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寿光市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寿光广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编制时间:2021年01月26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服务地点:寿光市人民法院机关及6处派出法庭(稻田、侯镇、羊口、田柳、丰城、胡营);
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应根据采购人的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优化调整,投标单位必须接受采购人随时下达的服务调整指令,并遵照执行,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为保障现有保安服务的正常运转,保安队长由采购人进行制定管理。
项目预算:366.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1人员岗位基本要求:
1.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1.2保安人数不少于36人,其中特勤人数不少于31人【人员年龄在18-45岁(含)之间】,普勤人数不少于5人【人员年龄在18-55岁(含)之间】;
1.1.3保安人员具有正常保安服务专业知识;
1.1.4政治背景清白,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无生理缺陷、无传染病、无口吃、能讲普通话;
1.1.5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实践操作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1.1.6能够熟练使用警用器械和消防设备,熟练掌握相关案(事)件协助处置流程;
1.2基本工作要求:
1.2.1必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1.2.2按岗位要求着装统一、整齐,使用礼貌用语,做到文明执勤;
1.2.3自觉接受双重领导和管理,听从指挥,按时上班,不脱岗,不离岗,坚守岗位;
1.2.4酒后不得上岗,值班期间不能聚众闲谈、看报纸、睡觉、听收(录)音机、玩手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2.5自觉遵守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如有请假则由项目经理及时通报并安排其他人员替补工作;
1.2.6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提前离岗。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完成。详细做好交接班记录和值班记录并签字;
1.2.7爱护室内外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或故障,及时报修,不得影响工作。
1.3秩序维护工作要求:
1.3.1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轮流制度(如有要求须服从安排,随时调整);
1.3.2负责所辖区域的内外巡视、秩序维护、消防应急处置及上访应急处置;
1.3.3加强自身修养,坚持文明值班,礼貌待人,遇事冷静。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耐心解释、说明,不得用不文明的方式对待任何人;
1.3.4爱护公私财物,做好防盗防抢安全宣传工作,对可疑人员进行礼貌询问;
1.3.5保持高度警惕性,细心观察周围的事物和动态,对可疑情况和人员要立即予以询问。对现行违法犯罪坚决制止、事后立即报告;
1.3.6检查重点部位的门窗门锁,检查公共区域的用电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消防设备、电源线路(目视检查,禁止手动检查)和水管管道有无损坏,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相关部门检修;
1.3.7责任区域内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火灾、打架斗殴或其他群体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能够现场劝止的,应予劝止,及时报告主管经理、采购人及公安部门,并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1.3.8巡逻中如闻到异味,听到可疑响声,发现不明物品,要立即查明情况并妥善安全处理,并报告主管部门;
1.3.9认真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情并及时汇报;
1.3.10禁带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工作区域。禁止闲散人员在值班室无事逗留、说笑打闹。不准在值班室存放无关物品,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
1.3.11夜间巡更严禁坐而不巡,确保服务区域安全;
1.3.12严禁宠物进入所辖区域。谢绝明显精神病患者、酗酒闹事者、收废品、乞讨者、推销商品者进入所辖区域;
1.3.13如有媒体摄像、采访、专访等情况,需礼貌询问清楚,要求来访者出示证件,同时电话通知办公室,经同意后带领采访人员先到办公室,然后由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接待;
1.3.14外出人员携带较大物品出门时,必须核实情况;
1.3.15接收报纸、邮件、快递等,应认真核对,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
1.3.16负责区域内用电设备的开关,做好节约用电措施;
1.3.17对进出办公区域的车辆实行交通引导,保证车流、人流畅通;
1.4安全责任:
保安服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注意人身安全,发生一切事故责任由中标人自负。
1.5其他要求:
1.5.1中标人必须定期对人员开展安全规范作业、交通安全常识、消防知识、人身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1.5.2中标人每月必须及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恶意克扣、拖欠工资,从而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
1.5.3如因违法、违规并造成不良影响者,其责任自负,造成严重影响的,采购方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违约处罚直至单方终止合同;
1.5.4中标人应及时配发保安人员统一制服及劳动防护用品;
1.5.5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员工保障的其他规定;
1.5.6采购人可根据岗位人员的日常表现情况,对各类岗位人员予以更换,中标人应及时派遣人员补充空岗,不得耽误采购人的日常工作,人员补充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超时缺岗,采购人可视情况扣减中标方相应费用;
1.5.7保安人员上岗前均需由中标方向采购人提报体检报告;
1.5.8中标方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采购人将按照相应考核管理办法对中标方进行考核,对服务不达标的情形依据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因中标方派遣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中标方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方自负完全责任;中标方派遣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中标方负责处理;如中标方挪用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社会保险费用的,除由中标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
1.5.9重点部位所需对讲机、警棍、手电等相关安保器械由中标人提供,中标人报价时须综合考虑。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地方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其他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符合相关规定。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付款方式:按月支付,考核达标后根据考核情况每个月支付一次,合同服务期第二年、第三年按照第一年付款方式执行。合同期满余款在交接完毕,无任何遗留问题后45日内一次性付清(以上所有付款均无息)
9.满足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论证专家具体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刘波 | 寿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马晖 | 潍坊益光图审中心 |
李明堂 | 山东龙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01月26日起,至2021年01月2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01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寿光市人民法院
地址:寿光市圣城街789号
联系方式:****-***********************8.rar">政府采购需求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rar
2.采购代理机构:寿光广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新兴街3008号4楼411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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