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县恰勒什海乡牧区节水灌溉示范招标公告
吉木乃县恰勒什海乡牧区节水灌溉示范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疆吉木乃县恰勒什海乡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经新水农水【2012】9号文批准已列入建设计划,新疆阿勒泰地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已完成实施方案设计,阿地财建[2012]164号下达建设资金,项目法人为吉木乃县水利管理总站,招标人为吉木乃县水利管理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标禾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恰勒什海乡牧区水利示范项目本次实施面积为4230亩,净灌溉面积为4000亩,为自压滴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沉淀池的施工,首部过滤设施和施肥器安装、地埋管道铺设以及地面管网的安装。
本次招标施工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沉淀池1座,首部系统4套,铺设地埋管23278米,铺设Φ125的PE支管共21420米,铺设滴灌带428.4万米。
计划工期:2013年4月15日开工,2013年7月15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注册资金在壹佰伍拾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从业单位登记备案核准证》,且近2年施工过不少于1项自动化灌溉工程,信誉可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报名企业按上述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购买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对投标人携带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从业单位登记备案核准证》、自动化灌溉工程施工业绩合同等原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确认,并请投标申请人各备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二份。
4.2凡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 3 月 8 日至2013年 3 月 12 日,每日上班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为:吉木乃县水利局。
4.3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4 月 3 日10:30时,地点为阿勒泰市温州大酒店十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3年 3 月 13 日11:00时在吉木乃县水管总站门前(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木乃县水利管理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标禾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木乃县水利局 地址:乌市新医路金辉诚信大厦1-2405
邮政编码:836800 邮政编码:830000
联 系 人:张文杰 联 系 人:陈建飞
电 话:138*****690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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