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台式电脑招标公告
笔记本、台式电脑招标公告
洪泽县笔记本、台式电脑询价报价表
( 发布时间:2013年 2月24日)
询价编号:*******
品名品牌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笔记本电脑
(联想、惠普、IBM)
CPU:i5
显示器:13吋左右
内存:4G
硬盘:500G
显存:独显2G
系统:win7或xp
其它:标配
30
台式电脑
(联想、惠普、IBM)
CPU:i5
显示器:20吋
内存:4G
硬盘:500G
显存:独显2G
系统:win7或xp
其它:标配
10
合计大写:
报价须知(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地址:洪泽县人民路12号三楼洪泽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2、报价截止时间:2013年2月 28日下午3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中心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3、报价地点:洪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4、此报价表务请各报价人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报价不接受传真报价。
5、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产品。
6、报价人售后技术服务响应及时。
7、上述货物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
8、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见证后10日内供货安装到位,如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购。
9、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3日内(节假日除外)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10、付款方式: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1个月内付清。
11、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货物,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人慎重考虑。
12、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为:在完全满足询价表要求前提下,低价成交。
13、一个供应商只能投一个品牌,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是无效报价。
1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5、询价保证金壹万元整。
报价人签字(必须盖章):
报价单位联系人(必须填写):
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公司地址(必须填写):
时间:201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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