商造成工作内容增加或减少,但未影响建筑面积增加或减少,则此部分的变更费用均不予调整;若设计变更造成建筑面积发生变化,则按照变更造成的建筑面积的增减量乘以合同的综合单价来对此部分的变更费用进行调增或调减。无论变更是否造成了建筑面积的增加或减少,本合同的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在建筑面积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出现的工程设计变更所需施工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中;
47、招标图纸以外的变更工程量,在施工前发生的任何结构或建筑上的变更,不增加任何费用;在施工后发生的变更工程造成建筑面积增加,据实调整,单价按本合同单价执行。
48、投标方施工现场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所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投标方不得就此为由而要求任何费用的增加;
49、春节及其他节假日期间,投标方应严格按招标方要求进行休假,往返费用及休假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50、投标方施工现场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并按照招标方要求佩带胸卡,费用已包括在合同综合单价。
51、连续48小时内的民扰;连续48小时内停电、停水;由于设计变更原因,连续5天以内等待变更的停工;由于机械故障或材料、机具供应不及时,连续5天以内的停工。
52、职工进场教育、培训取证受教育用工;消防治安、生产、安全、质量、会议用工。
53、各类剔凿、修补用工,水电及各专业施工队安装后土建修补用工等。
54、临水、临电、检验、试验用工。
55、由于设计变更、招标人指挥失误、水电专业施工配合不好,每次返工导致50个工日以内的损失。
56、现场内材料、中小型机具的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现场中小型机械安装就位、围挡防护、操作、保养、维护、维修等。
57、成品保护用工。
58、现场内其他各项不可预见用工。
59、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时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建筑面积的确定以按照结构施工图纸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其中保温、石材、幕墙不计算建筑面积)执行,计算规则中不计算建筑面积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不予以另行计算,无梁板结构所对应的部位(镂空部位)不计算建筑面积。
60、承包人税金的缴纳和发票的提供执行税务部门有关规定,如投标方不能提供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61、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第五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提供工程预付款;
2、工程结算按本合同单价*按合同清单计算规则计算出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3、工程款支付:双方根据现场每月实际完成形象进行核量,并办理月度劳务结算。主体结构封顶后每遇“五一”“十一”支付累计月度结算金额的40%,“春节”支付至累计月度结算金额的75%,主体结构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且劳务完工结算办理完成6个月内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85%,结构处理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预留结算总价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4、投标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以房抵款,抵款金额不超过最终结算额的10%。
5、质量保修金返还:工程质保期第一年支付3%,第二年支付2%,第五年最后1个月内扣除招标人委托的返修费用后无息返还。
第六条 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投标书需用密封条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3、投标资料应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人员及机械状况、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措施、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简介、项目经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楚容易辨认,否则,视为缺项。
4、所有资料用A4纸装订成册;
5、分包合同将以此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条款为依据签订,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综合考虑在自己的投标报价中。中标单位不得以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出现偏差为由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否则被视为投标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招标人终止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人可以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在施工中对投标人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或重新划分,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以此为由提出增加费用。如因招标约定的条件与实际施工图纸不同,造成工作量的增加或减少,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索赔。
7、招标方对未中标的单位不作任何赔偿及解释,对合作表示感谢。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
8.1投标书未按招标人要求密封;
8.2投标确认函的内容被修改或未按招标人要求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及法人代表章;
8.3投标内容、资料不全或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不清晰或未加盖单位公章;
8.4属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招标文件后的合同附件;
8.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第七条 时间安排
1.日程安排
2021年01月26日 上午10:00 领取招标文件;(实际以云筑网线上时间为准)
2021年01 月29日 上午10:00时前送投标文件;(实际以云筑网线上时间为准)
2.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第八条 开标、评标办法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由招标人招标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开标、评标。
2、根据投标书送达的顺序开启表述,并唱标。
3、招标小组各评委根据评标标准,按“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择优选取中标人。
4、开标及评标过程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对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议,招标人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5、本次评标办法为在满足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下,合理的低价投标人为中标人。
6、本次评标按公平竞争、合理低价的方法选择中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进行任何解释。
7、确定中标单位3日内进行公示。
招标联系人: 电话:
第九条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根据自身施工能力及经济实力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以及合理的价格,并确保该方案技术上可靠,经济上最优。
2、资金实力: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在招标人资金暂时不到位时,中标单位必须保证连续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
3、实施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是中标单位自有职工,严禁各种形式的转包。一经发现中标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4、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管理制度要求,所有工人必须居住在现场生活区,一律不得在外居住,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5、招标人生活区自行管理,投标人无条件服从管理。
6、招标人一旦宣布中标结果,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结果宣布后三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分包合同,并按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重新选择中标单位。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送前若有疑问,可与招标人联系。
8、若投标人,合同履约、质检验收、安全均以优秀完成,二次结构施工及二期工程施工将优先考虑。
9、施工期间业主及招标人组织施工评分,不满85分的施工单位,投标人有权直接清场,投标人无条件服从,按照当前已完工程量结算,并赔偿对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10、各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报价格式表进行报价(附件一)。
11、本工程保修期:本招标工程保修期同总包工程保修期。
12、招标方提供主要材料用量、周转材料及架设工具的控制
1、混凝土:损耗率为1%
2、钢筋:损耗率为1.5%
3、模板、支撑:U型托损耗率为3%、木方回收率70%
以上材料超损耗丢失或损坏投标方应照价双倍赔偿。
第十条 投标人必须接受合同文本中约定合同内容
1、投标报价书:附件一;
2、承诺函:附件二
3、劳务分包方履约承诺书:附件三
4、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附件四
5、甲方及乙方工作界面划分表:附件五
6、甲方及乙方所须提供的材料、机械等资源划分表:附件六
7、投标人项目班子成员组成:附件七
8、劳资管理规定:附件八
9、授权委托书:附件九
10、工期节点要求:附件十一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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