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依据
(一)遵循的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二)本工程施工设计文件
三、招标方式:
1. 采用国内公开邀请招标方式。
2.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①一个制造工厂对同一包件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②投标人在任何一个包件中不允许出现一个以上的投标。
③不允许同一制造工厂和其代理商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标准及程序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资金来源 :高速建设资金和自筹资金。
五、招标范围: 基层底基层32.5级矿渣硅酸盐缓凝水泥。具体材料细目、规格及型号以清单为准。
招标物资具体规格和数量见招标文件:
序号 | 物资名称及型号规格 | 包件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32.5 级矿渣硅酸盐缓凝水泥 | ZT1102-SALM201305 | t | 20000 | 暂定 |
六、招标人信息
1.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石安高速改扩建KJ1标路面项目部
2. 联系人:何礼恩
地址:河北省高邑县新城大街高速路出口沁源宾馆203室
邮编:051330
传真:
七、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 .发布招标邀请函时间:2013年 2月22 日。
2. 投标人报名:2012年2月 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附表1)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石安高速改扩建KJ1标路面项目经理部(电子邮箱:
********1@QQ.com,联系人:何礼恩,联系电话:
186*****600),原件一式三份购需招标文件时送达。
3. 招标文件发售
①发售时间: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2月26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②发售地点: 河北省高邑县新城大街高速路出口沁源宾馆203室。
③购需须知: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携带身份证明、投标申请表(一式三份)购需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以现金形式购需,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本,请自带储存设备。
4. 标前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费用和责任自负。
6.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至日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需在2013年2月28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提交电子文档)递交招标人,过时不再受理。
7. 答疑时间:招标人将在2013年2月 29日18:00前,拟定书面答疑资料上公布或传真方式给予答复。投标人收到传真,必须加盖公章回函确认。
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3年3月 3日下午13:00前在河北省高邑县新城大街高速路出口沁源宾馆208室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原件、投标保函以及投标文件等。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9. 开标
①开标时间:2013年3月3日下午13:00。
②地点:河北省高邑县新城大街高速路出口沁源宾馆208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
2013 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