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楼一体化病人监护监控系统及相关设备招标公告
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楼一体化病人监护监控系统及相关设备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NJHW-130046 - 1a
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南京脑科医院的委托,就南京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楼所需一体化病人监护监控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批准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宁发改投资字[2010]962号
项目名称: 南京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楼 项目地点: 南京市广州路264号
公告标段名称: 一体化病人监护监控系统及相关设备 招标数量: 1批
资金来源: 财政 招标内容及规格: 一体化病人监护监控系统;
二、 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 资格预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原件和二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①健康医疗软件开发,②健康安全预警监控系统的研发,③监控系统软件及终端设备研发、计算机软件开发(或研发)三种之一或三种之一类似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近3年已履行的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有关GPS定位一体化智能监控监护系统等业绩清单(包括项目名称、系统名称及内容、设备明细、合同金额、合同签定日期、用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并提供合同证明(招标人可能对其实际业绩进行考察)。
4、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①近3年,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②近3年,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的;或者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被取消过中标资格的行为。
5、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检察机关或南京市鼓楼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书”。
投标人必须符合上述所有资格要求,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013年02月28日至2013年03月0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发售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2号后楼1楼
五、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 2013年03月06日至2013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提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2号后楼1楼
六、 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至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2号后楼1楼进行报名。资格预审费用100元/家。
2、投标单位到现场报名前请与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黄工联系,联系电话:180*****669。
3、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接我公司通知后领取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脑科医院 代理机构: 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广州路264号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2号
邮 编: 210000 邮 编:
联 系 人: 王工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 电 话: 180*****669
传 真: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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