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中心】黄冈白潭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HBHG-202101QT-001001001)招标公告
【黄冈市中心】黄冈白潭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HBHG-202101QT-001001001)招标公告
黄冈白潭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HBHG-202101Q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G-202101QT-********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黄冈白潭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已由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以2020-421131-70-03-0694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白潭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黄冈白潭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黄冈市白潭湖片区 建设规模:企业债券约12亿元(最终发行额度根据相关监管机构核准文件确定),债券期限为不超过【7】年。主承销商负责黄冈白潭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12亿元企业债券的承销工作;主要负责企业债券的发行策划、申报、审核、登记、发行、债券销售和发行后服务等全过程服务;协调项目执行过程中所需各中介机构及配套文件的出具,组建承销团并承担本期债券余额包销责任。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企业债券约12亿元(最终发行额度根据相关监管机构核准文件确定),债券期限为不超过【7】年。主承销商负责黄冈白潭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12亿元企业债券的承销工作;主要负责企业债券的发行策划、申报、审核、登记、发行、债券销售和发行后服务等全过程服务;协调项目执行过程中所需各中介机构及配套文件的出具,组建承销团并承担本期债券余额包销责任。 标段划分:无 计划工期:25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6-01 合同估算价:1440.00万元 | |||||||||||||||||||||||||||||||||||||||||
2.3其他:1.承销费率:不超过实际债券募集资金额的1.2%。(本项目涉及到除承销费之外的其它中介费用,如会计师费用、评级费用、评估费用、律师费用等包含在承销费用中,由甲方前期垫付,后期在承销费用中扣除。)2.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1.具有企业债券承销业务资格并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证书的证券经营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并盖章);2.具有券商的评级分类在A级及以上(以2019年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评级结果为准);3.作为主承销商,近一年至少完成过一项主体信用等级AA的公司在资本市场上成功发行企业债券的项目业绩;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并盖章);5.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提供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并盖章);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4)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当明确牵头人和成员以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1月26日至2021年01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02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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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 |||||||||||||||||||||||||||||||||||||||||
备注: |
标签: 债券发行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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