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办公楼五层地板加固设计施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办公楼五层地板加固设计施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办公楼五层地板加固设计施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办公楼第五层地板加固设计施工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高交公开采购-2021-002
1.2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办公楼五层地板加固设计施工工程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人民币238000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238000元
1.6项目需求
1.6.1项目概况: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与魏河北路交汇处西北角,已有建筑为地上六层,框架结构。根据需要,现对办公楼第五层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增加大型液晶显示屏,弹药库库房部位因使用需求须增加储备量。根据结构检测单位提交的检测报告,办公楼第五层结构均不满足承载力使用要求,需要对办公楼第五层结构进行加固改造,包含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
1.6.2招标范围: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办公楼第五层地板加固设计施工工程,包含设计、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必要的试验、验收、最终交付和保修服务等。
1.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要求
1.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4)根据《关于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1年1月28日 至2021年2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3.3方式:远程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联合体投标的以下资料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
3.4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截止时间:2021年2月22日14:00(北京时间)
4.2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第二会议室
五、投标文件的开启
5.1时间:2021年2月22日14:00(北京时间)
5.2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第二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行节能、环保、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魏河北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往西50米路北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联系人:常宗义 刘江
联系方式:****-********
E-mail:hngmzb3@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宗义 刘江
联系方式:****-********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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