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废弃农膜回收企业服务采购项目(21C00001)分散采购公告
涪陵区废弃农膜回收企业服务采购项目(21C00001)分散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涪陵区废弃农膜回收企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及重庆市涪陵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2月9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21C00001
项目名称:涪陵区废弃农膜回收企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1,000.00元
采购需求:
根据渝府办发〔2019〕57号、渝供办〔2020〕2号和渝供发〔2020〕58号文件要求,经区财政局批准,由重庆市涪陵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牵头依法依规、公平竞争选择确定涪陵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企业。
废弃农膜是指废弃农用地膜(含烟草种植用膜)和农用棚膜,以及种子、肥料、饲料塑料包装袋,聚乙烯育秧盆、营养杯、聚乙烯滴灌管、水带等。完成2021-2023年重庆市供销总社下达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目标任务和回收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与废旧货物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等概念相同的生产经营活动。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1月28日 至 2021年2月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及重庆市涪陵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2月9日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2月9日15: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涪陵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磋商开始时间: 2021年2月9日15:00
磋商地点:重庆市涪陵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采购经办人:马欢
采购人电话:185*****00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欢
项目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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