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海葬 招标公告
骨灰海葬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骨灰海葬采购公告
(骨灰海葬)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骨灰海葬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0195
项目名称:骨灰海葬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海葬骨灰按照1700元/份标准采购服务,市民政局按照年度完成情况经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约定时间及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费用。1700元/份标准包括每份海葬骨灰随行家属3人往返租车费、租船费、人身意外保险费、骨灰降解罐、丧葬用品、礼仪等服务费用以及给予海葬家属400元/盒的补贴款。
★一、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服务
★(一)报名咨询服务
1.供应商应提供具有办公场所,提供咨询、报名、业务办理、收费及为海葬逝者及家属建立档案等基本服务。
2.供应商应具有技术功能完善的网上报名、网上祭祀服务功能的网站。
★(二)交通服务
供应商应提供海葬活动往返车辆、船只等交通服务。
1.车辆应具有合法运营手续,提供单次限员37人及51人两种规格空调车,随车配备急救设备和医药箱。
2.车辆驾驶人员应须持有中国境内A型客车驾驶执照,驾龄满5年(含5年)以上;每期海葬活动期间配备2台应急车辆,活动前报备车辆信息。
3.车辆应安装GPS监控系统,车内摄像设备完好,行驶期间全程监控,保证终端和监控平台在良好状下运行,保留监控记录3年,支持随时调取车内录像。
4.船只应具有全年《船舶适航证书》等合法手续,船况良好,手续齐全,具有在海葬区域内通行资质,具备骨灰撒海条件和撒海能力。大连方向提供限员150人以上、200人以内船只;营口方向提供限员200人以上船只;丹东方向提供限员60人以上船只。
★(三)食宿服务
提供大连、丹东海葬活动期间食宿服务。
1.供应商应为参加海葬活动丧属(3人以内含3人)提供三星级及以上或同等标准酒店住宿服务,房间内配备两张单人床(1.2*1.8米),拥有独立卫生间、冷热水、空调、电视、无线网络、一次性拖鞋及免费洗漱用品,设备齐全,卫生、整洁,每期海葬活动期间提供不少于150个标准房间。
2.供应商应保证海葬家属住宿卫生,内部环境每日进行清洁,疫情期间做好客房通风、消毒。
3.供应商应保证定期对客房设施进行检查,保证正常使用。通过安全消防检查,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及逃生设施。
4.供应商应保证酒店提供2台不少于12座以上面包车,负责临时调配出行。酒店还需提供不少于2名专业医护人员,并提供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酒店服务、酒店应急预案、出行调配等)。酒店需提供独立停车场,有保安人员和24小时监控录像,确保车辆及车内物品安全。
5.供应商应提供海葬活动期间就餐服务,大连方向就餐标准晚餐60元/人、早餐20元/人,提供同等价位回民餐。提供可容纳200-300人就餐区域,就餐形式为自助餐。营口方向提供桌餐,标准为每桌10人,10菜一汤,不低于200元/桌,提供同等价位回民餐。疫情期间提供同等价位标准分餐(盒饭)。
★(四)保险服务
供应商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保险公司,提供海葬活动全程各类保险服务。
1.为参加骨灰海葬活动的全体人员提供人身意外保险服务。大连方向为家属购买为期1天、保额为50万元以上的保险;营口方向为家属购买为期1天、保额为30万元以上的保险。
2.服务车辆应含有车身险、第三者险、司乘座位险,承运人责任险。
★(五)其他服务
供应商应提供骨灰海葬活动中殡葬用品等其他服务。
1.提供环保材质的可降解骨灰容器,提供降解容器的环保资质。
2.提供相应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布置,如:鲜花装饰、罗马柱、引路旗、条幅等;提供停车场地,保证车辆安全,进出方便;骨灰装置期间的安全措施;服务人员礼仪、着装、语言表达、服务态度以及保障范围等。
3.提供海葬丧葬用品(骨灰降解罐、花瓣、花束、海葬证、海葬环保袋、手套、湿巾、必备药品、礼仪主持服务)。
4.如遇公共疫情、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因素,供应商应及时调整活动安排,通知参加活动人员,妥善调整骨灰海葬活动,确保人员安全,待条件允许后尽力增补骨灰海葬活动,确保全年骨灰海葬承办效果。
5.预先提供详细全面的海葬活动应急预案,做好海葬活动应急救援、突发情况处置、善后事件处理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至202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骨灰撒海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6日至2021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2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时需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nsxmgl@126.com邮箱中(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电话确认***-********:(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4)骨灰撒海许可证复印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供应商须自行学习电子标相关流程及准备相应设备材料,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按照最新政策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应于开标现场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评标(评审)过程中,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不得启封、拆包。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后,可使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均按照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人员,应依据省财政厅[辽财采(2020)25号]文件执行必须自行戴好口罩,做好卫生消毒,近期(14天)有过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或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或发烧或未自行隔离14天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投标,其他事项严格执行大连市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相关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民政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图们路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耐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73号佳兆业广场5楼领办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nsxmgl@1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耐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广远
电 话:***-********
标签: 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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