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永顺县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正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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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公开招标]永顺县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正在下载]

永顺县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CXZB—2021—002

永顺县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CXZB—2021—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顺县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发改〔2021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顺县幼儿园,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40%、30%、30%,招标人为永顺县幼儿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永顺县幼儿园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永顺县灵溪镇

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0160㎡,包括新建三所幼儿园,即永顺县中心幼儿园,新建园舍及服务用房5040㎡;永顺县溪州幼儿园(永顺县灵溪镇第二幼儿园)新建园舍及服务用房10080㎡;永顺县幼儿园河西分园(永顺县灵溪镇第一幼儿园)新建园舍及服务用房5040㎡;以及道路、绿化、排水、电力、消防、环保等相关附属工程和教学办公设备、幼儿玩具等设备购置。总投资金额约13000万元

4、资金来源:地方专项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5、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395日历天(设计时间要求:合同生效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优化,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要求:360天)

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及合同约定要求保修。

8、招标范围:永顺县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采购部分:教学设备及生活设施等采购。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建筑、安装、装饰、设备调试后期维护等相关配套设施。

9、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适用于施工单位)。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应同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4、拟任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任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职称证除外)。

5、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本次评审阶段仅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进行评审,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数量、类别和资格条件的配备实行承诺制,投标时不需提供具体名单和资格条件资料。

6、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7、拟任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联合体组成各方可以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条件由联合体各方加总满足即可,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独立法人。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方的名义递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元)。

2.投标担保的形式:按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规定的投标保函形式,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日止。

3.交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

电子保函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号”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

(2)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请在202132900分(北京时间)完成电子保函申请,并生成电子保单,逾期视为无效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7日~20212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在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 “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没有相关附件的也可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查看),若有遗漏概不负责。】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技术标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由投标人自行到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业务自助办理区”(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购买,购买截止时间为202122日17:00时前。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21222日17时00分前,在后台的“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以不署名的方式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4、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

5、投标人应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32900分,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总承包项目经理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如有)、投标文件准时参加。

4、本项目全程受监管。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九、设计补偿费用

本项目设计单位如出具设计成果未中标不予补偿费用,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永顺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电话:****-*******

十一、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承诺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的行为。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顺县幼儿园

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古正街276号

联 系 人:肖长谦 田兴丰

电 话:189*****558 135*****3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经开区厚驿交建投公司12楼

联 系 人:向英菊 田桂林

电 话:****-*******

标签: 总承包 幼儿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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