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松江区建设工程监督抽检单位 招标公告
2021年松江区建设工程监督抽检单位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21年松江区建设工程监督抽检单位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1年松江区建设工程监督抽检单位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3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证书、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建筑材料及现场实体乙级及以上检测能力评估等级证书。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松江区建设工程监督抽检单位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BCGL2021XS011) 3、预算编号:15-21-50004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相关文件规定,采购四家供应商对松江区域内2021年在建工程实施建筑材料及实体质量监督抽查。本项目分为 4 个包件,其中包件一限价为30.80万元;包件二限价为28.60万元;包件三限价为26.40万元;包件四限价为24.20万元。(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至2021年12月31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10、最高限价:110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2021年12月31日。 12、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1-01-27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2-03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合格供应商相关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半年内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面网页截图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页面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网页截图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证书、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建筑材料及现场实体乙级及以上检测能力评估等级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1年01月27日 16:00至2021年02月03日 16: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上传资料后需进行现场验证,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405室,文件费600元/本,采用现金方式收取,逾期不再办理。★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网上上传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当即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02-08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1年02月08日 1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old.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40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具备上网信号及可用流量的无线网卡(无线3G或4G上网卡);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加盖公章);提供一份正本三份副本纸质版响应文件(按相应格式要求盖章)。 六、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1根据市财政局(沪财采[2014]27号)规定,本采购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有关操作方法可参照“在线服务”专栏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尽早加密上传文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签收,及时查看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造成无法签收的情形。2对文件内容有疑问,可要求澄清。于2021-02-04上午9:00前书面告知采购方,采购方将修改采购文件,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咨询电话:********转16206。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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