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食堂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泊头市分公司食堂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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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750********G02 | ||||||||||||||||||||||||||||||||||||||||
招标内容: |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泊头市分公司食堂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泊头市分公司食堂服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泊头市分公司食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28至2021-01-3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14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2-05 09:00:00,地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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