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场一期项目
中央广场一期项目
中央广场一期项目10KV配电工程高低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连云港市南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的中央广场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经由东发改备【2016】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 中央广场一期项目10KV配电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央广场一期项目10KV配电工程高低压设备采购;
2.2招标范围:中央广场一期项目10KV配电工程高低压设备的生产、供货、运输、卸货、调试配合、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30日历天内交货;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 和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相关规定的要求,等级为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 411.2172 万元;
2.8推荐品牌: 本项目主要元器件采用国产一线品牌。
高压断路器采用:AEG、天铂(Temper)、GE、常熟开关厂、上海人民电器厂(上联牌)、江苏大全开关、江苏北辰;
低压断路器件采用:AEG、天铂(Temper)、伊顿(Cooper)、GE、常熟开关厂、上海人民电器厂(上联牌)、江苏大全开关、江苏北辰;
低压分支箱采用:金米勒、埃芬、维纳尔、罗兰、江苏北辰、ABB、西门子、施耐德;
微机保护采用:长园深瑞、南京电研电力、北京四方继保、南瑞继保;
智能数字仪器仪表采用:上海宁自、江苏北辰、浙江亿德;
电容器采用:上海宁自、浙江亿德、青岛市电气自动化研究所、艾博白云。 ;
主要材料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选择的厂家或品牌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厂家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同一档次或高于招标文件中的产品品牌,但必须选用江苏省电力公司入围品牌。投标人选择招标文件提供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提供招标人书面同意书(需加盖招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3.5企业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产品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3.7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投标产品有有效认证证书、检测记录、设计制造标准必须满足并不低于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范。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8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07月至2020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0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11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12投标人因不良履约行为、无经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且处于未解禁状态的(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sgcc.com.cn/),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3.13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5、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C=A×K,K 取值为:98%(取值范围:95%-100%)。
说明:①如方法一或方法三在抽取过程中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代表再次通过摇号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
②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获取时间:2021年1 月 26 日至2021年2 月 1 日
6.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须支付工本费300元整,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2 月 5 日 15 时00分。
7.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其它要求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连云港市南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海县牛山镇利民西路 地 址:海州区朝阳东路凤凰国际大厦12楼
联系 人: 白总 联 系人:郭工
电 话:15751198526 电 话:0518-85112329
11.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 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 号 3 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 CA)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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