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岗小区廉租房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西岗小区廉租房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岗小区廉租房室内装修工程(招标编号:环闽招[2013]第015号)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顺昌县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昌县双溪街道虎爪山(西门果场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人民币约2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西岗小区廉租房室内装修工程招标范围包含西岗小区廉租房1#~8#楼室内装修施工图范围,具体工程量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7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3年3月15日,关键节点工期为2013年5月20日必须完成指定91套,剩余套数可在2013年5月31日前全部完成;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等级;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顺昌县建筑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南建管 [2010]16号文规定的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B级以上(含B级)或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含三级);及入选《2012年度南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B类名录》(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企业)(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2月28日至2013年3月4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正常出售),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发售资料地址:顺昌县城中路23号201室)购买招标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图纸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值为6%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3月11日12时00分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伍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3月11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顺昌县招投标中心(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十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顺昌城南中路16号 邮编:353200
电 话:****-*******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559号 邮 编: 350001
电 话:****-*******
联系人:黄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顺昌支行
开户名称:顺昌县招投标中心
帐 号:****************92
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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