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煤气化装置总体设计、基础设计、技术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煤气化装置总体设计、基础设计、技术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煤气化装置总体设计、基础设计、技术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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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煤气化装置总体设计、基础设计、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煤气化装置总体设计、基础设计、技术服务项目,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300334,招标人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投产后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为了进一步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综合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提升煤制烯烃这一新兴煤化工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打造神华包头新型煤化工基地,招标人拟启动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将现有工程规模能力扩大。升级示范项目产能规模为200万吨/年煤制甲醇、70万吨/年聚烯烃,以进一步体现装置的规模效益。

本项目生产装置包括:空分装置、气化装置、变换及热回收装置、低温甲醇洗装置、冷冻站、硫回收装置、甲醇合成装置、甲醇制烯烃装置、烯烃分离装置、MTBE/丁烯-1装置、C4/C5+综合利用装置、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等。

本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包括:热电站(改造)、循环水站、化学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污水回用、事故水池、换热站、卸储煤、全厂火炬、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验室、全厂总变及装置变电所、全厂给排水管网、烯烃罐区、液体汽车装卸栈台、全厂工艺及供热外管、全厂供电外线及照明、全厂电信及总图运输等。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合同装置的范围由工艺系统和辅助系统以及界区内的所有公用工程系统组成。

煤气化装置工艺系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磨煤和干燥系统、煤粉加压和输送系统、气化和排渣系统、合成气洗涤和渣水处理系统、以及事故渣池。具体系统组成在完成气化技术选择后确定。

辅助系统主要包括:气化单元界区内的输煤系统(包括原煤输送及分配工序)、三废处理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辅助部分。

除了以上的主要生产设施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界区内的辅助以及公用工程系统:

冷却水系统

蒸汽和凝液系统

锅炉给水系统

工厂风和仪表风系统

氮气系统

化学品注入系统

给排水系统

工艺及供热管网

燃料气系统

火炬气系统(火炬水封罐及火炬筒在界区外)

消防和消防水分配系统

变配电室

供电系统,包括应急电源系统

排放物预处理系统

润滑油站

三剂中间库

高压清洗站

废油和废水收集系统

在线分析系统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系统

电信系统(含火灾报警系统、安防系统、通讯系统等)

装置区通讯、动力、照明、接地

装置区道路

采暖、通风、空调系统

仪表及控制系统。(气化装置不单独设置控制室,由设置在界区外的全厂中央控制室控制。现场人员操作室与现场机柜间布置方式在设计阶段确定)。

所有进入和送出装置界区的原料、产品、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的交接点原则上为装置界区外1米处。详细分工将按照“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工程设计界面分工及协调原则”执行,该文件将在设计开工会上提交给潜在投标人并随着设计的进行进一步确认和完善。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装置成功运行时间为准)具有独立完成并已经成功投产运营的加压气流床粉煤急冷流程单台炉投煤量1000吨/日及以上煤气化装置的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至少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该项目由投标人执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证明该项目由投标人完成并已经成功投产)。

a、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b、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需包含项目名称、竣工运行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1月27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2月02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1 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5.2 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3-01 11: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招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能源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秀华
电话:1800128563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人:潘凯之
电话:04778296579
传真:
电子邮箱:13707580@shenhua.cc
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7日
附件信息
附件一
附件二

标签: 技术服务 基础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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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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