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线下]铅山县河口镇惠济河边一棵倾倒香樟迁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铅山县][线下]铅山县河口镇惠济河边一棵倾倒香樟迁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01-26]
铅山县河口镇惠济河边一棵倾倒香樟迁移项目
项目概况
铅山县河口镇惠济河边一棵倾倒香樟迁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铅山县滨江花城步行街77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2月0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FCG2021-01-25
项目名称:铅山县河口镇惠济河边一棵倾倒香樟迁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1B********9 | 铅山县河口镇惠济河边一棵倾倒香樟迁移项目 | 1 | 项 | 12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个月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授权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投标人为法人可不提供)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评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原件);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书面声明函原件);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保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7日 09:00 至 2021年02月01日 16:30
地点:铅山县滨江花城步行街77号
方式:上门报名领取“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查验)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2月0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五、开启:
2021年02月0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提供信用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页面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磋商采购公告发出以后)。 凡报名本谈判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谈判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注:凡报名了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采购,请在谈判会议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谈判文件存有疑问,请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文件向我公司询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铅山县林业局本级1
地址:铅山县河口镇
联系方式:138*****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铅山县滨江花城步行街77号
联系方式:15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先生
电话:13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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