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防汛物资招标公告
救灾防汛物资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YCZFCG2020-A1225-1
(二)项目名称:应城市应急管理局救灾防汛物资和装备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应财采计[2020]A1225-1号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四个包:
(1)项目包段名称:应城市应急管理局救灾防汛物资和装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项目包段编号:YCZFCG2020-A1225-1-1;
最高限价:89.9830(万元);
采购需求:防汛应急排水设备、块石、碎石、黄沙等;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2)项目包段名称:应城市应急管理局救灾防汛物资和装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项目包段编号:YCZFCG2020-A1225-1-2;
最高限价:80(万元);
采购需求:消防装备,包括 消防救援车、应急救险车;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3)项目包段名称:应城市应急管理局救灾防汛物资和装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项目包段编号:YCZFCG2020-A1225-1-3;
最高限价:135.6650(万元);
采购需求:救灾帐篷、折叠床、防寒服等(详见货物需求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4)项目包段名称:应城市应急管理局救灾防汛物资和装备采购项目第四包:
项目包段编号:YCZFCG2020-A1225-1-4;
最高限价:93.0350(万元);
采购需求:通讯及照明装备,包括卫星便携站、卫星电话等(详见货物需求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情请点击本公告下方链接自行下载
(三)项目预算:398.683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398.683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1年01月26日至2021年01月28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及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hbjhywfz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征求意见公告的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将反馈意见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于本需求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见本公告下方联系方式).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情请点击本公告下方链接自行下载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应城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应城市广场大道18号
联系人姓名:宋先生
联系电话:139*****19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南国大家装A2栋2010室
项目联系人:岳经理
联系电话:185*****229(邮箱:hbjhywf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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