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消防车、职教城管委会教练车招标公告

消防局消防车、职教城管委会教练车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鞍山市消防局消防车、职教城管委会教练车采购 有效期:2013-02-25 至 2013-03-16
撰写单位:辽宁省地市用户-鞍山市 撰写人:鞍山市
招标公告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鞍山市消防局、鞍山市职教城管委会委托,对“ 鞍山市消防局消防车、鞍山市职教城管委会教练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AGJCG2013G00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产品名称
采购最高限价(万元)
01包
消防车
375
02包
消防车
300
03包
小型教练车
62.8
04包
大型教练车
55.5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4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第一包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注册资金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6. 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7.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至2013年3月20日,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七、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四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准。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3月20日 13 :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九、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消防局、鞍山市职教城管委会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
合同签订咨询电话:****-*******
履约验收咨询电话:****-*******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鞍山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文件招标项目名称:鞍山市消防局消防车、职教城管委会教练车采购招标文件编号:AGJCG2013G009编制文件单位: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 录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评标方法附 件:1.投标人须知2.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3.政府采购合同条款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说明: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 招标公告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鞍山市消防局、鞍山市职教城管委会委托,对“ 鞍山市消防局消防车、鞍山市职教城管委会教练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AGJCG2013G00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包号产品名称采购最高限价(万元)01包 消防车37502包消防车30003包小型教练车62.804包大型教练车55.5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4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第一包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注册资金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5. 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6. 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7.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7.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即日起至2013年3月20日,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五、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六、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七、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四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准。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3月20日 13 :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九、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鞍山市消防局、鞍山市职教城管委会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评标结果咨询电话:****-*******合同签订咨询电话:****-*******履约验收咨询电话:****-*******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第一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概述本次招标项目车辆。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本次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5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6样品要求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样品7最高限价及投标保证金包号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包号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01375023000362.8 0455.5说明:1.超过每包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2.投标保证金:按采购最高限价的1%。3.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分钟;以汇款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3日内汇入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须在汇款单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如项目分包需注明所投包号。开标当日投标人须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凭汇款单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4.收取保证金的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226房间。5.收款单位: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分行建鞍支行7.银行账号:****************0808.联系电话:****-*******8评标委员会人数共5人,为机电、车辆类专家。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10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2资格后审本项目不进行资格后审。13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4询问和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投标人须知38.询问和质疑。15质量保证金第一包、第三包、第四包合同总金额的5%,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清。 16其它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项目项目及审核内容格式装订顺序投标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投标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1-1投标文件的封皮21-2投标文件的目录31-3资格性证明材料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1经过上年度有效年检第一包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第二、三包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2-2招标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2-3资质及认证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4项目业绩或者案例要求:需提供2-5如果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须具备投标产品(投标产品的包号及名称)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不需提供投标产品的品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强制采购产品不需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资料(产品说明书、产品样本或彩页、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功能测试报告等技术资料之一,正本中提供原件)不需提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果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是联合体投标的,提供共同投标协议,且正本中为原件其它2-6符合性证明材料投标函53-1开标一览表63-2分项价格表73-3设备价格明细表83-4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 93-5技术方案(不需提供)制造厂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1、包号及产品名称2、副本复印件3、经过上年度有效年检4、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 不需提供投标产品(包号及名称:)的制造厂商资质及认证要求: 不需提供投标产品(包号及名称:)的资质、认证、许可、入网、检测报告要求: 不需提供样品:不需提供其它其它材料招标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最低评标价法)4-1重要提示: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在装订投标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中“投标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 格式1投标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收件人: 投标文件(正本)所投包号:第 包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公章):收件人:投标文件(副本)所投包号:第 包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收件人: 开标一览表所投包号:第 包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公章):收件人:投标产品光盘(U盘)(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光盘或U盘)所投包号:第 包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月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格式2鞍山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格式3投标文件目录一、资格性证明材料1.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所在页码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在页码1.3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所在页码……二、符合性证明材料2.1投标函………………………………………………………………所在页码2.2开标一览表…………………………………………………………所在页码2.3分项价格表…………………………………………………………所在页码2.4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在页码2.5项目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所在页码……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 共 页,在此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 格式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我公司(或企业、单位)任(董事长、经理、厂长)职务,是我 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就参加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组织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签署投标文件。特此证明。(※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格式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签字: )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受委托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住所地: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手机 现委托受委托人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你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委托代理权限如下:代为参加并签署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文件;代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处理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等相关事宜;代为承认与我公司签署、实施的与采购文件相关的采购活动及行为。本授权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此处请粘贴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名称:年 月日格式5投标函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有关活动,并对此招标项目进行投标。为此,我方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包号投标价(人民币 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小写大写……一、我方同意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二、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果本公司违反招标文件要求,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如果开标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三、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招标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四、我方保证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完全理解本招标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五、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和服务。七、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你单位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的;(3)与采购单位、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八、我方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附件二“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的全部内容,承诺遵守全部内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 格式6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包号 分包产品名称投标报价交货/交付时间备注投标报价(大写)填表说明:1.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2.投标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对于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开标时不予唱标,在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中标的条件。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投标报价”应同格式7 “分项价格表”中“总价金额”相一致。6.本表除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外,还须用小信封单独密封、标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一份,以供唱标之用。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 格式7分项价格表包号: 单位:元(人民币)分 项 项 目金额(元)产品价国内运保费税费其 它总价金额填表说明:1.“产品价”应同“投标产品价格明细表”中的“报价合计”相一致。2. “其它”的内容包括检测等费用,投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填报。 格式8投标产品价格明细表包号: 单位:元(人民币)品目号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制造厂商名称产地单价报价……报价合计填表说明:表中的品目号、产品名称及数量应与“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的相应内容一致。 格式9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包号:01、02包分包产品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备注1交货/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九十)日内2交货/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鞍山境内)3付款方式及条件:第一包、第三包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财政部门直接将合同总价款的80%支付给乙方,半年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行拨付。第二包:合同签订后,市财政局将合同价款的70%汇入中标供应商的账号,车辆到货并验收合格后再付合同的30%价款。4验收:按相关规定执行。5质量保证期:第一、三包2年第二包3年6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1年7现场支持:(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其它 品目号:01包产品名称:SG75型消防车(3台)、SG130型消防车(2台)是否经过审批采购进口产品: 产品的主要用途、功能以及特点: 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采购项目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1SG75型水罐消防车3车辆名称规格型号SX5190GXFSG75型水罐消防车车辆底盘底盘名称中国重汽豪泺ZZ1167M4617C(豪泺双排 4×2 )驱动形式4×2轴 距4600mm发 动 机WD615.93E,国三排放标准,直列六缸水冷增压中冷柴油发动机 发动机功率290hp/213Kw/2,200rpm发动机排量9.726 升全功率取力器全功率取力器:型号QSE800FK-A(秦川)燃油箱200 L 轮胎重汽标准配置国产轮胎驾驶室平头全金属前翻平顶驾驶室,1+1+4座平头全金属前翻平顶驾驶室,四门双排座,手动液压支撑前翻;准乘6人,座位设置1+1+4;暖风/通风系统,空调系统,其他设置标配。整体式动力转向行车制动:双回路气压制动。驻车制动:手制动,弹簧储能断气制动外形尺寸:(长×宽×高)8500×2500×3400mm满载质量19000kg最高车速≥90km/h最小转弯直径≤18.6m接近角≥16°离去角≥10°最大爬坡度≥46%消防水系统罐体*材质:不锈钢(316L)载水量:7.5吨板厚:底板4mm,其余3mm罐体内防荡板网格式设置,设纵向、横向防荡板水罐设DN125溢水管带溢水帽水罐安装电子液位计罐体与付梁采用弹性联接罐顶采用防滑不锈钢花纹板罐体内表面涂刷防腐漆料水罐设人孔1个, 内孔φ440, 带有快速锁定/开启,罐体压力超过2公斤时的自动泄压,水罐盖涂绿色水泵真空泵*美国大力PSP1000型,流量3600升/分入口法兰:DN125,出口法兰:DN100真空泵:美国大力PSP1000型真空度≥85kPa;吸水深度≥7米;引水时间小于50秒。消防炮*美国阿克隆3578型无线遥控水炮,排量3600升/分,射程大于70米。水平转角度270度; 仰角度90度;俯角45度;100米无线摇控。水路控制水路控制方式:手动控制控制面板位置:车体尾部泵室消防管路不锈钢管+铸铝管水口配置水口水口配置水口水口配置外供水口外供水口外吸水口外吸水口罐内吸水口罐内吸水口罐体注水口罐体注水口出水口出水口上炮口上炮口水罐排污口水罐排污口供水口/出水口接扣形式:内扣式(慢速)或卡式(快速)可选择吸水管接口形式:内扣式(慢速)或卡式(快速)可选择电气配置驾驶室顶部安装1个长排警灯驾驶室内安装警报器驾驶室内预留车载电台接口配置24V充电插座1个车身围板*上车梯:车尾部右侧1件,活动爬梯车身骨架:优质碳钢框架车身围板:粘帖铝合金平板车身平台/器材箱泵室顶:铺设氧化防滑铝合金板器材箱/泵室/工具箱:配有铝合金带锁卷帘门 备胎固定在车尾大梁下方备胎架上车身漆料*底漆采用美国杜帮磷化底漆面漆采用美国杜帮68808号烤漆喷烤而成车身颜色罐体横杠、爆闪灯架、翼子板为亮白色;驾驶室、罐体、围板外表面为消防红。防塞装置*加装:水路吹扫、不锈钢出水球阀电加热、燃油加热炉一、主要电器件明细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产地用途1.水位传感器UQZ2102沈阳仪器仪表研究院水路控制2.液位表LCD24V2德国科蒂斯水路控制3.长排警灯TBD0301911浙江星际行车警报4.警报器CJB300D1浙江星际行车警报5.爆闪器LTE2922浙江星际行车警报二、SG75型消防车随车器材配备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随车工具套12.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具15公斤BC干粉3.集水器件14.三分水器80/65/65/65件15.吸水管扳手件2(ABC扳手)6.橡皮锤个17.地上消火栓扳手件18.地下消火栓扳手件19.消防竹梯副16m10.异径接口件480/6511.护带桥副212.水带包布件413.水带挂钩件214.消防斧件115.铁锹件116.丁字镐件117.消防吸水管根42米/根,DN12518.吸水管滤水器只1FLF12519.消防水带16型盘6Φ80X20M20.消防水带16型盘6Φ65X20M21.开关直流水枪只222.开花直流水枪只223.便携式手提灯只124.电器控制球阀手动应急扳手套1(带气动球阀、气动蝶阀时加)25.空气呼吸器部6储气量9升 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采购项目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2SG130型水罐消防车2 车辆名称规格型号SX5290GXFSG130型水罐消防车车辆底盘底盘名称中国重汽豪泺ZZ1257S4347C(豪泺双排 3756×4 )驱动形式6×4轴 距4325+1350mm发 动 机WD615.96E,国三排放标准,直列六缸水冷增压中冷柴油发动机发动机功率375hp/276Kw/2,200rpm发动机排量9.726 升全功率取力器全功率取力器:型号QSE800F-A(秦川)燃油箱200 L 轮胎重汽标准配置国产轮胎驾驶室平头全金属前翻平顶驾驶室,1+1+4座平头全金属前翻平顶驾驶室,四门双排座,手动液压支撑前翻;准乘2人,座位设置1+1+4;暖风/通风系统,空调系统,其他设置标配。整体式动力转向行车制动:双回路气压制动。驻车制动:手制动,弹簧储能断气制动外形尺寸:(长×宽×高)10070×2500×3490mm满载质量29000kg最高车速≥90 km/h最小转弯直径≤21.6m接近角≥16°离去角≥10°最大爬坡度≥48%消防水系统罐体*材质:不锈钢(316L)载水量:13吨板厚:底板4mm,其余3mm罐体内防荡板网格式设置,设纵向、横向防荡板水罐设DN125溢水管带溢水帽水罐安装电子液位计罐体与付梁采用弹性联接罐顶采用防滑不锈钢花纹板罐体内表面涂刷防腐漆料水罐设人孔1个, 内孔φ440, 带有快速锁定/开启,罐体压力超过2公斤时的自动泄压,水罐盖涂绿色水泵*美国大力PSP1250型流量4800升/分,入口法兰DN150,出口法兰DN125真空泵美国大力PSP1250型,真空度≥85kPa;吸水深度≥7米;引水时间小于50秒。消防炮*美国阿克隆3578型无线遥控水炮,水平转角度270度; 仰角度90度;俯角45度,排量4800升/分,射程大于80米。水路控制水路控制方式:手动控制控制面板位置:车体尾部泵室消防管路不锈钢管+铸铝管水口配置水口规格阀位置外供水口4XDN80手动蝶阀配闷盖车体左右各2个外吸水口1XDN125配闷盖车体尾部泵室罐内吸水口1XDN125手动蝶阀罐体注水口1XDN65手动球阀出水口4XDN65手动球阀车体尾部泵室上炮口1XDN100手动蝶阀水罐排污口1XDN50手动球阀带接扣供水口/出水口接扣形式:内扣式(慢速)或卡式(快速)可选择吸水管接口形式:内扣式(慢速)或卡式(快速)可选择电气配置驾驶室顶部安装1个长排警灯驾驶室内安装警报器驾驶室内预留车载电台接口配置24V充电插座1个车身围板*上车梯:车尾部右侧1件,活动爬梯车身骨架:优质碳钢框架车身围板:粘帖铝合金平板车身平台/器材箱泵室顶:铺设氧化防滑铝合金板器材箱/泵室/工具箱:配有铝合金带锁卷帘门 备胎固定在车尾大梁下方备胎架上车身漆料*底漆采用美国杜帮磷化底漆面漆采用美国杜帮68808号烤漆喷烤而成车身颜色罐体横杠、爆闪灯架、翼子板为亮白色;驾驶室、罐体、围板外表面为消防红。防寒装置*加装:水路吹扫、不锈钢出水球阀电加热、燃油加热炉三、主要电器件明细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产地用途6.水位传感器UQZ2102沈阳仪器仪表研究院水路控制7.液位表LCD24V2德国科蒂斯水路控制8.长排警灯TBD0301911浙江星际行车警报9.警报器CJB300D1浙江星际行车警报10.爆闪器LTE2922浙江星际行车警报四、SG130型消防车随车器材配备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25.随车工具套126.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具15公斤BC干粉27.集水器件128.三分水器80/65/65/65件129.吸水管扳手件2(ABC扳手)30.橡皮锤个131.地上消火栓扳手件132.地下消火栓扳手件133.消防竹梯副16m34.异径接口件480/6535.护带桥副236.水带包布件437.水带挂钩件238.消防斧件139.铁锹件140.丁字镐件141.消防吸水管根24米/根,DN12542.吸水管滤水器只1FLF12543.消防水带16型盘6Φ80X20M44.消防水带16型盘6Φ65X20M45.开关直流水枪只246.开花直流水枪只247.便携式手提灯只148.电器控制球阀手动应急扳手套1(带气动球阀、气动蝶阀时加)25.空气呼吸器部6储气量9升品目号:02包产品名称:消防车2台是否经过审批采购进口产品:产品的主要用途、功能以及特点: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采购项目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1NBC型防化洗消输转堵漏方舱模块车11、总体功能:本方舱模块是要求对核放射物质(N)、生物菌病毒(B)和化学有毒有害物质(C)事故现场及大规模杀伤性的伤害现场进行紧急洗消堵漏和输转的应急移动设备。简称NBC型防化洗消输转堵漏模块车,本模块要求区别于防化车。其功能在有效的个人防护前提下,在定性定量的侦检有毒有害物质条件下,为保证现场人员正常餐饮向防化洗消移动帐篷充气和输送暖风,而对α、β、γ射线,对细菌、病毒、毒素和6类14种化学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地面、人员和设备进行有效的洗消和输转,以保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本模块方舱车一辆,具有洗消、输转、堵漏和向外输送暖风的功能;装有热水洗消、冷水洗消、药剂洗消和泡沫洗消使用的四种配用装备;所有功能的控制,要在本方舱模块控制面板上实现执行。2、总体结构:2.1 驱动4×2,平头一排半标准顶驾驶室,电控共轨发动机,带电加热冷起动装置,全钢160L燃油箱,电子油门踏板及开关, 4.5T前桥,9T单级减速后桥,车架纵梁截面250×80×(7+4)mm,自动调整臂,半浮式驾驶室后悬置,液压机械翻转,无色夹层前风窗玻璃,通道式仪表板,空调,有远程油门和PTO接口及PTO开关。2.2 方舱箱体材质及要求:整车采用轻钢龙骨与阻燃聚脂现浇板结合结构,达到整体性坚固、不透不渗不漏,要符合防化密闭要求。2.3 方舱车厢铝合金帘子门5爿,方舱左右各2爿,后部1爿,每爿门尺寸为1600×1300mm,四周作防水和防漏处理。2.4 方舱车厢后部有伸缩不锈钢梯直通机房,供消防员上下车使用,方便维护和取用各种移动器材。2.5 顶部频闪灯:驾驶室顶部装横排警灯,方舱顶部4角各装1只140W闪频警示灯(蓝、白、红)。2.6 后部:设有转向、刹车、驻车、雾灯等指示灯,保障车辆行驶安全。2.7 方舱车厢内:固定铝合金器材隔架,滑动铝合金架盘应能满足本车装备要求。每档器材位置有固定卡具或固定带。2.8 方舱左侧装有2处进水口快速接口。右侧有充气快速接口和暖风机送风口。2.9 外形尺寸:4500×2300×3350mm。3、电气控制系统要求本模块所有电控系统集中在控制面板上,要求功能明了,操作方便,须有下列控制按钮:3.1洗消机Ⅰ机控制3.2洗消机Ⅱ机控制3.3声光报警功能3.4复位功能3.5 Ⅰ机和Ⅱ机温度控制3.6冷水泵缺油和低水位报警3.7水箱水位控制3.8发电机油量指示及操作面板3.9外接电源送电按钮3.10 泡沫泵启动控制3.11 外接电源断电3.12 发电机开关及供电、断电按钮3.13 发电机供应控制3.14 超声波按钮3.15 暖风机电源开关、燃烧按钮3.16 暖风机故障报警开关3.17 警灯3.18 外接电源插座3.19 输出电源插座4、方舱模块固定装备:4.1 静音发电机组1套◆ 功率≥5kw,噪音距离7m时≤75分贝,电启动。◆ 用于水泵、热风机、热水机等方舱内一切用电需要。4.2 暖风发生器和温控仪1套◆ XX-Ⅱ型,4.5KW◆ 排风量≥3000m3/H◆ 控制箱控制,向帐篷内吹入暖气。◆ 燃油送暖风4.3 洗消水加热器 2套◆ XX-03A型◆ 电起动220V,燃油加热4.4 洗消水储箱 1套◆ 容量≥0.8m34.5 洗消供水泵 1套◆ WP-50/80型◆ 扬程26/30m,吸程8m◆ 最大供水量1000L/min4.6 电动充、排气泵 1套◆ XX-08型◆ 充气量3000L/H◆ 压力0.25巴4.7 洗消液均混罐 1套 ◆ XX-03型◆ 出水:2900升/小时◆ 尺寸:620×570×960mm4.8 洗消喷枪 3套◆ XX-ZQ/GD-5◆ 加热液态变成1-50微米超级颗粒蒸汽◆ 用于少量溶液消毒大面积空间4.9 热水洗消机 2套◆ 可为污染人员或物体进行全方位清洗,也可为洗消帐篷提供热水。◆ 流量:500 L/h ◆ 压力:120 bar ◆ 最高供水温度:0--140 ℃ ◆ 功率:3.2Kw/230V ◆ 尺寸:940×600×740 mm ◆ 重量≤85 kg 5、方舱模块移动装备:5.1 多功能抽吸泵 1套◆ XX-15型◆ 用于输转有毒液体,如油类、酸性、碱性液体、放射性废料等;◆ 也可输送粘性极大的液体和直径小于8mm的固体粒状物。5.2 强酸、碱洗消器 1套◆ XX-07型◆ 桶式/翻盖式洗消器◆ 压力2.5巴◆ 尺寸:45×20×60cm5.3 强酸、碱洗消剂(L) 10L◆ XX-07-1.2型◆ 针对眼睛和皮肤进行正确的洗消◆ 分冲肤液和冲眼液两种洗消剂(瓶装,各5瓶为一组)5.4 洗消粉(kg)5kg◆ XX-07Ⅱ型◆ 每袋净重:5kg5.5 GD-5溶液(L) 8L◆ XX-ZD/GD-5◆ 高效洗消溶液,可消毒战争化学、生物、核辐射和有毒工业等多种化学成分5.6 生化细菌洗消器10套◆ XX-21◆ 容量3-10升5.7 单人洗消帐篷1套◆ XX-17◆ 展开面积4个平方米◆ 配有1个电动充排气泵◆ 配有2个喷淋系统◆ 配有2盏直流照明灯5.8 洗消废水回收袋20条◆ XX-16◆ 35升/袋◆ 可重复使用5.9 NBC核生化喷枪 1台◆ 用于核生化洗消,马达启动,洗消10-100微米有害有毒物质。6、移动式堵漏类器材:6.1 金属堵漏套管1套◆ 抢险堵漏器材配套专用工具,操作简易迅速,使用方便。◆ 适用管道直径:12~100mm◆ 堵漏压力:2-5kg◆ 10种不同的套管的尺寸(分别为:12,19,25,32,38,51,64,76,89,100mm)6.2 堵漏枪 1套◆ 用于单人快速密封油罐车、储存罐、液柜车裂缝的堵漏设备。◆ 根据泄漏口的大小和形状、配备有四种不同规格尺寸的枪头,有圆锥形、楔形、过渡形等四种堵漏枪头。四节密封枪,可延伸,楔形密封袋(适用直径15-60mm裂缝),圆锥密封袋(适用直径30—90mm漏孔)。◆ 各组件之间用快换接头连接,拆装方便,安全可靠。   ◆ 套装组成:枪头4支、枪杆组件4节、脚踏气动泵组件、排气接头、充气软管。6.3 阀门堵漏工具1套◆ 用于罐体、管路上的安全阀和回转阀的堵漏。◆ 由各种大小不一的专用工具、和各种密封圈组成,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Ф95、Ф105、Ф115、Ф135、Ф145、Ф160、Ф150、Ф195、Ф200、Ф230、Ф250、Ф270等法兰注胶堵漏卡具。6.4 注入式堵漏工具1套◆ 用于化工、化肥、炼油、煤气、发电、冶金等行业装置管道上的各种静密封点堵漏密封,可在不停工、不停车及不动用电焊火种条件下,采用内部注射密封剂料,表面粘接,钢带捆扎等工艺手段加以解决。◆ 配有手动高压泵,可在温度- 100-650℃、额定压力60MPa、压力≤50Mpa范围内使用,注胶筒直径Φ19、Φ25。◆ 可以在不停工、不停车和不动用电焊火种的条件下,采用内部注射密封剂料,表面粘结,钢带捆扎等工艺手段加以解决。◆ 可以抗御30Mpa以上的压力,能耐受-200℃至700℃以上的实际工况温度。◆ 配有专用卡箍8个◆ 配有90度转向接头8个6.5 捆扎式堵漏袋 5套◆ 适用于密封地形复杂以及空间狭窄的管道。密封5至48厘米直径管道以及圆形容器的裂缝,密封面的延伸性极强,极为柔韧、抗静电、自行溶解、抗油、抗臭氧、化学与油耐抗性良好。◆ 配置由2种不同规格防酸碱橡胶堵漏袋组成。◆ 应用于不同异形裂缝及各种孔洞的堵漏。◆ 脚泵充气口连接充气管。◆ 快速接头连接各种型号规格充气口。◆ 紧箍带通用各种型号堵漏袋。◆ 最高操作压力1.5巴。6.6 电磁式堵漏工具 1套◆ 用于大直径贮罐和管线的作业。◆ 采用超强永磁体材料,最大吸附力可达300kg以上。适用于介质温度低于80℃,压力小于1.8MPa漏点的各种大型管道、槽车、立卧罐等贮运设备的堵漏,使用方便快捷。6.7 木质堵漏楔5套◆ 用于各种容器的点、线、裂纹产生泄漏的临时堵漏◆ 由进口木软化处理,经蒸馏、防腐、干燥等加工制成,其特点是尺寸齐全、形状多样,使用者可根据需要选择适当尺寸的木质堵漏楔,施以外力,即可有效的堵塞漏洞,适用温度范围-70℃至100℃,压力-1.0Mpa至0.8Mpa。6.8 管道粘接剂1套◆ 耐温150℃,可带水粘接,能在水中堵漏。◆ 可急修汽车水箱、油箱和带压修补。◆ 耐热快固铁胶泥:耐温200℃。◆ 适用于各类金属、非金属材料上裂纹和孔洞等缺陷的修补。7、本方舱模块系统须有国际级或我国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采购项目明细表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2空气充气和毒气侦检方舱模块车 11、总功能:本方舱模块车1辆,用于空气呼吸器快速充气和模块对事故现场的毒气侦检(包括军事毒气)。能满足同时充气6.9升空呼器4个,充气时间≤3分钟。配备进口空气压缩机/充填泵、符合EN12021品质的空气净化过滤系统、高压空气储存系统、充气控制系统、防爆充气箱、电力控制系统、自动控制系统;方舱模块具有事故现场对有害有毒气体的侦检,以及对事故现场有害有毒气体、液体等军事毒气毒剂类的侦检的功能要求,保障消防员火场作战或生化有毒在害气体空间正常空气供应及区分毒气种类。本模块方舱1辆,具有储气、充气功能;装有民用毒气的事故现场侦检装备,和装有事故现场军事毒气毒剂的侦检装备。所有功能装备控制,要在本方舱模块上实现执行。2、总体结构:2.1 驱动4×2,平头一排半标准顶驾驶室,电控共轨发动机,带电加热冷起动装置,全钢160L燃油箱,最高档为超速档,4.5T前桥,9T单级减速后桥,车架纵梁截面250×80×(7+4)mm,自动调整臂,半浮式驾驶室后悬置,液压机械翻转,无色夹层前风窗玻璃,通道式仪表板,空调,有远程油门和PTO接口及PTO开关。2.2箱体材质:整车采用轻钢龙骨与钢阻燃树脂现浇结合结构。2.3方舱车厢铝合金帘子门3爿,左右各1爿,后部1爿,每爿门尺寸为1600×1300mm;四周作防水和防漏处理。2.4 方舱前部为毒气侦检箱,使用时侦探头外露事故现场对毒气和军事毒气进行现场检测和报警。2.5方舱车厢后部装充气装置,后部底盘平板下凹结构,以方便充气取用,左右侧各装伸缩不锈钢梯1套。2.6顶部频闪灯:驾驶室顶部装横排警灯,方舱顶部4角各装1只140W闪频警示灯(蓝、白、红)。2.7后部:设有转向、刹车、驻车、雾灯等指示灯,保障车辆行驶安全。2.8方舱车厢内:固定铝合金器材隔架,滑动铝合金架盘应能满足本车装备要求。每档器材位置有固定卡具或固定带。2.9 方舱应装有6个50升储气钢瓶和不少于30个6.9升空呼器瓶及铝合金架子。2.10 外形尺寸:4500×2300×3350mm。3、进口空气压缩机/充填泵主要技术参数:3.1电 动 机:380VAC(三相) 50HZ,电机功率:11 KW3.2 空 压 机:4级压缩 机油润滑,冷却系统:风冷3.3 供 气 量:500L/min,空气净化等级:二级空气过滤,一级可供呼吸3.4 充气压力:225BAR-330BAR3.5 外型尺寸:1001mm×790mm×1560mm, 重量:362.8kg3.6 充气时间:充一个气瓶(10L/300BAR)约3.3分钟,可同时充4个瓶。3.7机油更换周期:约每次/20瓶气(6.8L/300BAR)3.8 空气过滤器更换周期:约每次/650瓶气(6.8L/300BAR)3.9 润滑油: 随机附COLTRI CE 750专用合成润滑油,油泵润滑4、电气控制箱:本方舱模块所有电控系统集中在控制面板上,要求功能明了,操作方便,须有下列控制按钮或报警指示:4.1发电机油量指示和报警4.2发电机供供电和断电控制4.3充气控制和报警4.4外接电源控制(380V和220V)4.5警灯控制 4.6油量报警4.7温度显示和控制4.8一氧化碳(CO)报警4.9硫化氢(H2S)报警4.10氧气(O2)报警4.11氯气(CL2)报警4.12可燃气体(LEL)报警 4.13军事毒气报警5、方舱模块固定装备 5.1 方舱前上部装有毒气侦检箱,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的五种毒气探头,联接控制箱面板进行声光报警,范围为:◆一氧化碳 0~999ppm,分辨率:1ppm◆ 氧气0~30%VOL,分辨率:0.1%VOL◆氯气 0~999ppm,分辨率:1ppm◆硫化氢 0~500ppm,分辨率:1ppm◆可燃气体 0~100%LEL,分辨率0.1%LEL5.2 方舱中部左下装军事毒气“狐手”伸向方舱,能取样缩回方舱内进行定性分析何种毒气并联接控制箱面板进行声光报警。5.2.1 抽气流量≥1.5L/min5.2.2 探头恒温温度:≥70℃,≤140℃5.2.3 检测性能和范围:能检测沙林、VX、光气、氢氰酸、芥子气、苯氯乙酮等。5.3 方舱中部化学品识别分析箱,其检测范围:毒剂:维埃克斯、沙林、梭曼、芥子气、路易氏气、氢氯酸、氯化氰、毕兹等。刺激剂:苯氯乙酮、西埃斯、西阿尔等。毒物:敌敌畏、敌百虫等有机磷农药、汞盐、铅盐、亚硝酸盐、砷化物、氰化物等。5.4 方舱应装有害气体检测包30枚,用于在遭受化学污染时所采取的应急侦检毒气蒸气分类。5.5 方舱中部右下部装有≥3kw发电机 1台6、方舱模块移动装备 6.1 五合一气体检测仪 1套侦检功能应满足:◆一氧化碳◆ 氧气◆氯气◆硫化氢◆可燃气体 6.2军事毒剂侦检仪1套功能应满足单人使用手持式侦检枪1套 6.3 移动式生物快速侦检仪 可检测甲胺磷、氧化乐果、对硫磷、久效磷、倍硫磷、敌敌畏、克百威、涕灭磷、灭多威、敌百虫、抗蚜威、乐果、伏杀磷、内吸磷、西维因、甲基对硫磷、乙酰甲胺磷、呋喃丹、二嗪磷等有机磷农药和氨基甲酸酯类家药的毒性(抑制率),化验结果只需15分钟,结果可打印、屏幕显示、存储。7、储气瓶系统方舱安装的储气瓶组件、管道与阀件等组成。用于储存50升装钢瓶的压缩气体,应急时加快对气瓶充气时间,或向水压站、维修室设备提供稳定的气源。本系统要求是:◆每只气瓶有瓶阀独立控制,便于维修、检测。◆每只气瓶有独立的安全泄压装置,保证使用安全。◆管路全部采用不锈钢材质,使用寿命长,安全可靠。◆主要技术参数储气瓶数量 2只/组工作压力 31.5MPa气瓶容积 50L/只8、充气箱方舱安装的充气箱用于防止在充气过程中因接头脱离、充气管断裂等意外 事故发生时对操作人员造成伤害。前防护箱整体采用6毫米钢板焊接而成,两边有平衡卸压孔,箱门平开,气瓶垂直放置,不朝向操作人员,更加安全可靠。到达充气压力自动声光报警。◆技术参数:工作压力 33MPa充装气瓶最大尺寸 φ190mm×700mm充装数量 1~ 4瓶/次外形尺寸 1000mm×700mm×1200mm工作电压 220V 9、本方舱模块主机系统需有国家级检验报告证明。品目号:03包产品名称:教练车是否经过审批采购进口产品: 无产品的主要用途、功能以及特点: 教学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采购项目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1小型教练车10车身重量: 1100 kg轴距: 2548 ㎜全车长宽高: 4546 mm X 1710mmX 1427mm行李舱容积: 442L油箱容积: 60L车门座位数: 5发动机技术: 水冷直列四缸四冲程汽油机排量:1.781L变速箱: 5MT排放标准:中国四号排放标准+OBD最大功率: 70/5200kw/rpm加速时间: 12.9秒(0-100km/h)最高时速: 165.0 km/h综合油耗: 6.2L/100 km前悬挂:麦弗逊式后悬挂:抗扭整体式前轮制动:盘式后轮制动:鼓式前后轮胎: 195/60 R14安全带:前座两侧3点式/后座两侧3点式、中间2点式,防撞:可溃缩式转向管柱、其他:防炫目内后视镜、后门儿童安全锁电子辅助设备: E-Gas电子油门,动力转向系统、4喇叭音响系统、四门电动摇窗机(带后座摇窗机锁止功能)门锁:集控遥控门锁后视镜:电动调节外后视镜(左右广角外后视镜)车灯:刹车灯、高位制动灯、侧面转向灯、后雾灯、座椅: 4方向可调驾驶员/副驾驶员座椅,高度及倾角可调前座头枕空调:空调类型:环保型。遮阳用件:遮阳板:带化妆镜 车身颜色:白色04包采购项目明细表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1大型教练车5底盘型号: 1127 E L5颜色:浅蓝外型尺寸:9000×2490×2520(mm)货厢尺寸:6000,5900×2300×550(mm)总质量:12200(Kg) 额定质量:7920(Kg) 整备质量:4280(Kg)接近/离去角:30/17(°)前悬后悬:1190/2650(mm)驾驶室:尖头改脸(分体结构)驾驶室乘人数:3离合器:330离合器片变速箱:6T-123最高车速:96(km/h) 马力:150PS 发动机:CA6GH-E3(汽油机)电控系统,国三发动机排量:(ml) 5560 功率:(kw) 115后桥:225双级桥速比:6.251车架:单层235*75*6排放标准:GB14762-2008国Ⅲ,GB18285-2 GB14763-2005转向器:国产轴数:2前轮距:1800/1800(mm)后轮距:1800(mm) 轴距:5160轮胎数:6 轮胎规格:9.00-2012层级弹簧片数:9/13轴荷:3850/8350驾驶室乘人数:3油箱:150L燃料种类:汽油其他配置:装三元催化器。带副喇叭 、副制动、副后视镜、副离合装置及副油门操纵系统。燃油公告:执行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满载等速: 车速,km/h 30,40,50,60,70,80油耗: L/100km --,17.3,19.5,20.9,22.8,26.0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编号:2011年第17批第1558号(H017H155)带篷杆篷布式车箱,车箱内带有边座,侧面防护装置的横杆材料为Q235,螺栓连接;后下部防护装置的横梁材料为16MnREL,螺栓连接,断面尺寸120×60mm,离地高度为535mm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程度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4.“证明资料”一栏须填写“见投标文件第页,第行”字样,标注出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 第三章 评标方法一、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二、评标原则及程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一投标人须知“五、开标与评标”。三、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招标文件附件1投标人须知一、 总则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定义:2.1 “采购代理机构”:指代理本项目的具体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 “采购单位”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需方。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是鞍山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2.3“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2.4 “招标货物”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2.5“招标文件收受人”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2.6 “投标人”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3.2 满足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3.3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规定。如果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执行:3.3.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3.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3.3.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4.货物及伴随服务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并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采购单位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采购单位在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时有权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幅度内对项目要求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7.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7.1对需要进行标前答疑会或者踏勘现场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要会同采购代理机构召开项目答疑会或者组织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由采购单位对采购项目进行说明与介绍,解答潜在供应商提出的与招标项目有关的问题。7.2 如需要踏勘或召开标前答疑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执行。7.3勘察现场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4 在标前答疑会上采购单位将就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使用目的等情况做出简介,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是否有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招标项目最高限价是否合理等提出疑义或建议。7.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义要求澄清的,应在标前答疑会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答复。答复将以书面形式发给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8.1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部分8.1.1招标公告8.1.2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8.1.3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8.1.4评标方法8.2第二部分:招标文件附件部分8.2.1投标人须知8.2.2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8.2.3政府采购合同条款8.2.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8.3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招标文件正文部分”与“招标文件附件部分”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招标文件正文部分”为准。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9.2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9.3 招标文件、更正公告、变更公告均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四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准。三、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编制的要求10.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标的物或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3投标文件语言。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1.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由符合性证明材料、资格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第二章。1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3.投标报价1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价格应为折扣后货物价格、购买货物和相关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及货物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超过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13.2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和货物价格明细表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货物总价、投标报价及其它事项,并按照格式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3.3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4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予以注明,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澄清。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3.5对于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开标时不予唱标,在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中标的条件。13.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产品,还应填报投标产品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为便于评标,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采购单位有权按照投标人的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报价签订采购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14.投标函格式、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14.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函。14.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写、签署、盖章。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必须与分项价格表中的“总价金额”保持一致。14.3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分项价格表,列明货物价格、运保费、税费及其它费用等。14.4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货物价格明细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基本情况、来源、数量和价格。14.5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应与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逐项对应填列,并将偏离情况在偏离栏中列出。14.6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无论所投标的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投标人都必须一一对应填报,如无偏离,应在偏离栏中填写“无”。 15.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质证明材料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质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1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6.1投标人应提交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投标人关于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证明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外,还在交货时由提交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制造厂商的出厂合格证、装箱单等证明。16.3 对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包括文字资料、产品样本、产品样品、图纸和数据等。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17.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现金三种交纳方式。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分钟;以汇款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3日内汇入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须在汇款单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如项目分包需注明所投包号。开标当日投标人须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凭汇款单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对于超过上述规定时间汇入或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未按规定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17.3投标保证金汇出人、投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法人,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时,必须准确填写汇出人的名称及账号,采购代理机构只按汇出人的名称及账号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至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领取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17.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虽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7.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于确定中标公告发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不计利息。17.6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收据丢失退还保证金的处理办法。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财务人员根据《情况说明》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予以办理。17.6.1投标人以单位名义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17.6.2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外地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17.7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7.1在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17.7.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拒绝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7.7.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并书面形式进行协商确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19.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9.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除了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右上角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投标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以保证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和投标文件存档需要。19.2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9.3投标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本人手书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19.4每份投标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单独密封,且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正、副本两个包封,统封在一个包封中。20.2投标文件外封面、封口按照“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的格式进行封装。20.3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鉴。20.4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投标文件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21.投标截止时间21.1投标人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正、副本数量提交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1.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22.迟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书面通知,并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2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3.3 “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投标人。23.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3.5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除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外,还将受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五、开标与评标24.开标24.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开标仪式。24.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开标一览表要求的其它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24.3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4.4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4.4.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的;24.4.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24.4.3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5.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25.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25.3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人数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按照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独立履行评标委员会职责。26.投标文件的初审26.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审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投标人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2 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26.2.1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6.2.2 重大偏离系指投标人货物的技术指标、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6.2.3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6.4条的规定,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26.2.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6.2.5 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6.3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6.3.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6.3.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规定到开标现场并签字确认唱标结果的;26.3.4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6.3.5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投标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26.3.5.1 两家以上(含两家,下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相同错误在3处以上(含3处);26.3.5.2两家以上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对方的公章,或者相互装订了标有对方名称的文件材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26.3.5.3两家以上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错别字等相同;26.3.5.4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其它情形。26.3.6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时属于无效投标或者废标的其它情形。26.4投标文件中的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原则修正:26.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的对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6.4.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4.4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7.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8.1综合评分法28.1.1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8.1.2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方法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计分原则:在计算投标人得分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方法计算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8.2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9.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29.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评标价及技术指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9.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评标价及技术指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9.3评标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30.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3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31.1公开开标之后,直至向中标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透露。31.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方面向评标委员会、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政府采购合同授予32.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标准除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的情况外,采购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结果,将政府采购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良好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的中标供应商。33.资格后审33.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有权通过资格后审采取寻求外部证据的方式对投标人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即投标人的财务和技术状况、资格、信誉等)以及其它有必要了解的方面做进一步的审查。33.2审查将采取实地考察、抽样检验、审查投标文件原件(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原件,经营业绩合同原件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方式和内容。33.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将按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排序进行资格后审。如果排序最先的候选中标供应商通过审查,则确定其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没有通过审查,将按排序依次对其它候选中标供应商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作相同的审查。3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废标的权利3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4.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4.1.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34.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4.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评标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均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规定执行。35.中标通知书35.1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财政局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2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1采购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6.2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政府采购合同,但所有补充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七、其 他37.履约保证金37.1中标供应商应在与采购单位订立政府采购合同之前或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及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7.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取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支票、汇票、现金方式提交。37.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交的货物经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合格交付之日止,不计利息。 38.询问和质疑38.1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3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38.3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4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38.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9.最高限价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的规定,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直接宣布为投标无效。40.其它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附件2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招标文件附件3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 “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1.4 “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5 “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6 “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7 “检验”指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8 “检验合格证书”指检验完成后由需方的最终用户和供方双方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1.9 “鞍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指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小组和监督小组对合同履约验收形成的意见。1.10 “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1.11“保修期”指自《鞍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12“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3“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4“招标文件”指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5“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2.技术指标 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 2.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交货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4.付款 4.1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等。 4.2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5.验收按《鞍山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6.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6.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6.2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6.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包装要求7.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伴随服务 8.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8.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8.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8.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8.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8.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 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质量保证期 9.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9.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0.质量保证 10.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11.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1.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1.2投标单位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11.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约定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11.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约定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11.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11.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11.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11.2.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1.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1.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应说明服务的响应时间、取费标准。11.2.9供方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12.违约责任12.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2.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2.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2.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12.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12.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2.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2.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1%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12.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12.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3.不可抗力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争端的解决 14.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 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4.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5.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5.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15.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5.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六份。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招标文件;20.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20.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5中标通知书;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政府采购合同附件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招标文件附件4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需方名称) (以下简称需方)和 (供方名称) (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价格明细表)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七、政府采购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 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经办人(签字):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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