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市】【广安市】租金评估服务招标
【广安市】【广安市】【广安市】租金评估服务招标
项目名称:【广安市】【广安市】【广安市】租金评估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因工作开展需要,广安市社会福利院拟对外租赁约2000m2 场地,用于医养结合工作的开展,为提供租赁价格参考,现对“房屋场地连续租赁(租期预计10年左右)期内每年租赁价格的评估服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服务商参加报价。该次询价采购的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房屋场地连续租赁(租期预计10年左右)期内每年租赁价格的评估服务。
2.项目介绍:广安市社会福利院拟租赁广安市广安区民和街101号综合大楼负一楼(除广安市社会福利院食堂和洗衣房),一楼(除广安市社会福利院接待大厅),二楼整体,七楼活动大厅、706室共计建筑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的房屋场地,为使租赁价格公开公平公正,现对外公开采购房屋场地连续租赁(租期预计10年左右)期内每年租赁价格的评估服务。评估机构依照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出具客观公正的评估报告。
3.采购人:广安市社会福利院。
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5.中标服务商每户评估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仟元整。
6.本次询价邀请的服务商数量:不少于3家。
二、服务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资产评估资质及相应工作人员。
3.具有固定且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具有履行业务所必须的硬件设备;
4.无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违法记录;未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资格审查及所需要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可提供三证合一新证)。
2.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 无违法处罚(处理)失信记录承诺书。
5. 报价单。
按以上顺序制作目录、标清页面、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概不退还)。上述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单位鲜章,如任一项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格式提供,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成交服务商的确定
报名登记时间截止后,广安市社会福利院召开采购会议,成交候选服务商按报价排序,报价最低的3家为成交服务商。服务商报价相同的,以抽签的方式的确定成交服务商。
采购结果将在四川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
五、采购项目服务及其他要求
1.评估依据及验收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房地产估价规范》《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开展评估工作和中标服务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就租赁标的向采购方提供评估报告。如未按时提交报告,将赔偿委托单位相应的经济损失。
3.付款方式:评估结果经采购方验收后,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原件4份和拷贝相关电子档案后,15个工作日内,凭增值税发票结算。
六、报名登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月27日—2月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06:00
地点:广安市社会福利院门卫室(广安市广安区民和街101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广安市社会福利院
2021年1月27日
公开招标PDF.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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