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磁灶镇苏垵二桥接线工程施工招标(三次)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晋交施招[2013]
******* 项目专用本招 标 人: 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编制日期:2013年 2 月 26 日说 明一、本工程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文件》)为基础。由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二、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对《标准文件》的补充、删改和具体化,两者均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对照有关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三、如果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与《标准文件》之间有不符合之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 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册)第二卷第六章图纸(另册)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另册出版)第八章补充技术规范第四卷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晋交施招[2013]
*******1.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 的晋江市磁灶镇苏垵二桥接线工程(三次),已由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江市磁灶镇苏垵二桥接线工程项目的批复》(晋发改审 [2013]001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工程名称:晋江市磁灶镇苏垵二桥接线工程;合同段划分:一个合同段;投资规模:约50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2工程建设地点为:晋江市磁灶镇;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10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的资格。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5.投标保证金: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下同)。投标保证金(应注明工程名称)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账户于开标当天上 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账号:
********9456)。6.投标人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资料或以不记名方式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购买招标资料,100元/份,时间为2013 年 2 月 27 日至 2013 年 3 月 5 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图纸按需购买,150元/套,联系电话:
****-********。7.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人员,要求持有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暂停投标有效期内。8.资格审查申请书须单独密封后于2013 年 3 月13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前(招标人于2013 年 3 月 13 日 8 时 30 分开始接收)送至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投标文件接收处(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派本项目经理(正选)应携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9. 发布公告的媒价: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招 标 人: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大院内邮政编码:362200联系电话:
135*****215 传真:联系人:杨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晋江市盐务局五楼邮政编码:362200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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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00 传真:
****-******** 联系人:巫先生日 期:2013年2月2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地址: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大院内联系人:杨先生电话:
135*****215传真: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晋江市盐务局五楼联系人:巫先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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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00传真:
****-********1.1.4项目名称晋江市磁灶镇苏垵二桥接线工程1.1.5建设地点晋江市磁灶镇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2.2出资比例财政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1.3.1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晋江市磁灶镇霞灶村,按公路三级的标准设计,路线起点桩号为K1+890,终点桩号为K2+500,全长0.61 km,并于K2+309处设一座6-16m的先张法装配式预应力砼空心板桥(苏垵二桥),路基宽度24m或18m,设计时速:40km/h,24m的断面形式为:4.5m(土路肩)+2×7.5m(机动车道)+4.5m(土路肩);18m的断面形式为:1.5m(土路肩)+2×7.5m(机动车道)+1.5m(土路肩)。主要工程内容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不含桥梁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工程预算书。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 月日计划交工日期:2013年 月日1.3.3质量要求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其他要求:见附录6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1踏勘现场不组织。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由投标人自愿购买,若未购买,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3年 3 月 6 日 14 :30至2013年 3月 7 日 17 :30。从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或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查看(以经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备案的书面澄清文件为准)。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重大偏差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分《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项目专用本》是由招标人在《标准文件》基础上修改而成,是对《标准文件》有关内容的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标准文件》相关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项目专用本》与《标准文件》有不同之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除本款下述各卷册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卷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卷 (见《项目专用本》)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第二卷第六章 图纸(另册)第三卷第七章 技术规范 第八章补充技术规范 第四卷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自行前往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投标疑问,应于2013年 3 月6 日 12 时 00 分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不记名方式送至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也可登陆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jjce.gov.cn)工程答疑系统(无需加密狗,直接登陆)或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向招标人提出澄清和解答要求。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3 月 13 日 9 时 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适用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适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材料不适用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不适用3.2.5是否接受调价函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下同)投标保证金(应注明工程名称)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于开标当天 上 午 9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从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
********945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适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不适用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附表2格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副本应是正本未签字盖章时的复印件,正副本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活页夹。4.1.2封套上写明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资格标封面填写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若有,将发布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或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jjce.gov.cn)予以通知,请投标人下载查看。4.2.7投标文件递交人员要求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派本项目经理(正选)应携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5.2.1开标程序(1) 在投标截止后,开标会议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进行。(2)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并核实各投标人是否准时到达。(3) 招标人在有关职能部门监督下核查各投标人应到人员的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宣布核查结果。(4) 由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抽取。(6) 当众随机抽取下浮系数 K值。(7) 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由各有效投标人抽取单位代码并签字确认。(8) 在有关部门监督下,招标人当众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侯选人。(9) 开标会议结束。(10)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五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 人,专家 五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三 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款的10%,履约担保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开户行:兴业银行晋江支行,账户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号:
155*****010*******或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账户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号:
****************401。(具体按照晋建综[2006]18号文件和缴交通知书执行)9.5监督部门在公示期间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晋江市监察局、交通运输局核查。监督机构:晋江市监察局、交通运输局 地址:晋江市 邮编:362200电话:
****-******** 、
****-********对恶意虚假投诉的,将报请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最高控制价(含安全生产费用、不包含暂列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肆佰陆拾捌万贰仟叁佰柒拾玖 元。暂列金额为 140471元,不参与投标报价,签订合同时计入合同总价。工程预算书相关说明资料可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10.2中标总价=(最高控制价-安全生产费用)×(1-K)+ 安全生产费用K的取值范围:8%~10%本工程为:8%、8.1%、8.2%、8.3%、8.4%、8.5%、8.6%、8.7%、8.8%、8.9%、9%、9.1%、9.2%、9.3%、9.4%、9.5%、9.6%、9.7%、9.8%、9.9%、10%,间隔均等,为0.1%,待抽个数21个;10.3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4交易手续费的收取: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向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按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10.5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承包人应缴的相关税收须在晋江缴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进度付款。因决(结)算审计金额调整造成承包人应缴纳的税费变化,承包人已缴纳而无法退回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0.6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发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保险费由发包人直接向保险人支付10.7本工程在施工期间约定价差调整范围及方式:(1)钢筋单价以经晋江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定合同价款所采用的当期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以《泉州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为准)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他主材(水泥、沥青、水泥商品砼、沥青商品砼)单价以以经晋江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定合同价款所采用的当期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以《泉州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为准)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2)钢筋超出±5%的,其超出±5%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其他主材超出±10%的,其超出±10%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3)价差部份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4)因政策性调整,不调整合同价款;(5)除上述调整情况外,不再另行调整合同价款。(6)调整范围内的人工、材料、机械的用量按现行定额消耗量和监理人签署的计量确定。10.8合同协议书签署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 务 要 求不要求。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 绩 要 求不要求。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 誉 要 求近三年,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具体内容按附表4格式填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 格 要 求备注项目经理1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人员,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要求取得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级以上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没有处于停标(停接任务),项目经理在递交本工程投标书之日起必须是无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备选人(若有)1同上。不强制要求填报项目总工1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工备选人(若有)1同上。不强制要求填报注:1、申请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附表6的格式要求分别填写所列人员的资历。2、项目经理(正选)须提交职称证、建造师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总工(正选)提交职称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投标人若有提供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工备选人,则也应提供上述证明资料。3、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工备选人不强制投标人填报。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填报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工备选人。4、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必须附无在建工程声明,如目前尚在其他在建公路项目任职的,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有该在建项目发包人同意其调出的书面意见。5、项目经理(正选)和项目总工(正选)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自有人员须提供社保局开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投标人若有提供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工备选人,则也应提供上述证明资料。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 格 要 求施工员1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1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1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不需要配置,由投标人做出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即可,待中标后并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提供完整的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情况表及相关证件并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须知正文见《标准文件》第三章评 标 办 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9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细则》、《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意见的通知》(晋政办[2007]94号)及交通部、福建省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本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适用本标准和方法,本标准和方法为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参加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3、本次招标工程实行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采用公开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4、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5、本工程评标工作由项目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7、评标定标活动依法进行,评标过程和结果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或影响。8、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工作在保密情况下进行。评标期间,由有关部门组建见证委员会负责监督评标的全过程活动,依法纠正、查处评标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依法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9、本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程序:9.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9.2、评标的准备;9.3、资格审查;9.4、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9.5、确定中标人、中标价。二、评标委员会10、评标委员会组建:10.1、本工程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0.2、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所有评委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10.3、评标委员会专家由招标人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10.4、评标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应在评标前了解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制定具体的评标工作计划,按照评标具体步骤,根据评标原则和评标标准开展工作。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和公开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最后编写评标报告。10.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实行回避制度。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1)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人员;(4)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五年内曾受过行政或党纪处分的人员。11、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11.1、评标委员会成员享有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充分发表自己的评审意见,并可保留自己的评审意见,评标不受任何干预,但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11.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11.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原则上应当否决全部投标,因特殊情况未否决所有投标的,应提出充分的理由,并在评标决议中作出详细说明。11.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11.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评审所有的投标文件,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将可能导致其被评为废标或者评为不合格而不能中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1.6、投标人拒不按照本评标定标标准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拒不对投标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11.7、评标委员会只能做出一种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如有异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11.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出书面记录,发现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情况应当向监督部门反映。11.9、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1.10、评标委员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11.1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11.1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审活动未结束,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出评标委员会。11.13、评标委员会及其他成员还享有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评标委员会有违反以上行为的,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理。三 、评标的准备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的、性质、范围和主要的技术要求标准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等内容。1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数据以及辅助工作人员、设备等。必要时将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勘察工程场地情况。四 、资格审查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按照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填写完整,文字清晰,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加盖投标申请人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私章或签字,所有内容均按要求采用A4纸。15、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否则复印件无效,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在资格审查时,所附复印件在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核验,否则按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处理。16、认定合格资格申请人的条件16.1、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个投标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满足的全部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时,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下一步投标。17、投标文件的澄清17.1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内容进行澄清或者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澄清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补正的,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18、确定投标人的办法凡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当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招标人则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五、随机抽取中标人19、招标最高控制价A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最高控制价A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待晋江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发文后,经晋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后发布,不得压价。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不得高于经批准的工程概(预)算投资中的建安工程投资额。20、设定本招标项目的中标总价=(最高控制价-安全生产费用)×(1-K)+ 安全生产费用,计算公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条款。公式中K值为下浮系数,取值区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招标人在随机抽取中标人前当众抽取。21、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工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共同负责;见证委员会对该项目开标过程的真实性、公平性进行现场见证。21.1、在见证委员会见证下,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结果确定参加公开随机抽取的投标申请人名单。21.2、中标候选人的抽取及排名顺序的确定按下列程序进行:(1)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每个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投标人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投标人的号码抽取完毕后,由招标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视为自动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资格。(2)将上述号码,再次放入抽取机内,由招标人代表分三次、每次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第一次随机抽取的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次随机抽取的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随机抽取的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2、当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序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序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附 则23、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原件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视为无效。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情形的一经发现,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已作为中标候选人的,不予确定为中标人,已中标的,不予授标。24、直到授标前,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包括相关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的真实性的权利。25、本评标定标标准方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执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1资格审查申请书合法签署和盖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正确签署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正确签署4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5资质等级证书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履约情况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8企业法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9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专业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级以上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暂停投标有效期内。10项目总工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工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1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是否按附表8提交正确签署的承诺书12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的要求提交13认可经评审的工程预算造价承诺函是否按附表11提交正确签署的承诺书14承诺函是否按附表12要求提交正确签署的相关承诺书15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内容填写,并按规定签署和盖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1.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了本项目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的补充和细化。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 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第八章“招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与本表所列有重复。序号条款号信息或数据11.1.2.2发 包 人: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地址: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邮政编码:36220021.1.2.6监 理 人:地址:邮政编码:3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项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10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5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利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5.2.4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7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 8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签订合同后14天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911.5逾期交工违约金:2000元/天1011.5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0 %签约合同价1111.6提前交工的奖金: / 元/天1211.6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签约合同价1315.2.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 %或增加收益的/ %给予奖励1416.1本工程在施工期间约定价差调整范围及方式:(1)钢筋单价以经晋江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定合同价款所采用的当期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以《泉州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为准)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他主材(水泥、沥青、水泥商品砼、沥青商品砼)单价以以经晋江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定合同价款所采用的当期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以《泉州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为准)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2)钢筋超出±5%的,其超出±5%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其他主材超出±10%的,其超出±10%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3)价差部份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4)因政策性调整,不调整合同价款;(5)除上述调整情况外,不再另行调整合同价款。(6)调整范围内的人工、材料、机械的用量按现行定额消耗量和监理人签署的计量确定。1517.2.1开工预付款金额:本工程不设预付款1617.2.1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17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五 份1817.3.3(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的 /%签约合同价或 / 万元1、工程进度款:中标人按当月实际进度,在每月28日前向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报送完成工作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应在十四天内给予审批并支付当月实际工程进度款的80%,设计变更按有关规定办理,待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统一支付。2、工程竣工验收内业资料归档完毕、报备手续齐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招标人支付的工程款的总额为总造价(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招标人及监理单位中间签证增减等费用)的95%,余下的5%为工程质量保证金。19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2017.4.1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月支付额的 15 %2117.4.1质量保证金限额:5 %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并在交工验收时向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优惠的金额。2217.5.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五 份2317.6.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五 份2418.2竣工资料的份数: 六 份2518.5.1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 否 2618.6.1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 否 2719.7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5 年28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 ‰29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30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泉州仲裁委员会如采用诉讼:法院名称: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项目合同专用条款1.1.3.11修改为: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取、弃土场、预制场、拌和场、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其他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1.3修改为: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及管理性文件。1.4.(1)修改为: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廉政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安全生产合同、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以及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协议等);1.4.(7)修改为:补充技术规范、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1.6.2.(4)段后增加:没有监理人的批准,承包人不得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的任何部分进行修改,否则,按22.1款承包人违约处理。承包人应认真阅读、审核设计图纸,对图纸中存在的错误应及时向监理人报告,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设计单位和监理人共同商定的对图纸的更正和修改,并承担承包人应承担的合同义务。4.1.4 款后增加:承包人应合理组织施工生产,并保证合同段内各项目进度均衡发展,满足发包人和监理人根据总工期下达的阶段性工作目标要求;通过对施工现场作业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为此承包人应:(1)严格计划管理。承包人应制定周密措施和上足生产要素,通过“以旬保月、以月保季和以季保年”,确保完成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各个阶段的施工进度计划,如计划执行出现不良偏离,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在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的时间内加以扭转。对进度严重滞后而承包人又扭转不力的情况,发包人有权按照第22.1款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违约处理。同时不免除承包人应增加投入以加快进度的责任以及其他应付的责任。(2)保证严格按图纸、规范和工艺操作程序施工,加强质量自检和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违反施工工艺操作程序,或违反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或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质量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按照第22.1款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违约处理。同时不免除承包人自费整改的责任以及其他应付的责任。(3)加强施工现场和临建设施的规范化管理,认真执行本招标文件第二卷之《福建省普通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南(汇编)》有关规定。对违反该管理办法的承包人,发包人有权按照第22.1款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违约处理。(4)凡合同段内与已建或在建铁路、公路、航道、电站、油库、通讯电缆(含光缆)、电力电线、管道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航道、电站、油库、通讯电缆(含光缆)、电力电线、管道等设施正常运行或施工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和上述设施运营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疏导现有交通流。由此引起的相关临时安全措施费用包含在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中。如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其施工影响铁路、公路、航道、电站、油库、通讯电缆(含光缆)、电力电线、管道等正常安全运营或施工而导致索赔、赔偿、诉讼等情况,或给其他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5)严格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试验设备,试验人员应持证上岗,完善各种检测手段,所有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仪表、计量用具都必须在开工前到有关部门标定,确保精度、型号达到国家最新技术标准及规定要求。施工期间所有检测仪器、仪表、计量用具须定期校正,以保证其应有的精度,须加强标准计量的基础工作和材料检验工作,不得违规计量,不得将不合格的材料用于本工程。(6)合同段内与已建、在建的城市道路、公路或房屋等建筑物、构造物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如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应进行封闭施工,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封闭施工所采取的程序、措施应符合国家及福建省、泉州市交通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1.7 段后增加:因承包人野蛮施工或违规施工造成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破坏与不能正常使用(比如:房屋受损、地基沉陷)或干扰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和通行方便(难以避免的一定程度的干扰除外),而导致的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若因建设正常施工不可避免造成上述情况引起的赔偿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增加4.1.10.(5)~(11)(5)质量抽检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其下属的交通工程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检测站和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进行抽验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或隐患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免费协助提供试件并按照处理意见进行整改。(6)安全生产目标合同实施期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7)配合交工验收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和监理人组织的工程交工验收工作安排。如检测结果出现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质监部门要求复检,因此产生的一切复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承包人应妥善处理好与其它承包人的关系,发生交叉施工时,应相互配合,友好协作,并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统一协调。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防台、防洪、排涝、临时设施、构配件运输、二次搬运、限制施工、交叉作业、成品保护和维护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和受此影响所造成的一切增加费用。(9)承包人应及时报送各种计划、报表、整改报告、验收资料、变更资料等合同条款中规定提交的任何一项文件。如果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承包人上报的上述文件、资料延误提交或发生严重错误,不论何种原因,将对承包人按22.1款规定进行违约处罚。(10)设备材料包装物和填充物的管理投标人应严格按福建省重大动植疫情防治指挥部林业办公室闽疫【2007】林办22号《关于松木包装材料联合检查情况的通报》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材料包装物和填充物的管理。承包人在设备和或采购时,应要求供应方的包装箱、光电缆盘、支架、垫木等包装材料不允许使用松木,若确实需要使用,须提供检疫部门出具的松木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在"索赔及违约责任"中明确:供应方在包装材料上使用或夹带松木,或没有《植物检疫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没有随货同行,则买方有权要求供应方赔偿。(11)重视工程收尾问题工程实施末期,承包人对所在合同段收尾的问题(如农民工工资、零星扫尾工程、临时设施的拆除及完工机械设备的撤场、影响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等),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处理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若承包人在业主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妥善处理上述问题,根据监理人对上述问题的处理意见,业主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处理,发生的全部实际费用从履约保证金或支付给承包人的任意一款项中扣回,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4.2修改为: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规定的形式提交合同总价(含暂列金额)10%的履约担保(数额精确到万元,具体按照晋建综[2006]18号文件和缴交通知书执行)。增加4.3.7款:发包人有权随时对承包人的分包(如有)或劳务合作(如有)情况进行核查,承包人不得拒绝。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若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分包或劳务合作队伍无法满足施工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更换,承包人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按照第22.1款之规定处理。4.6.1修改为: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以上报告监理人均应及时向发包人核备。承包人派驻现场的管理、技术及质检人员应常备有相应的职称、资质等证书,发包人有权进行检查。若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派驻现场的管理、技术或质检人员的资质或数量不能满足工程进度和安全质量要求时,应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替换或增加相关人员的指令,承包人在接到指令后14天内,必须按指令要求调整到位。若承包人在接到指令14天内未按要求执行,将按第22.1款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违约处理。4.6.3修改为:在工程施工期间,为加强管理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应按投标书附表所报名单委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如投标承诺人员确实无法到位,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后,可用同等经历和资质的人员替换,但尽管取得这样的同意,发包人仍可对承包人按22.1款的规定进行违约处罚。如果监理人和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已委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上不称职,且通知承包人撤换时,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撤回该名人员,同时委派一名同等资质和经历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的新的人员担任,但发包人仍可对承包人按22.1款之相关规定进行违约处罚。未事先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已经到位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在合同期内严禁在其他建设项目兼职,同时必须保证每月至少有22天在工地现场。发包人将对其实行考勤制度,并根据考勤结果按照第22.1款采取相应措施。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离岗在一天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离岗两天应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否则将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可按第22.1款对承包人进行违约处理。工程施工结束且交工证书签发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方可在其他合同任职,但在合同结束前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随时响应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到位,否则发包人可对承包人课以2000元/天?人的违约金。4.7修改为: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同时发包人可按第22.1款对承包人进行违约处理。若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的职员或工人数量不能满足工程进度和安全质量要求时,应向承包人发出增加有关人员的指令,承包人在接到指令后14天内,必须按指令要求增加到位。否则,对承包人的职员按第22.1款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违约处理,对于工人数量不足的情况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课以每工人2000元的违约金。4.8.1修改为: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相关的规定,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和发放工作。若承包人违反该规定,发包人可按照第22.1款对承包人进行违约处理。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与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条件、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及发放时间,并接受项目发包人和当地劳动管理部门的监督。农民工工资应由项目部直接发放到农民工个人手上,不得交由施工班组组长、劳务协作负责人代发,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管。承包人要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负总责,同时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明确责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从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暂扣一笔用于保证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费用,此项费用将根据劳动监察部门的规定进行使用,在工程交工后结清。5.1.1段后增加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足够的有关设备、物资或材料的所有权证明或者被他租用的或占有的设备、物资材料的协议书。5.1.3修改为: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进场后,承包人应按有关材料检验的规定及频率立即进行自检,并应随时按监理人的指令在制造、加工或施工现场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结果应通知监理人。如监理人发现有未经过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或设备用于工程中,应立即报告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告后,有权参照第22.1款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违约处理,除此以外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果检验样品的提供在技术规范或其他合同中已明确规定,全部样品(包括监理人、发包人及上级部门检验所需的样品)应由承包人提供,并承担其费用。6.1.1段后增加:尽管承包人已按招标文件的履约标准提供了机械、设备和仪器,但监理人认为仍不能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调遣或购买、租用某些机械、设备和仪器,承包人不得拒绝,也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若承包人在接到指令14天内未按要求执行,将按第22.1款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违约处理。6.1.2修改为:承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本着少占耕地的原则,中标后应在此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表中应标明承包人的临时工程用地位置、数量和使用期限。本公路征地红线以外(除通道接线、改渠改沟需永久征用而未划入红线的)的土地都为临时用地范围。临时工程租用地数量(含承包人驻地建设用地、取、弃土场等)由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计算,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调查确定,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由于数量计算不足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办理租用手续,由于承包人办理租用手续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临时用地如有地面附着物,其拆迁补偿费用也由承包人自行调查并予以赔偿。承包人的防护、环保、复耕等应满足相关要求。承包人在与地方政府签定临时用地(含取、弃土场)协议时应考虑在土地复耕问题上的免责条款,否则承包人在投标时应考虑临时用地可能因无法复耕等原因而需要追加的费用。临时用地由承包人向当地乡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临时用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用地使用前的状况。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超出《临时用地计划表》的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并自付费用。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尽可能利用永久征地红线内的土地及荒山、荒地.严格控制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使用时间,严格控制施工和生活对土地的污染。增加6.1.3、6.1.4款6.1.3临时工程是永久性工程质量顺利施工的保证,所有临时工程须按省公路管理局《普通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南》要求建设、维护,承包人对临时工程应高度重视,否则将按第22.1款的相关规定进行违约处罚。6.1.4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承包人按第4.1.10(1)项规定办理。增加6.5款料场使用费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等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应尽可能协助承包人办理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但无论协助成功与否,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2.2修改为:如果监理人有书面要求,承包人应该:(1)承包人应允许发包人或与经发包人同意的第三方免费正常使用由承包人负责维护的临时道路等;(2)为上述人员提供其他服务。除此以外,承包人应妥善处理好与其它承包人的关系,发生交叉施工时,应相互配合,友好协作,并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统一协调。7.3.2段后增加:承包人对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的任何运输车辆(包含临时雇用的车辆及为本工程提供材料、设备的运输车辆)负有管理责任,这些车辆对所通行道路或桥梁造成的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增加7.3.3款:承包人利用现有道路(包括利用、拓宽和加固的村乡镇便道)作为施工便道或临时便道,应征得道路所有者的同意,并负责进行养护和维修,确保道路桥梁的良好使用功能;工程交工验收后,临时道路应进行恢复,恢复的标准不低于原有道路;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如承包人未能履行好修复的责任,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诺在任意一期计量款中扣回,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9.2.6修改为: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9.4.2修改为: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并报发包人核备。9.4.3段后增加:在合同许可的范围内,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的一切施工作业,原则上应不影响邻近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也不干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通行方便(难以避免的一定程度的干扰除外)。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对临近建筑物、构造物的完整性进行调查,该项调查应会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建筑物及构造物所有权人一同进行,并拍照登记造册,并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若因承包人未按相关操作规程及安全保护措施等原因而导致邻近房产和群众干扰的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10.2段后增加在合同总工期未变的前提下,发包人或监理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其认为有必要的任何其它理由而对工程分阶段工期所进行的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服从。11.4修改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以月计的某个时期的恶劣气候比当地气象部门20年的统计资料、以30年一遇频率计算的平均气候还要恶劣而引起的工程延误,由监理人根据承包人提交的证明予以评定。但在进行上述评定时,还将考虑按同等标准以同期或其他月份异常良好的气候予以抵补。异常气候在每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13.1.1修改为: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执行。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13.2.6修改为:承包人驻工程现场机构应在现场驻地和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公示牌。公示牌应设置在施工现场显要、易于识读的位置。公示牌和基础必须坚固,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保持完好有效。公示牌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标段主要工程概况、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单位名称及主要负责人姓名、监督电话等。公示牌的具体格式、要求待合同签订后按发包人通知办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增加13.2.7款:本项目实行质量责任碑制度,即以各施工合同段起止为界,在中央分隔带内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碑。碑面上应刻制施工、监理人名称和责任人(项目经理、总监)姓名及起讫桩号(按运营桩号刻制)。标识牌的具体格式、要求待合同签订后按发包人通知办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增加13.6.1.(3):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承包人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承包人应对重要隐蔽工程进行拍摄或照相并应保证监理人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要覆盖或掩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量测,特别是在基础上的任一部分工程修筑之前,对该基础进行检查。增加14.1.4款:本项目不要求承包人独立建立或委托第三方建立工地实验室。若承包人独立建立或委托第三方建立工地实验室的,应按以下要求执行: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所有仪器须由计量部门标定,工地试验室按福建省交通厅闽交建[2008]1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设立,其母体试验室应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委托以上有资质的单位。工地试验室应在合同签订后28天内报监理人审查后,报发包人进行工地试验人员和试验项目的认定。工地试验室的规模、设备、人员资格、数量应满足现场试验工作需要。工地试验室需按照质监部门要求配备办公电脑、打印机及相关试验内业管理软件,此项费用包含在承包人总价中,不单独计量。15.1修改为: 如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根据规定对本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质量、等级或数量作出变更,为此,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有权指令承包人进行下述变更、增加或取消:(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的情况除外;(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上述变更均不应使本合同作废或无效。“变更前数量”指按原设计地面线和施工图计算的准确清单(经勘误后)数量,“变更后数量”指按实施的变更图计算(或现场实际发生的数量)的准确清单数量,准确清单数量的计算应符合技术规范中计量支付条款的规定。但是,如果发出本工程的变更指令(简称变更令)是因承包人的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增加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增加15.4.6款:变更工程无论采取何种作价方法,均不考虑100章费用的调整。15.7修改为:本工程不考虑计日工。17.1.4.(1) 修改为: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28天内,应根据施工图纸和合同文件规定对中标工程量清单进行勘误,勘误过程中各计量支付子目的计价数量按技术规范计量规则计算。勘误结果经四方(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确认并经晋江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后作为包干的工程量清单,核对后的清单工程量作为完成正式施工图纸招标范围的包干数量,相应总价即为合同价款,结算时按合同价款进行审核结算。若出现新增支付子目,其单价依据合同专用条款办理。该勘误后的工程量清单是合同实施期间对项目实行造价包干以及计量、支付和办理工程变更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工程量。未在28天内核对清单工程量,按合同价包干合同进行结算。合同价款外工程数量根据变更签证、现场签证按实计算,其单价依据合同专用条款办理。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合同实施期间对项目实行造价包干以及计量、支付和办理工程变更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工程量。17.1.4.(6) 修改为: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应准确完善,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进行复核。17.2.1修改为:预付款包括开工预付款,不包括材料预付款。具体额度和预付办法如下:待承包人主要人员到位及主要设备进场、临时驻地建设全部完成,经监理人核实并下达开工令后,发包人应在该支付证书后14天内支付开工预付款。承包人不得将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或转移到本项目工程以外,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项费用的使用,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预付款,发包人有权立即通过向银行发出通知启用开工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方式,将该款收回,并将对承包人采取违约处罚措施。17.3.4修改为: 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后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审批后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17..4.2修改为:质量保证金在交工验收达到交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目标时,支付至晋江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完成后得出的总金额的95%,并扣回所有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若达不到交工阶段的质量目标时,则所有质量保证金均不支付。在竣工验收阶段达到竣工验收的质量目标时,支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并扣回所有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若竣工验收阶段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竣工验收的质量目标时,待整修和完善达到竣工验收的质量目标并通过验收后再支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待整修和完善且仍达不到竣工验收的质量目标则不支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17.6.1.(1)修改为: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28天内。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双方同意的最后结帐单,经过晋江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完成后得出的总金额方能被确认为代表了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即为最后结帐单中的总金额。18.2.(2)修改为: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应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相关规定编制竣工资料。承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包括按规定提交项目影像资料、电子竣工文件、微缩、刻录光盘等)必须满足档案专项验收的有关要求,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并经专项验收合格后移交发包人。相关费用已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如承包人拒不配合,视同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费用由承包人支付,从承包人的最后结帐单中的总金额扣除,并可按本合同专用22.1款相关规定办理。竣工资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20.1修改为: 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发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由发包人直接向保险人支付。20.4.2修改为: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发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20.4.1项约定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由发包人直接向保险人支付。21.3.1.(1)修改为:永久工程,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承包人无责任的条件下,由发包人承担;22.1.1.(7)修改为: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或接到监理人通知后28天内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本工程或其关键部位的施工;增加22.1.1.(11):(11)违反《福建省普通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南(汇编)》中规定的现场规范化管理要求。增加22.1.2.(5):如监理人向发包人证明(抄送承包人)认为承包人有下述情况时,发包人可以采取的措施:① 视监理人事先的书面警告,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发包人可对承包人课以人民币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②违反第22.1.1(7)款,发包人可对承包人课以每项每月(自监理人或发包人发出督促指令时起算)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③违反第22.1.1(3)款,发包人可对承包人每次课以人民币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④违反第22.1.1(8)款,其中:违反第4.6.1款,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具体以资格审查履约标准附件四表中的人员为准)课以每人次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违约金,直到终止合同。违反第4.6.3款发包人可对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课以每人次人民币2万元的违约金、更换项目总工课以每人次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若未经允许擅自更换人员将按对应数额双倍进行处罚)。违反第6.3款发包人可对承包人课以关键施工设备(自重≥18T以上的振动压路机、冲击式压路机、平地机、拌和站、架桥设备、反击破碎机、挂篮)每台(套)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其他主要设备每台(套)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⑤违反第3.1.1(2)款,或在接到关于修复或运走、替换不合格材料、设备的规定发出通知或指令后的14天内不执行或不遵守该通知或指令,发包人可对承包人课以人民币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以下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⑥无正当理由未能根据第11.1款规定开工,或在接到通知后28天内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本工程或其关键部位的施工,发包人可对承包人按照上述第(2)款处以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同时发包人可将本工程或其中的一部分割让给指定的其它承包人,所需一切费用由原承包人负责。被割让工程的单价或总额价参照市场行情由监理人商发包人确定,费用由发包人从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还不足,发包人将向承包人追索。⑦违反《福建省普通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南(汇编)》中规定的现场规范化管理要求,发包人可视其情形严重程度对每处课以人民币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违约金。⑧违反公路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发包人可视其情形严重程度每次课以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违约金。⑨违反第4.3.7款规定,发包人有权责令改正直至终止合同。⑩违反其它重要合同条款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每次、每处或每项课以人民币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⑾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承诺或经发包人批准的替换人员及时派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到工地现场指挥协调施工,承包人必须保证上述人员每个月到岗时间不少于22天,并实行每天签到登记制,于每周一上午将签到登记表送交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实行请销假制度,所有人员请假一天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请假两天需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将随时检查承包人的上述人员是否到位,如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现签到登记表不实或以上人员没有在现场履行职责,且未向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事先书面说明并获得书面同意,或承包人违反招标人请销假制度,或承包人所有人员请假经批准但每个人到岗时间少于22天的,则发包人可按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5000元/天?人次、其他主要管理人员2000元/天?人次课以违约金。因承包人缺岗支付违约金超过合同价款的5%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上述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在通知承包人后,从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一期款项或履约担保中扣回。违约金处理不代表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按时完成违约事项的整改工作,以避免受到再一次或进一步的违约处理。发包人有权将其违约行为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4.1修改为: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增加:25、26、27、28、29款:25 耕地保护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执行交通部《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要合理利用所占耕地地表的耕作层,用于重新造地;要合理设置取土场和弃土场,取土场和弃土场的施工防护要符合要求,防止水土流失;要严格控制临时用地的数量,施工便道、各种材料场、预制场等要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统筹考虑,尽可能设置在公路红线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解决,不得多占用农田。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项目完工后临时用地要按照合同条款要求认真、及时恢复,并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验收。26安全生产费用承包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一号)的有关规定并主动接受各级安全监察部门的安全检查、指导。承包人所属公司应当取得安全许可证,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本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由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时组织演练,施工过程中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确保本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招标人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用于本项目所有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各项制度及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为贯彻落实交通部2007年1号令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行有关规定和施工安全标准,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施工现场防抗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按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不含安全生产费用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计取,安全生产费用不得降幅,承包人必须做好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及支付等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交建[2010]151号)执行。27资料的份量与送交时限监理人或发包人可能需要增加承包人送交资料的份数和提前或延长递交的时间。承包人需满足此类要求,并不以此为增加费用的理由,如承包人拒不配合,视同承包人违约,按22.1款相关规定办理。28交工和缺陷责任期承包人的人员配备交工和缺陷责任期间,承包人在当地(泉州市区或工地现场)至少应留有一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以及不少于两位经业主和监理人认可的技术人员,并将项目经理、总工、主要技术人员、公司总部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提交监理人,抄送业主。如承包人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将按22.1款的规定对其采取违约处罚。29其他文件与规定在投标前后及合同期间,国家、福建省、泉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发包人下发并适用于本工程的文件、规定、办法等,如其内容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详见《标准文件》)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本附件参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附件二 廉政合同(本附件参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本附件参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附件四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职务人 数资格要求备 注施工员1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1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应持有试验员证书。……注:1、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人员名单和详细资料,本表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但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应按本表要求的数量和资格投入人员。2、招标人待中标后并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且不允许更换。3、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要求增加相应的施工人员,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附件五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本工程不要求)主要施工机械机械、设备名称单位规格型号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生产能力数量 附件六 项目经理委托书(投标时,投标人必须填报)(承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致:(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姓名) 代表本单位委任 (职务、姓名) 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 (姓名) 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职务) (姓名)(签字)年月日抄送:(监理人,若有) 附件七 履约担保格式(本附件参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附件八 预付款担保格式(本附件参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附件九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本附件参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应与发包人指定的银行签署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内容在保证本项目资金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由三方共同商定。) 附件十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书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 本项目业主(全称) (以下简称 “发包人” )与施工单位(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签订工程质量责任合同。第一条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承包人对本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施工质量责任人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㈠、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㈡、严格执行 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㈢、双方的施工业务活动必须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㈣、发现对方在施工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㈤、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施工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发包人的义务㈠、发包人向承包人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㈡、发包人向承包人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及时解决对本工程永久用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㈢、发包人不得指使承包人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工程的施工活动。㈣、发包人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除施工合同的约定外,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㈤、发包人不得明示或暗示向承包人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㈥、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第四条承包人的义务㈠、承包人应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证书。㈡、承包人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承包人的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项目施工任务。㈢、承包人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施工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方能换人。㈣、承包人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㈤、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㈦、承包人与发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施工技术资料应真实、完整。㈧、承包人应加强对发包人按合同规定指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承包人应拒绝使用。㈨、承包人不得暗示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提供使用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质量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 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后生效。 发 包 方:(单位全称)(盖章)承 包 方:(单位全称)(盖章)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姓名)(姓名) (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册出版) 第二卷 第六章图 纸(另册)图纸清单设计人:泉州路发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共1页 第1页序号图别总张数图幅图纸名称日期备注1第一册1本(约106张)A3施工图设计2009年2月2第二册1本(约68张)A3施工图设计2009年2月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规范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下册 第八章补充技术规范1、福建省普通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试行)2、福建省普通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试行)图解技术要点3、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结构工程钢筋施工质量控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交建[2008]123号)第四卷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标函(封套)封面]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招标工程项目编号:投标人:(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封面)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企业总工: (签字)地址: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一、资格审查申请书二、资格审查申请书附件附表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表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授权书附表3 投标人一般情况附表4 近三年企业履约情况表附表5项目经理委托书附表6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附表7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表8 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附表9 本工程拟投入测量仪器、试验检测设备情况表附表10 其他资料附表11 认可经评审的工程预算造价承诺函附表12承诺函附表13投标函附表14投标函附表注:《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书》应当编页码,复印件或打印件全部采用A4纸并装订成册,否则招标人不承担其缺失责任。 一、资格审查申请书致:(招标人名称)1.(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并接受招标人对我方进行的资格审查。2.按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3.我方保证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4.我方保证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经理(附表5)、项目总工(附表6)、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附表7)以及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附表9)在《投标人资格审查书》、投标和项目实施中均保持一致并全部到位,否则愿意接受招标人的任何处罚。5.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6.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6.1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投标,须以投标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为准;6.2 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审查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人。6.3 你方将不对其上述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原因。7.我方理解,你方将不受我方《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的约束,在任何情况下也不负担我方任何资格审查费用。8.我方同意我方所提交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书》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盖章)地址:电话: 传真: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人姓名:(印刷体)日期: 年 月 日二、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附表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章)日期: 年 月 日附表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2.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附表3投标人一般情况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9主营范围:1.2.3.4.……10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11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附表4近三年企业履约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近三年已完和目前在建工程合同履约中,是否有所介入的诉讼或仲裁情况如有的话,请分别说明事件年限、发包人、诉讼原因、纠纷事件、纠纷所涉及金额,以及最终裁判是否有利于投标人投标人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帐户被查封,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附表5项目经理委托书(投标时,投标人必须填报)(承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致:(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姓名) 代表本单位委任 (职务、姓名) 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 (姓名) 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职务) (姓名)(签字)年月日抄送:(监理人,若有)附表6拟派往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投标人名称: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序号: 拟在本标段担任项目经理姓名年龄职称及证书编号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含临时)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拟在本标段担任项目总工姓名年龄职称及证书编号备注注:1、申请人应按后附表的格式要求分别填写所列人员的资历。2、项目经理须提交职称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总工须提交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要求填报备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4、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必须附无在建工程声明,如目前尚在其他在建公路项目任职的,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有该在建项目发包人同意其调出的书面意见。附表7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投标人名称: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职务姓名职称从业年限备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注:按第二章附录5要求填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应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不需要配置,由投标人做出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待中标后并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提供完整的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情况表及相关证件并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 附表8拟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建工程声明致:(招标人全称)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郑重声明:我公司拟派出担任 (项目名称)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姓名,证书号码:)系本公司正式职工,目前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注:1、本声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分开填写。2、填写证书号码时,项目经理填写建造师证编号即可,项目总工填写职称证书编号即可。附表9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情况表(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仪器或设备名称单位规格型号精度数量备注备注:投标人应结合本招标工程的施工特点,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角度,配置、配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测量仪器、试验检测设备。所配置拟用于本招标工程的主要测量仪器、试验检测设备应基本满足工程施工中的使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附表10其他资料1.应提交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合格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经年检合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2. 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3. 应提交企业法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4. 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申请有关的其它资料。 附表11 认可经评审的工程预算造价承诺函 招标人全称 :我方承诺:完全认可经晋江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的该工程工程量清单和全部造价预算书。一旦我方中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核对工程量,增减的部分(达到法定调整要求的)及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签证等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的部分按如下公式计算的优惠办法进行结算:最高控制价预算书具体项目单价乘以(1-降幅系数K)。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 附表12承 诺 函 (招标人名称):我方参加了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若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招标人向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若我方已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我方将严格按照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组织进场施工,且不进行更换。我方也承诺,保证拟派出本合同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全部及时到位并与投标时保持一致。我方也承诺,在合同实施期间,若有人员、机械设备、试验检测设备不能满足要求,随时应招标人的要求予以增加或更换,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我方也承诺,一旦我方中标,保证在签订合同前向你方提供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否则,你方有权没收我方履约保证金,另选中标人。我方也承诺,在合同实施期间,应缴的相关税收(包括企业所得税)全部在晋江缴交。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附表13投 标 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愿意按招标文件评标定标办法中确定的中标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 (其他补充说明)。投 标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 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附表14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缺陷责任期1.1.4.5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年2逾期交工违约金11.5元∕天3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1.5%签约合同价4提前交工的奖金11.6元∕天5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11.6%签约合同价6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1见价格指数和权重表7开工预付款金额17.2.1%签约合同价8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17.2.1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9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7.3.3(1)%签约合同价或万元10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17.3.3(2)‰∕天11质量保证金百分比17.4.1月支付额%12质量保证金限额17.4.1%合同价格13保修期19.7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年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