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公里部分场地租赁二次 招标公告
十三公里部分场地租赁二次 招标公告
1 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甘肃宏大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十三公里部分场地租赁项目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项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树屏镇崖头村
1.4计划租赁期:以合同规定为准
1.5招标人:甘肃宏大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6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宏大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公司
1.7招标范围及要求:
1.7.1租赁面积36亩。
1.7.2投标方在经营中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凡违法违纪、偷税漏税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1.7.3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与第三方的任何纠纷都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应自行解决。如给出租方造成损失,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租金中扣除,如不足,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的公司追讨。
1.7.4应符合环保要求。
1.7.5投标方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时必须取得招标方同意,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方违约责任。
1.7.6本合同期满后,投标方要求终止或延续承租时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招标方,由双方重新商谈续签或终止事宜。
1.7.7水费、电费按表计收费。
1.7.8不接受联合经营体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投标方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8投标价不得低于市场价;
2.9投标方应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10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证明;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营体投标。
3 开标方式与评标基本原则
3.1 开标:采用一步法开标。
3.2 评标基本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4 、资质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为此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有关资质原件进行备查。另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认真阅读投标人资格要求,并自行判断是否完全满足相关要求,否则因资质后审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5 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30日17:00(北京时间)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方式:电子邮箱
6.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甘肃宏大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一律不退,其他渠道获取的招标文件或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仍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4200元,以电汇方式缴纳。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后,以电汇形式返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以电汇形式返还。
6.4标书费及保证金收款单位:
收款单位:甘肃宏大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古浪路78号
开户行:建行兰州公园路支行
帐号:62001380013050358815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具体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9.1招标人:甘肃宏大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9.2招标代理单位:甘肃宏大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公司
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古浪路78号
邮编编码:730060
联系人:郭丰陈楠
联系电话:0931-7502582 0931-7502670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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