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京原铁路石景山南至大涧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土方招标采购二次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京原铁路石景山南至大涧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土方招标采购二次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京原铁路石景山南至大涧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土方招标采购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EEBONE-2021-1)
本项目京原铁路石景山南至大涧段电气化改造工程施工总价承包JYDHGZ-SG2标段,已由铁总鉴函【2018】785号《关于京原铁路北京局集团公司管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工程项目管理部,建设资金来源为北京市政府承担境内环保拆迁8.9亿元,河北省政府承担境内征地拆迁费用3.87亿元,总投资30.0268亿元.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京原铁路电化工程项目部。本项目房建专业土方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一次公告流标,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京原铁路位于北京市西部地区、河北省中部、山西省东北部。东端经北京枢纽与京哈、京山及京广等多条干线相连,西端与北同蒲线相接,是晋煤外运的主要通道之一,本线穿行于太行山区,地形隐蔽,具有重要的国防意义,地理位置较为重要。线路起自北京铁路枢纽石景山南站,随即进入山前丘陵地带,沿山谷蜿蜒行进;然后穿行在太行山脉的崇山峻岭中,于艾河招柏间穿过太行山主脉驿马岭;之后线路沿西南方向行经于五台山、恒山间的滹沱河流域,进入忻定盆地,于集义庄、华岩间跨越滹沱河终止于北同蒲线原平站。沿线途经北京市(石景山区、丰台区、房山区)以及河北省(涞水县、易县、涞源县)、山西省(灵丘县、繁峙县、代县、原平市),全长418.64km。
其中北京局集团公司管段石景山南至大涧段233.97km,其中我单位承建京原铁路白涧(不含)K109+650(接触网关节锚柱)至大涧(含)K234+000(局界)线路长度124.35km。本工程包括迁改、路基、桥涵、隧道、轨道、通信、信号、信息、电力、变电、接触网、房屋、给排水、站场、声屏障等专业。
2.2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Ⅰ级
2、正线数目:单线
3、设计行车速度:100Km/h
4、限制坡度:上行6‰、下行12‰
5、最小曲线半径:500m
6、牵引种类:电力
7、机车类型:货:HXD3-25t、客:HXD3C
8、牵引质量:近期4500t、远期5000t
9、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
10、闭塞类型:继电半自动
2.1.3 总工期安排
施工准备:2019年2月15日-28日,时间14天;
开工日期:2019年3月1日;
竣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
总工期:1218天,约3年零4个月。
2.3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京原铁路石景山南至大涧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土方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 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8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近三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以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家行政部门通报为准),企业目前不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暂停投标期;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3.1.9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1.10 需外购部分应符合有关认证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0:2008证书、检验报告及相关的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CRCC证书、入网证等)。
3.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京原铁路石景山南至大涧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土方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
3.4 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1月 27 日至2021年 2月 1 日,每日08:30时至16:30时(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4.3 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 2月 1 日16:3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word版及汇款凭证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hsl@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投标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见4.4),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京原铁路电化工程项目部
帐 号:1305 0111 0239 0000 002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涞源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同时发布。
5.1 请各投标人于2021年2月 18 日上午09时30分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分项报价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未按规定时间成功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本次评标将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要求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一致(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处须齐全)。
5.2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2 月 18 日上午0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当日(2021年2月 18 日)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寄出,5日内寄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保定市涞源县景秀街17号 联系人: 胡世磊 联系电话:15133115037 邮 编:074300)。
5.3 各投标人应按时上传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采购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京原铁路电化工程项目部
地 址:保定市涞源县景秀街17号
邮 编:074300
联 系 人:胡世磊
联系电话:15133115037
电子邮箱:eebhsl@163.com
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京原铁路石景山南至大涧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土方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京原铁路电化工程项目部
2021 年 1 月 27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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