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区无人警局招标公告

元宝区无人警局招标公告


丹东市元宝区无人警局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丹东市元宝区无人警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22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ZC********056
项目名称:丹东市元宝区无人警局项目
预算金额:306000.00元
最高限价:306000.00元
采购需求:交警违章处理机、自助签注机、身份证自助取证机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日历天安装并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1月 28日至2021年 2月 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2月22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通过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后,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发送至邮箱********77@qq.com,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邮件内容须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如果疫情发生变化出现特殊情况,一切按照疫情管控防控措施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新柳街8号
联系方式:0415-767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道立交新路13-19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77@qq.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新桥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00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晓蕾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元宝 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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