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2013年-2016年公务印刷定点服务招标公告

锦江区2013年-2016年公务印刷定点服务招标公告

     
预审公告标题:
成都市锦江区2013年-2016年公务印刷定点服务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及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预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锦江区2013年-2016年公务印刷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锦招字201212-11-143
公告发布时间:
2013年2月28日10时47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锦江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采购包个数:
1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采购内容:
1)确定成都市锦江区区级机关、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开招标项目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公务印刷定点单位。
2)刊物、文头、文件汇编书、宣传单、招贴画胶印印刷、信封印制等及相关印刷服务。
申请人资格:
公示截至时间:
2013年3月7日17时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三环路二段1号
邮编:610023
联系人:张劲铭 姜春涛
联系电话及传真:***-******** ***-********
其它内容:
成都市锦江区2013年-2016年公务印刷定点服务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及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预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对成都市锦江区2013年-2016年公务印刷定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该项目的商务、技术要求及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广泛征求各方的询问和意见,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3月7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详细的技术、商务要求及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联系方式见附件。


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备注:
采购公告:
暂无
附件:

成都市锦江区2013年-2016年公务印刷定点服务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及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预公告各潜在投标人: 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对成都市锦江区2013年-2016年公务印刷定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该项目的商务、技术要求及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广泛征求各方的询问和意见,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3月7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详细的技术、商务要求及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联系方式见附件。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成都市锦江区2013年-2016年公务印刷定点服务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及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技术要求1.1.采购内容1)确定成都市锦江区区级机关、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开招标项目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公务印刷定点单位。2)刊物、文头、文件汇编书、宣传单、招贴画胶印印刷、信封印制等及相关印刷服务。3)按照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原则上确定4家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若合格投标人超过12家,将按照1:3的比例递增中标人,如:合格投标人为15家,确定5家中标人,合格投标人为18家,确定6家中标人,合格投标人为21家,确定7家中标人,依此类推。1.2.具体内容1.2.1.交印手续1 送印方到乙方办理印刷业务时必须填写“单位定点印刷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由乙方提供)。审批单上应注明对印刷纸张的要求、印刷数量、印刷内容的具体要求,经送印方单位领导审核和加盖送印方单位公章,乙方方可按照审批单的要求提供印刷服务。 2 乙方应对审批单进行详细审核,并根据需要印刷的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审批单上注明耗纸规格、克重、品牌和数量,以及加工工艺流程,最后列出纸张费和印刷工费。在审核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审批单中内容不清楚的,应及时告知送印方。然后根据送印方的修改意见,重新核价。3 送印方自带纸张委托印刷的,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只收取印刷工费。4 乙方必须在审批单上注明完成印刷的时间。5 审批单一式三份,需由送印方、乙方双方经办人签字认可;一份送印方留存,一份用于乙方与送印方的结账依据,一份乙方应妥善保存,与送货单、发票复印件、印刷样本一起存档备查。1.2.2.3. 校对 1 乙方应对送印方交印原稿进行录入排版、校对、出样,校对差错率不得高于万分之二。 2 乙方应将出样送交送印方校对,送印方应对出样认真校对,如对原稿的改动率小于百分之三十,乙方应免费重新录入排版、校对、出样;如对原稿的改动率达到百分之三十,乙方可以加收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录入排版费,重新录入排版、校对、出样;乙方必须于送印方在校对无误的样稿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正式印刷,否则送印方有权拒绝支付印刷费用。3 送校过程中乙方应提供至少三次的免费上门送校,超过三次以后的费用由送印方和乙方协商解决。1.2.3.4. 印刷费用 1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投标文件承诺的报价和收费比例计算印刷费用。2 印刷费用应包括:纸张费、印刷工费。印刷成品的简易包装费和上门送货费应包含在印刷费用中。 3 核价时的纸张费用等于投标人纸张进价(以发票为准)加上纸张进价与纸张管理费比例(最高3%)的乘积再加上相关税金。4印刷工费应包括录入排版费、制版费、上版费、印工费、装订费,以及其它与印刷有关的所有费用。以上费用均含税金。1.2.4.5. 印刷成品的交接手续 1在审批单上注明完成印刷的时间内,乙方在对印刷成品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合格后,应提前通知送印方做好交货准备,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将印刷成品交到送印方指定地点。2 送印方应仔细检查印刷成品,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都符合印刷要求,送印方应立即在乙方提交的送货单上签字认可,送货单上应注明品种、规格及数量;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不符合印刷要求,送印方应立即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送印方可以拒绝在送货单上签字,并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印刷成品进行检验。1.2.5.7. 质量保证1 乙方提供印刷服务时,制版、印刷、装订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2 乙方对承印的物品,必须严格按投标时所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纸张品质应符合送印方的要求;所有印刷成品要字迹清楚、墨迹饱满、颜色无偏差、规格尺寸准确。 3 乙方应保证印刷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合同承诺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对由于印刷技术、工艺或印刷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如果证明印刷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印刷材料等,送印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4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送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二、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1、采购人自行询价采购的,按照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执行。2、由采购中心询价组织实施的,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同时,采购人将项目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帐户,并提供支付中心的支付通知单复印件,采购中心根据采购合同按以下流程进行资金支付:一次性付款:发票复印件并加盖甲方(采购人)财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员签字、采购合同(原件3份)、由合同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的验收报告各一份。分次付款:第一次付款:发票复印件并加盖甲方(采购人)财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员签字、采购合同(原件3份)、由合同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的验收报告各一份。第二次及第二次以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甲方(采购人)财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员签字、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填写完整,如甲方(采购人)意见、签字、盖章、联系电话等。发票原件一律交甲方(采购人)。3、付款方式一律为转账。2、项目管理要求中标人在履约期间,需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有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管理计划、项目进度计划、项目验收计划等方案,确保工程实施质量。中标人应指定一名专职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和调度工作。3、采购方式中标人中标后,将取得数字证书(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非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将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实施(规定详见成都市政府采购网)。三、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1.3.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8.投标人应具有四川省新闻出版局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在年检的单位应由年检单位提供相关证明),且经营范围除复、打印外的印刷单位。9.投标人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则在成都市应有注册登记的分公司;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三环路二段1号邮编:610023联系人:张劲铭 姜春涛联系电话及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