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NO.2014G34地块工程栈桥及内支撑拆除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二局三NO.2014G34地块工程栈桥及内支撑拆除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

栈桥及内支撑拆除专业分包

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招 标 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ADE地块商务联系人:张莹 联系电话:135*****069

ADE地块技术联系人:李万全 联系电话:187*****364

时间:2021年1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二、工程概况

三、现场情况简介

四、招标要求

五、投标报价要求

六、工程专业分包承包费结算与支付

七、投标须知

八、开标须知

九、评标和中标须知

十、附件

十一、补充条款


第一章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投标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确保在有限期内),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3、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使投标人施工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商务管理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的,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总包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4、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中标价的 1.5 倍结算,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4 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6、其他要求

6.1乙方中标后首先确保每月发给民工不少于地方标准,并实行实名制,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6.2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6.4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远清除出三公司。

6.5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6.6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6.7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6.8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包含报名IP地址重复的分包单位。

7、防疫要求

7.1关于劳务人员使用,国家及地方防疫工作结束前不得使用疫情严重区域人员接触史的劳务人员。在工人进场前提前上报工人的各种信息,包括住址、路线、身体情况、返程时间等信息,做到对劳务人员的远端筛查,要求各劳务班组招用的劳务人员,在当地进行体温检查,开具个人健康信息证明,确保做到所有拟进场工人,无任何新冠接触史,身体无异样。

7.2入场务工人员每日上午8:00点、下午16:00点各记录1次体温,共2次,并及时向发包单位上报。劳务人员需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作业,勤洗手、勤消毒,劳务单位应准备充足防疫物资如:口罩、消毒水、洗手液、一次性手套、红外测温仪等,满足日常供应。

7.3在疫情解除前,严禁人员流动,无特殊情况项目参建人员不得离开工地,人员进出情况须留有详细记录,建立登记台账;作业人员一般在一个项目施工作业,限制作业人员在不同项目间流动。

必须按照项目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统一服从项目的所有防疫安排。

8、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招标人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注意:云筑网投标单位联系人必须为姓名,不得填写单位名称,否则将拒绝该单位入围审批。

第二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全称):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宝塔桥街道幕燕金属物流中心地块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单位: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5.结构形式:框架核心筒结构

6.总建筑面积:ADE地块:20.68万平米

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

3.1工程周边环境:分包自行勘察 。

3.2现场机械配置: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3.3生产、生活区设置:由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宿舍、食堂、公用卫生间等,生活用品由投标人提供。

3.4临电:招标人只提供 二级电箱;其余二级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等均由投标人提供。

3.5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劳务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场内条件:

1)工人生活区住宿招标方提供,宿舍内的床铺及床上用品,投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进行配置,投标方自行解决,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如高低床招标方统一提供或由其他单位提供,按照床360元/套在结算中扣除;

2)工人伙食,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大食堂,不单独给分包单位提供小食堂,伙食费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但必须保证工人用餐的食品安全,如因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中毒、伤亡等事件,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造成的影响,招标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3)投标方充分勘查现场并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投标方需综合考虑为满足施工所需临时便道施工及材料供应均由投标方负责,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4)招标方提供水源及电源接驳点,投标方在征得招标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购置水电表及相应管线电箱等接至施工作业面,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双方对初始水单表数据进行书面确认,最终结算时以最终读数与初始读数差值乘以本约定中的水电单价在结算中扣除水电费,其中用电单价1.2元/度,用水单价6元/m3。

第四条 招标要求

4.1根据南京市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从参加该工程招投标的单位中择优选择1家投标人进场施工,本次招标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原则,不设标底。

4.2 招标范围: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D地块栈桥及内支撑拆除工作

4.2.1工作内容:投标人负责完成钢筋混凝土栈桥及支撑拆除、围檩拆除、清渣及外运消纳;支撑拆除期间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现场安全防护;格构柱及剪刀撑加固槽钢拆除;钢筋回收;格构柱及剪刀撑加固槽钢回收;格构柱内混凝土破碎、清渣及外运消纳;路面钢筋混凝土破除及外运(如有);塔吊基础拆除及回收;如需要用钢板或型钢铺设操作台的,所需钢板和型钢等所有材料设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道路清扫、洒水、出入车辆自行安排人员冲洗、拆除过程中的降尘措施、工完场清;其他零星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剔凿等与栈桥及支撑拆除、围檩拆除、有关的其他工作,上述拆除工作中均包含拆除后必要的钢筋调直恢复至不影响后续施工,吊筋切割等相应工作。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和施工图纸为准。

前述内容所发生的费用全部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中。

招标人始终具有对分包的工作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4.2.2承包方式:采用 清单固定综合单价 的专业分包形式招标;

综合单价固定且不可调整,综合单价为一次性单价包死,包含人工费、所有材料费(招标人提供材料的部分除外)、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及设备进退场及场外运输、材料和设备的场内水平运输及二次倒运、专用工具费、缺陷修复费、水电费、成品保护费、所有保险费、措施费(内含系统施工、预埋预留、垃圾清运、现场用于搭拆施工用架子、掏格构柱内土或混凝土、后期服务等费用)、超高结构的人工超高费(如有)、运输费、运输保险费、深化设计费(如有)、材料检测费、检验试验费、加工费、安装费、第三方检测费(如有)、验收费、安全监督费用、试运行费、地下障碍物清除、扰民及民扰、环卫、城管、交通、风险、保洁、协调及完成本分包范围工作内容的安全、技术、措施、投标人所有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险种等全部费用。

综合单价是投标人结合图纸、现场条件、招标文件及附件、国家现行的材料工艺标准规范、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的总包合同等因素综合考虑,并慎重确定的综合单价。投标人在签约前已完成勘察现场、熟悉施工图纸等工作,合同签订后不能以对现场或图纸不熟,或者以清单未描述或内容描述不全面等为由要求调整合同单价,由此造成的一切影响由投标人自负,且投标人已考虑由于招标人或建设单位的图纸变更对合同单价造成的影响,综合单价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分包工程综合单价闭口包干,无论工程量增减、现场环境变化等任何情况下均不作调整,且不因人工、材料、机械市场价上下浮动及其他一切因素调整补差,投标人亦不得因此索赔。

投标人已熟悉施工区域内的现场施工状况,实际施工时不能以(包括但不限于)不了解施工现状或者招标人改变施工组织设计或未考虑到由于现场操作面以及交叉工序的影响而引发的以及不能连续施工为由增加任何费用,且承诺不因此影响现场质量、安全及进度。投标人需知悉无论进退场几次,所发生的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如出现任何要求增加任何费用的情况,投标人承诺将按照工程结算造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承诺将按照招标人指示安排人员、机械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招标人要求随时做好24小时连续施工的准备。投标人在人、材、机等方面无法按照招标人或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内容,招标人有权组织其他单位代为完成,其他单位发生的工程款由招标人从投标人结算总价中扣除,同时由投标人按该部分工作价格的50%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管理费。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投标人的承包范围内不发生零星点工签证,从投标人进场至工程完工期间任何涉及到人工的内容均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4.2.3招标人供材料、设备:无 。

4.2.4投标人提供材料、设备及工器具:除招标人供材料、设备之外的全部材料、设备及工器具由投标人自行提供,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4.2.5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4.3 工期目标:D地块

第三道撑拆除时间2021年10月4日-2021年10月21日,绝对工期17天

第二道撑拆除时间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22日,绝对工期18天

第一道撑拆除时间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31日,绝对工期17天

计划开工日期未开工的,以实际开工日期计算,具体工期以绝对工期为准。

赶工措施:如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1,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投标人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步骤,加快工程进度,以使其符合完工期限要求。前述所有要求的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中。

关于工期的其他约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4.4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5 安全要求:创全国安全文明工地,符合南京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4.6 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江苏省观摩工地 中建二局2.0标杆引领工地 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中建二局CI示范;

4.7 其它目标:达到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4.8 机械设备供应:在投标人汽车吊站位及覆盖范围无法覆盖区域,招标人塔吊酌情配合投标人进行部分施工机械的调运,支撑梁切割后转运、调运均由投标人汽车吊、叉车完成。

4.9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触电保护器),由投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自行采购。乙方需服从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办理门禁卡需缴纳50元押金,退场时收取10元成本费。如果分包方的门禁卡没在综合部领取的,综合部有权给予处罚。

4.10、投标费用:投标额在100万及以上的所有分供商,需向分公司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额的2%,且最低不得低于1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注:①签订框架协议分供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②列入分公司优秀分供商名录单位,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分供商,需在开标前交纳。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

3)提交投标保证金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接收方可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4)投标人需在中标后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总额的5%(不得少于2万),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中标总价的5%,需中标单位中标后3日内交齐,方可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转账或其他方式),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此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中标人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中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投标单位中标以后不得以任何原因更换单位名称,签订合同或履行一段时间后更改名称的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投标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 合同形式。

5.1 投标报价方法,后附回标表填报说明;

5.1.1 投标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本文件招标范围暂估工程量,同时投标人根据人工、材料及中小型机械的市场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报出各单项综合单价,并计算出合价。

5.1.2 招标人列出清单工作内容包死,所有工作内容均包含在清单中。

5.2 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筑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5.3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5.3.1 投标价格为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费用的总和。

备注:综合单价已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乙方所报综合单价或价款被认为包括完成本分包工程所需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除特别注明外工程量按图纸计量结算,除因非乙方原因发生的设计变更而引起的返工按实签证外,其余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调整合同综合单价,不得发生停、窝工的签证和费用。合同外签证及指令制度详见合同附件相关条款。

(2)所有应由乙方交纳的行政事业性费用、人员进出场和相关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如由甲方代交,则从结算中扣除乙方此项费用。

(3)综合单价是乙方结合图纸、现场条件、招标文件及附件、国家现行的材料工艺标准规范、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甲方与建设单位的总包合同等因素综合考虑,并慎重确定的综合单价。乙方在签约前已完成勘察现场、熟悉施工图纸等工作,合同签订后不能以对现场或图纸不熟,或者以清单未描述或内容描述不全面等为由要求调整合同单价,由此造成的一切影响由乙方自负,且乙方已考虑由于甲方或建设单位的图纸变更对合同单价造成的影响,综合单价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分包工程综合单价闭口包干,无论工程量增减(包括中隔墙是否由中标人拆除)、现场环境变化等任何情况下均不作调整,且不因人工、材料、机械市场价上下浮动及其他一切因素调整补差,乙方亦不得因此索赔。

(4)乙方已熟悉施工区域内的现场施工状况, 实际施工时不能以(包括但不限于)不了解施工现状或者甲方改变施工组织设计或未考虑到由于现场操作面以及交叉工序的影响而引发的以及不能连续施工为由增加任何费用,且承诺不因此影响现场质量、安全及进度。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出现任何要求增加任何费用的情况,乙方承诺将按照工程结算造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承诺将按照甲方指示安排人员、机械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随时做好24小时连续施工的准备。乙方在人、材、机等方面无法按照甲方或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甲方有权组织其他单位代为完成,其他单位发生的工程款由甲方从乙方结算总价中扣除,同时由乙方按该部分工作价格的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承包范围内不发生零星点工签证,从乙方进场至工程完工期间任何涉及到人工的内容均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5.3.2投标方严格按招标方提供的回标表格报出。

5.4 投标方应在投标及签订合同之前对施工现场及现场结构的施工情况进行充分的考察,只要投标方递交了投标文件,即认为接收了现场的实际情况,今后不应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提出任何费用的增加;

第六条 工程专业分包承包费结算与支付:

6.1结算原则:

6.1.1本次招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形式,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6.1.2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包含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非招标人提供)、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结算时不另外计取费用。

6.1.3措施及风险费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筑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对施工的影响确定风险系数,并计入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材机费用上涨、水电配合、结构处理、垃圾清扫等。此部分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再单独计取。

6.2本工程分包工程执行月度结算的原则,承包人每月15日之前向招标人报送上月已完成工程量。双方结合实际工作内容是否最终完成的情况对分包进行月度结算,经过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月度正式结算。发包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后每月应结清上月完成的工作量,承包人于每月15日上报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工程进度及工程量统计报表,逾期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工程进度款领取要求,双方于2日内完成核对并办理月度结算。

6.3支付方式:

6.3.1本工程没有预付款

6.3.2月度结算:

月度结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均要进行月度结算,承包人每月15日之前向招标人报送已完成工程量。双方结合实际工作内容是否最终完成的情况对分包进行月度结算,经过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月度正式结算,无月度结算找别人有权不支付工程款。每道支撑拆除并垃圾清运完成,经招标人组织有关人员及部门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次月支付至上月累计确认已完成工程量金额的50%。

6.3.3结算与支付

本合同支撑拆除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完成为准),相关工程资料全部移交完毕,招标人在业主支付工程款到位的情况下,30天内支付至已审核工程价款的70%;

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招标人完成与业主的结算工作后支付至投标人结算价款的 95%, 预留结算价的 5 %作为工程保修金。以工程通过验收并正式移交业主,招标人与业主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满两年后无息支付 5%。工程保修金发票须在支付工程款至 95%时一并开具,否则招标人有权延期付款。

结算总额=∑按施工图计算完工工程量×综合单价+其他增项-其他应扣款项。

第七条 投标须知

7.1投标文件组成:

7.1.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业管理手册、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授权给施工队长(与投标书中人员保持一致),标书中要包括施工队长的目前在施工程情况介绍,并附相应项目经理的推荐证明材料及施工队长证复印件。

7.1.2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组织架构名单,专业分包企业近期所施工工程质量、获得的荣誉称号等相关资料一览表;

7.1.3承诺书:应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CI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包括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不到南京市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详见附件三《承诺书》;

7.1.4投标报价;

7.1.4.1投标方通过对招标方现场考察,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每家投标单位须分别按施工图及招标文件清单的描述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依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规则,以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须知说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中包括施工劳务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7.1.4.2投标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与业主及招标人指定的专业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7.1.4.3投标报价应考虑有可能因其它专业失误引起的返工风险;

7.1.4.4投标报价中还应考虑结构施工中遗留的问题;

7.1.4.5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中标后面试通过人员未经项目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7.1.4.6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7.1.4.7投标单位首先满足年底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于中标后即按合同造价的10%上交招标人作为劳务工资保证金;如年底投标人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起民工找招标人闹事情况发生,有一起事件,招标人即可在结算中扣除投标人10万元作为罚款;

7.1.4.8投标人中标后首先确保每月发给民工不少于地方标准(2020元/月),并实行实名制,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专业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7.1.5劳务项目投标书(一正两副)详见附件一;

7.1.6施工方案(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生活管理要求等);

7.1.7投标人业绩情况(包括获“建设部荣誉称号”、“中国建设鲁班奖”称号情况以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7.1.8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企业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7.2招标人将于 2021 年 1 月 日 时整在   发放招标文件(地址:);同地同日同时召开招标答疑会。

7.3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日  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于 2021 年 1 月  日时前送达  (地址:)。

7.4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第八条 开标须知

8.1本工程于 2021 年 月  日 时在   (地址:)。请各投标人准时进入会场。

8.2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

8.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封标的;

8.2.2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8.2.3投标文件少于招标文件要求份数;

8.2.4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8.2.5投标报价金额或单价超过标底合成价的-7%至+5%以外;

8.2.6投标文件未承诺招标文件管理目标;

8.2.7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8.2.8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第九条 评标和中标须知

9.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动经济、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9.2本工程按〖中建二局招标评标表〗进行评标,并评出中标人。

9.3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能在限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9.4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9.5招标人将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相关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得到回复通过后,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

9.6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到相关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中心内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9.7投标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项目经理必须是在南京市备案、注册的人员)常驻现场,以代表投标人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除非与发包人书面协商一致,投标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任何管理人员,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第十条 附件

附件一:《专业项目投标书》;

附件二:《回标表》或《专业分包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附件三:《承诺书》;

附件四:《关于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的承诺函》;

附件五:《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六:《劳务公司进场(退场)承诺书》;

附件七:专业分包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

附件八:《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九:投标企业相关资质证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当地建筑业管理手册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信用等级证书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组织架构名单;

附件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附件一

专业项目投标书

工程名称

投标人(盖章)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企业法定代表人(盖章)

施工队长

技术负责人职称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工程量清单

详见附件


附件三

承诺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招标文件的确认: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2.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3.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达到招标人要求质量等级。

4.安全文明:

1)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上海市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专业分包合同签订并备案完,把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完,把实名制卡办理完。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在施工高峰阶段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

4)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5)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持证率要求达到100%。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2300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6)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5.工程造价:

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专业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专业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6.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7.材料管理:

1)甲供材料按计划领用,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

2)乙用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须符合上海市相关规定要求,对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招标人。

8.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被选中,在签订劳务合同前向招标方交纳合同价款的10%且不少于2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方的合同目标。并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并满足职业健康及安全卫生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协议书执行,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诺单位:


附件五:

关于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的

承诺函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参加贵司工程的投标工作,现已经详细学习了贵司关于劳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如果我司能够有幸中标,在合同的执行期间将严格按照贵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司承诺按贵司要求设置名专职劳务管理员,分别为:姓名 ,身份证号: ,参与项目的日常劳务管理工作,不兼职其他工作;如特殊情况变更或撤换劳务管理员将及时通知贵司项目部,并立即增补经贵司项目部审核后合格的劳务管理员继续执行相关工作。

2、我司承诺在施工现场所用的劳务人员全部按贵司实名制管理流程要求进行管理,包含提交劳务花名册、劳务人员入场教育考试、与每一个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与每一个班组签订班组承包协议、办理实名制IC卡、配合项目日常考勤、按照政府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向项目部上报真实的工资发放表等等劳务全过程管理的相关手续;如中途进行劳务人员的变更按照劳务管理规定要求书面报告贵司项目部,并及时进行信息的录入和其它相关工作。

3、我司承诺在施工期间不使用没有合法身份信息和已经被贵司和我司列入劳务黑名单的班组和人员。

4、如果我司的劳务人员发生恶意讨薪或越级上访事件,我司承诺全力配合贵司项目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如施工期间我司的劳务人员有不认真或抵制执行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经教育后拒不整改的,我司服从贵司项目部的管理,立即更换相关人员或班组。

6、如我司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承诺方盖章: 法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现场队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六:

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项目的现场负责人(施工队长),负责现场管理,工程结算、收款,工人工资发放、工人劳动合同书的签订等经济权限及现场一切事物。我承认委托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

此授权禁止再次委托,特此委托。

被委托人:(签字) 性别 :年龄 :

身份证号码:职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委托期限至本工程结束。


附件七

劳务公司进场(退场)承诺书

本承诺书招标人为中建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为:,现投标人做出以下承诺:

一、投标人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按招标人代表批准的施工作业计划、招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招标人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施工,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权利及义务。遵守招标人的《项目管理办法》手册 ,对施工过程中涉及招标人的先进工艺、技术保密。

二、投标人必须做好工程现场自身管理并服从招标人施工现场统一管理,遵守招标人现场管理的一切管理规定(包括施工总进度及总协调管理规定等),做好配合工作。

三、投标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招标人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招标人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招标人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四、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工期及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五、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政府部门所需的一切手续,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六、投标人必须树立严格的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投标人应立即上报招标人代表,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处理。招标人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七、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施工扰民、施工现场噪音控制、施工中交通运输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于尘埃、噪音及所有的环保要求,投标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投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处理有关扰民、民扰事项,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八、投标人在施工中必须满足招标人关于招标人CI形象的工作要求,统一着装及完成招标人关于企业形象宣传要求的有关工作;自备符合招标人CI形象的工作及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所有防护用品;投标人进场的所有设备均应按招标人的CI要求进行标识。

九、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招标人当月完成的进度统计报表及次月的生产计划,材料计划。

十、负责本分包工程现场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他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分包方应予以修复,其费用自行承担;如因其它专业分包损坏投标人已施工的已完项目,由招标人负责出面协调。

十一、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招标人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项管理规定,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投标人负担。

十二、投标人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召开的生产例会;投标人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十三、在没有招标人允许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与业主直接发生工作关系,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

十四、由于投标人责任使招标人遭受任何与本分包合同履行有关的索赔、诉讼而导致招标人遭受任何损失,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有责任避免招标人承担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偿责任。

十五、在没有招标人允许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将本工程进行分包,从中谋利,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十六、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竣工,并验收合格,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退场通知后,五日内应将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雇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投标人在退场过程当中应保证招标人及其他分包方的财产及已完工程免于遭受任何损失。对于投标人在施工中过程中搭设的临时设施,如招标人要求拆除,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无条件予以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直至令招标人满意为止。投标人如拖延退场,招标人将不予结算。投标人拖延退场,每逾期一天支付招标人损失费,损失费按本工程投标人结算价的千分之五计算,逾期退场超过10天,招标人强制投标人退出施工现场,由此引致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承诺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诺日期:年月日


附件八:

专业分包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

姓名

职务

职称

性别

年龄

学历

主要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法人或获授权代表签署

年 月 日

附件九: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真实有效。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书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一、委托人 信息:

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章)委托日期:

身份证号码:职 务:

联系 电话:传真号码:

信箱 地址:邮政编码:

二、被委托人信息:(法定代表人参加时不需提供此信息)

被委托人 :(手签并加盖公司章)职 务: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信箱 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一

栈桥及支撑拆除钢筋(钢材)回收协议书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所在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鉴于我公司钢筋(钢材)回收处理数量及金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数量及金额补充条款:

钢筋(钢材)回收总金额暂估为RMB元 (大写:),最终结算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扣除钢筋(钢材)回收费用。

本协议下,价款总额(含增值税)RMB元 (大写:)。

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款RMB元(大写:)

增值税款RMB元(大写:)

适用增值税税率%。

钢筋(钢材)回收工程量清单


序号

分类/费用项名称

单位

暂定工程量

不含税

综合单价(元)

不含税合价(元)

含税

综合单价(元)

含税合价(元)

税额(元)
税率%

备注

D地块

栈桥及支撑、围檩、塔吊基础、所有钢筋混凝土拆除,格构柱及剪刀撑加固槽钢拆除









1

钢筋回收
(理论计算量暂按650t)
其中:钢筋回收率85 %

t

553







2

格构柱及剪刀撑加固槽钢钢材回收
(理论计算量暂按300t)
其中格构柱回收率90 %

t

270







合计









说明:

1、钢筋(钢材)回收量=拆除范围内钢筋理论计算量*钢筋或钢材回收率,本清单所列工程量为钢筋(钢材)回收量;

2、甲方有权决定格构柱是否由乙方回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不得因此而增加任何费用,乙方须依甲方要求拆除格构柱后进行清理并堆放在指定地点。

3、本工程结算工程量按照13清单计算规则以施工图理论量计算,所有钢筋间距偏差、砼施工缺陷如涨模导致的尺寸偏差等均已在综合单价中考虑,并按合同内的单价计算。投标方报价时,回收价格参照报价截止日前10个工作日的废钢筋或钢材平均价为基准上报西本网网价及下浮金额,结算时按照下述公式进行结算:结算总价=(本分包工程每道支撑拆除期间西本网南京地区废钢筋或废钢材平均价-下浮金额)*理论计算工程量*回收率,其他比例等一概不调整。

(1)栈桥及支撑、围檩、塔吊基础、路面钢筋混凝土(如有)钢筋的回收率为85% ;

(2)格构柱及剪刀撑加固槽钢钢材的回收率为90%;

4、处理地点:NO.2014G34项目A、D、E地块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指定的现场。

5、乙方在甲方现场装废旧钢筋(钢材)时,要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遵守甲方项目管理制度要求。乙方承担装卸费、人工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废旧钢筋(钢材)出场必须由项目物资部开具出门证明,否则按照偷盗处理,将依据法律追究相关责任。

6、废旧钢筋(钢材)以甲方指定的人员核实为准,如在过程中发现存在舞弊现象,视为违约,将被立即清场且赔偿相应损失。乙方如果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处理数量及工程款支付:钢筋回收量=拆除范围内钢筋理论计算量*钢筋回收率(钢筋回收率按85%);格构柱及剪刀撑加固槽钢钢材回收量=拆除范围内钢材理论计算量*钢材回收率(格构柱钢材回收率按90%)为准。废钢筋及废钢材回收的工程款由投标方按照甲方要求打入指定账户。

8、乙方应按照双方最终约定的时间安排人员及车辆来现场装货。如果乙方无法按时到达,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如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因此造成的损失费,并追加500--5000元的现金赔偿费用,情节严重的依据法律依追究相关责任。

9、 协议生效

(1)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确定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单方违约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协议争端解决方式,依法向南京建邺区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公章)

(公章)




附件 :栈桥及内支撑拆除专业分包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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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分包 专业 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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