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河坪山河流域管理中心会商室改造-招标预公告
龙岗河坪山河流域管理中心会商室改造-招标预公告
项目名称:龙岗河坪山河流域管理中心会商室改造-招标预公告
招标单位 | 深圳市龙岗河坪山河流域管理中心 |
项目名称 | 龙岗河坪山河流域管理中心会商室改造 |
项目金额 | 359.04万元 |
项目资质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6.进口产品要求: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7.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项目内容 | 龙岗河坪山河流域管理中心主要承担流域内承担两河、两库、一电站、一支线的管理任务,同时统筹龙岗河、坪山河流域内跨区域、跨部门涉水要素的日常和应急协调、调度、调配等事务性工作。目前流域管理中心设置在三洲田水库,原有会商室面积不足50平方米,无法满足现有人员的会商、会务需求,亟需新建与现阶段流域管理中心功能定位、人员规模相匹配的会商室。现利用三洲田水库面积为88平方米的办公室改造成流域管理中心会商室,配置大屏显示系统、会议发言系统、音响扩声系统、中央控制系统、设备间配置、配套装修改造工程和流域综合信息展示门户等内容。 |
注:项目信息以正式招标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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