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教育局保安服务 招标公告

皇姑教育局保安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皇姑教育局保安服务采购公告

(皇姑教育局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皇姑教育局保安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5-00011
项目名称:皇姑教育局保安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13,000.00
最高限价(元):2,81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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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教育局保安服务采购需求

一、包组划分

********6">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保安服务项目分两个包组,每个包组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兼投不兼中,包组如下:

包号

包组名称

包组内容

数量

人数要求

最高限价(元)

001

保安服务(1)

小学部(26所)

1

97

*******.00

002

保安服务(2)

中学部(19所)

1

76

*******.00

包组内容具体分配详见“校园保安人员配备计划表”。

二、管理目标

本项目的总体管理目标是达到国家、沈阳市制定的校园保安管理标准,具体约定为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保障有力;保障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校园治安及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

招标方将制订具体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方法,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进行全过程考核。

三、采购要求:

(一)人员编配及管理要求

本项目保安人员为全日制白班,具体人员分配应服从采购人安排。

1、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每个包组人数不少于1人,男性,55周岁(含)以下,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2)保安员:必须为男性,55周岁(含)以下,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包组001须含队长一名、班长四名,包组002须含队长一名、班长三名。

(3)为人和善,身体健康,须提供健康证明、持有保安从业资格证。

(4)上岗前保安员提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职责范围:

(1)负责全天的校园内及门前安全保卫工作,严格管理人员、物资、车辆的出入,防止外来无关人员、车辆进出校园,维护学校内的治安秩序,对于不能处理的问题或突发的事件及时上报学校。

(2)要在学校指定部门的领导下协同做好校园综合治理工作以及消防巡检工作。

(3)随时准备为学校和师生提供救助服务并且对于学校开展的大型活动提供相应的安全保卫服务。

(4)每日进行规定线路的校内常规巡检和消防巡检各5次以上。常规巡检重点就防盗、防暴、防破坏、防事故等问题进行巡检,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如发现违法犯罪分子,须立即设法擒拿、报告,必要时扭送公关机关处理;消防巡检重点就火灾隐患、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疏散标志等消防问题进行巡检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全部完好、安全疏散标志醒目正确、无消防隐患。

(5)协助配合其他岗位人员和管理处需及时解决的事项,及时报有关人员处理。

(6)执行校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3、管理标准:

(1)所有保安人员须实行双重管理,既要清楚了解保安公司的管理制度还要在学校管理制度下开展工作。

(2)投标方须与学校积极沟通,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学校保安服务工作。

(3)保安人员必须自觉维护校方的利益和形象,不得与外来人员发生口角及肢体纠纷,不得谣传有损学校形象等事。

(4)保安人员必须自觉保持自身形象,保安人员全天着装统一,每日上学、放学时需穿戴好防护装备,保证学校安全。

(5)保安人员须明确自身岗位职责,严格按照保安管理制度、人员奖惩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开展保安工作,不得在班上空岗、打瞌睡、文娱、酗酒等有损学校形象等活动。

(6)保安人员须熟悉工作程序和岗位的工作职责,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上级临时赋予的各项任务。

(7)保安人员须在工作中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自觉遵守学校的规定和制度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要沉重冷静,主动请示报告。

(8)保安人员须在工作中要保持高度警惕,熟悉学校内的公共设施、摄像头的分布情况,以及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从而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9)保安人员必须根据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破坏、防事故等工作,保障学校内的安全。

(10)保安人员必须熟悉学校环境,熟悉监控设备、报警装置、消防系统及各种设备设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11)保安人员必须具备大型活动保安服务经验,能够为学校大型活动或临时活动提供科学、合理的保安服务。

(12)保安人员必须熟悉校园周边环境,随时保持警惕对于可能突发的校园校园暴力袭击事件,要具备相应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13)保安人员必须具备防范和处理突发火灾、地震和不可抗力等引发的应急事件的能力。

(二)工作要求:

1、保安服务保障文明、规范、准时。

2、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及疏导来访客人。

3、有效疏导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区域及信访接待。

4、接待工作要认真、主动、热情,严格执行各类接待标准。

5、维护甲方利益和形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6、保安员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7、甲方对保安公司的总体满意率达到 95%以上。

四、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和社会保险价

投标供应商报价按照最高限价报价,报价包括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工会经费;服装费;管理费;税金及一切风险费等所有费用。需满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沈人社发[2019] 65号),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依法用工及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为所有员工缴纳人身意外保险。

五、其他要求

1、中标公司需为保安人员上齐法定各类保险,保安队伍负责人必须具有保安师资格,学校每月将对保安人员进行考核评比,中标公司需为保安人员每月提供绩效奖励工资,奖励金额以双方协商为准,考核办法及结果以校方出具结果为准。

2、服务期限内,必须保证驻派人员100%在岗率,且驻派人员在服务工程中如需更换,必须进行岗前培训且持有保安上岗证。

3、投标公司须承诺:保安员队伍需要提供至少有两名保安员具有校园保安培训证书的且保险齐全,要求资质优良。

4、投标公司须承诺:如中标后每半个月与校方进行一次交流沟通,交换意见,随时改进工作方法和内容,以达到保障校园安全为目的,开展保安服务工作;校方有权对保安服务工作中不称职的保安队长,不符合保安服务要求的保安队员提出更换、调整,直至校方满意为止。

5、招标单位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保安人数,具体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

6、保安人员服务期间的餐费,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7、保安人员工作期间的各种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工伤及劳动法所规定的保障事项,以及人员劳动关系,均由其所属的保安服务公司负责与校方无任何关系。

8、投标供应商应承担由于保安人员过错给学校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相关责任,并赔偿学校或第三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9、保安人员无论在因公或非因公时,发生损害他人权益的事件(包括刑事案件)由保安公司会同公安部门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

10、保安人员服务期间发生工伤或工亡等一切事故,均有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

11、需满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沈人社发[2019] 65号),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依法用工及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为所有员工缴纳人身意外保险。

12、保证保安人员稳定,未经业主批准不得更换。保安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相应备案。

13、签订合同后, 全部保安服务人员在12小时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保安工作的正常进行。保安员应服从采购人对各服务岗位的安排。

14、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服务质量差,无法满足服务要求,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允许挂靠、外包经营,履行合同期间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5、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各岗位工资、社会保险、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单位所报价格中,有关取费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满足国家最新缴费基数);员工工资标准应满足沈阳市最新工资标准要求,为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等。如不能满足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如有缺项取费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

六、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寒暑假两个月除外)。

八、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九、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下打注)。

十、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十一、特殊约定: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学校停课,停课期间无需保安服务,保安费不予支付。

十二、优惠政策:

1. 小型企业提供服务为本企业承担的,其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 微型企业提供服务为本企业承担的,其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

3. 非小、微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联合投标的,如果“联合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投标报价可给予扣除。其中单独与小型企业联合的,投标报价给予2 %扣除;单独与微型企业联合的,投标报价给予 2 %扣除;同时与小、微型企业联合的,投标报价给予2 %扣除。

校园保安人员配备计划表

(一)包组001(保安服务01):小学部

学校名称

在校生数

配备保安
数量500:1

沈阳市皇姑区宁山路小学

1845

4

沈阳市皇姑区童晖小学

3432

7

沈阳市皇姑区白龙江小学

870

2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路第二小学

802

2

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小学

1091

5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第三小学

546

2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路第四小学校

631

4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第二小学

1628

4

沈阳市皇姑区天山路第一小学

1758

4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一校实验小学

1375

3

沈阳市皇姑区向工街小学

1000

2

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路小学

1059

3

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第一小学

1798

4

沈阳市皇姑区航空实验小学

1757

4

沈阳市皇姑区陵西小学

1120

3

沈阳市皇姑区珠江街第五小学

8330

17

沈阳市皇姑区淮河街小学校

1087

3

沈阳市皇姑区步云山路小学

561

2

沈阳市皇姑区汾河街小学

784

2

沈阳市皇姑区塔湾小学

1664

4

沈阳市皇姑区雷锋小学

1050

3

沈阳市皇姑区珠江五校实验小学

2090

5

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街小学

967

2

沈阳市皇姑区明华小学

526

2

沈阳市第一二二中学(北塔小学)

1157

3

沈阳市皇姑区和信朝鲜小学

104

1

合计

39032

97

(二)包组002(保安服务02):中学部

学校名称

在校生数

配备保安
数量500:1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路第一小学

9112

19

沈阳市第三十三中学

1409

3

沈阳市第一一0中学

743

2

沈阳市第九十七中学

952

2

沈阳市第一四七中学(北塔中学)

869

2

沈阳市第十二中学

1112

3

沈阳市第四十三中学

3875

8

沈阳市虹桥初级中学

4221

9

沈阳市第四十四中学

1030

3

沈阳市第八十五中学

729

2

沈阳市光明初级中学

1150

3

沈阳市第十中学

1340

3

沈阳市第十一中学

1682

4

沈阳市第二十一中学

907

2

沈阳市第二十四中学

849

2

沈阳市第四十中学

1078

3

沈阳市第一百二十中学

1929

4

沈阳市皇姑区育成学校

76

1

沈阳市皇姑区聋人学校

93

1

合计

33156

7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寒暑假两个月除外)。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204,000.00
最高限价(元):2,20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if gte mso 9]>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

皇姑区教育局保安服务采购需求

一、包组划分

********6">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保安服务项目分两个包组,每个包组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兼投不兼中,包组如下:

包号

包组名称

包组内容

数量

人数要求

最高限价(元)

001

保安服务(1)

小学部(26所)

1

97

*******.00

002

保安服务(2)

中学部(19所)

1

76

*******.00

包组内容具体分配详见“校园保安人员配备计划表”。

二、管理目标

本项目的总体管理目标是达到国家、沈阳市制定的校园保安管理标准,具体约定为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保障有力;保障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校园治安及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

招标方将制订具体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方法,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进行全过程考核。

三、采购要求:

(一)人员编配及管理要求

本项目保安人员为全日制白班,具体人员分配应服从采购人安排。

1、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每个包组人数不少于1人,男性,55周岁(含)以下,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2)保安员:必须为男性,55周岁(含)以下,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包组001须含队长一名、班长四名,包组002须含队长一名、班长三名。

(3)为人和善,身体健康,须提供健康证明、持有保安从业资格证。

(4)上岗前保安员提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职责范围:

(1)负责全天的校园内及门前安全保卫工作,严格管理人员、物资、车辆的出入,防止外来无关人员、车辆进出校园,维护学校内的治安秩序,对于不能处理的问题或突发的事件及时上报学校。

(2)要在学校指定部门的领导下协同做好校园综合治理工作以及消防巡检工作。

(3)随时准备为学校和师生提供救助服务并且对于学校开展的大型活动提供相应的安全保卫服务。

(4)每日进行规定线路的校内常规巡检和消防巡检各5次以上。常规巡检重点就防盗、防暴、防破坏、防事故等问题进行巡检,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如发现违法犯罪分子,须立即设法擒拿、报告,必要时扭送公关机关处理;消防巡检重点就火灾隐患、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疏散标志等消防问题进行巡检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全部完好、安全疏散标志醒目正确、无消防隐患。

(5)协助配合其他岗位人员和管理处需及时解决的事项,及时报有关人员处理。

(6)执行校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3、管理标准:

(1)所有保安人员须实行双重管理,既要清楚了解保安公司的管理制度还要在学校管理制度下开展工作。

(2)投标方须与学校积极沟通,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学校保安服务工作。

(3)保安人员必须自觉维护校方的利益和形象,不得与外来人员发生口角及肢体纠纷,不得谣传有损学校形象等事。

(4)保安人员必须自觉保持自身形象,保安人员全天着装统一,每日上学、放学时需穿戴好防护装备,保证学校安全。

(5)保安人员须明确自身岗位职责,严格按照保安管理制度、人员奖惩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开展保安工作,不得在班上空岗、打瞌睡、文娱、酗酒等有损学校形象等活动。

(6)保安人员须熟悉工作程序和岗位的工作职责,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上级临时赋予的各项任务。

(7)保安人员须在工作中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自觉遵守学校的规定和制度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要沉重冷静,主动请示报告。

(8)保安人员须在工作中要保持高度警惕,熟悉学校内的公共设施、摄像头的分布情况,以及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从而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9)保安人员必须根据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破坏、防事故等工作,保障学校内的安全。

(10)保安人员必须熟悉学校环境,熟悉监控设备、报警装置、消防系统及各种设备设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11)保安人员必须具备大型活动保安服务经验,能够为学校大型活动或临时活动提供科学、合理的保安服务。

(12)保安人员必须熟悉校园周边环境,随时保持警惕对于可能突发的校园校园暴力袭击事件,要具备相应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13)保安人员必须具备防范和处理突发火灾、地震和不可抗力等引发的应急事件的能力。

(二)工作要求:

1、保安服务保障文明、规范、准时。

2、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及疏导来访客人。

3、有效疏导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区域及信访接待。

4、接待工作要认真、主动、热情,严格执行各类接待标准。

5、维护甲方利益和形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6、保安员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7、甲方对保安公司的总体满意率达到 95%以上。

四、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和社会保险价

投标供应商报价按照最高限价报价,报价包括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工会经费;服装费;管理费;税金及一切风险费等所有费用。需满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沈人社发[2019] 65号),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依法用工及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为所有员工缴纳人身意外保险。

五、其他要求

1、中标公司需为保安人员上齐法定各类保险,保安队伍负责人必须具有保安师资格,学校每月将对保安人员进行考核评比,中标公司需为保安人员每月提供绩效奖励工资,奖励金额以双方协商为准,考核办法及结果以校方出具结果为准。

2、服务期限内,必须保证驻派人员100%在岗率,且驻派人员在服务工程中如需更换,必须进行岗前培训且持有保安上岗证。

3、投标公司须承诺:保安员队伍需要提供至少有两名保安员具有校园保安培训证书的且保险齐全,要求资质优良。

4、投标公司须承诺:如中标后每半个月与校方进行一次交流沟通,交换意见,随时改进工作方法和内容,以达到保障校园安全为目的,开展保安服务工作;校方有权对保安服务工作中不称职的保安队长,不符合保安服务要求的保安队员提出更换、调整,直至校方满意为止。

5、招标单位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保安人数,具体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

6、保安人员服务期间的餐费,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7、保安人员工作期间的各种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工伤及劳动法所规定的保障事项,以及人员劳动关系,均由其所属的保安服务公司负责与校方无任何关系。

8、投标供应商应承担由于保安人员过错给学校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相关责任,并赔偿学校或第三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9、保安人员无论在因公或非因公时,发生损害他人权益的事件(包括刑事案件)由保安公司会同公安部门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

10、保安人员服务期间发生工伤或工亡等一切事故,均有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

11、需满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沈人社发[2019] 65号),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依法用工及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为所有员工缴纳人身意外保险。

12、保证保安人员稳定,未经业主批准不得更换。保安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相应备案。

13、签订合同后, 全部保安服务人员在12小时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保安工作的正常进行。保安员应服从采购人对各服务岗位的安排。

14、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服务质量差,无法满足服务要求,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允许挂靠、外包经营,履行合同期间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5、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各岗位工资、社会保险、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单位所报价格中,有关取费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满足国家最新缴费基数);员工工资标准应满足沈阳市最新工资标准要求,为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等。如不能满足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如有缺项取费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

六、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寒暑假两个月除外)。

八、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九、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下打注)。

十、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十一、特殊约定: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学校停课,停课期间无需保安服务,保安费不予支付。

十二、优惠政策:

1. 小型企业提供服务为本企业承担的,其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 微型企业提供服务为本企业承担的,其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

3. 非小、微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联合投标的,如果“联合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投标报价可给予扣除。其中单独与小型企业联合的,投标报价给予2 %扣除;单独与微型企业联合的,投标报价给予 2 %扣除;同时与小、微型企业联合的,投标报价给予2 %扣除。

校园保安人员配备计划表

(一)包组001(保安服务01):小学部

学校名称

在校生数

配备保安
数量500:1

沈阳市皇姑区宁山路小学

1845

4

沈阳市皇姑区童晖小学

3432

7

沈阳市皇姑区白龙江小学

870

2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路第二小学

802

2

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小学

1091

5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第三小学

546

2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路第四小学校

631

4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第二小学

1628

4

沈阳市皇姑区天山路第一小学

1758

4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一校实验小学

1375

3

沈阳市皇姑区向工街小学

1000

2

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路小学

1059

3

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第一小学

1798

4

沈阳市皇姑区航空实验小学

1757

4

沈阳市皇姑区陵西小学

1120

3

沈阳市皇姑区珠江街第五小学

8330

17

沈阳市皇姑区淮河街小学校

1087

3

沈阳市皇姑区步云山路小学

561

2

沈阳市皇姑区汾河街小学

784

2

沈阳市皇姑区塔湾小学

1664

4

沈阳市皇姑区雷锋小学

1050

3

沈阳市皇姑区珠江五校实验小学

2090

5

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街小学

967

2

沈阳市皇姑区明华小学

526

2

沈阳市第一二二中学(北塔小学)

1157

3

沈阳市皇姑区和信朝鲜小学

104

1

合计

39032

97

(二)包组002(保安服务02):中学部

学校名称

在校生数

配备保安
数量500:1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路第一小学

9112

19

沈阳市第三十三中学

1409

3

沈阳市第一一0中学

743

2

沈阳市第九十七中学

952

2

沈阳市第一四七中学(北塔中学)

869

2

沈阳市第十二中学

1112

3

沈阳市第四十三中学

3875

8

沈阳市虹桥初级中学

4221

9

沈阳市第四十四中学

1030

3

沈阳市第八十五中学

729

2

沈阳市光明初级中学

1150

3

沈阳市第十中学

1340

3

沈阳市第十一中学

1682

4

沈阳市第二十一中学

907

2

沈阳市第二十四中学

849

2

沈阳市第四十中学

1078

3

沈阳市第一百二十中学

1929

4

沈阳市皇姑区育成学校

76

1

沈阳市皇姑区聋人学校

93

1

合计

33156

7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寒暑假两个月除外)。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9日至2021年02月0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2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纸质文件递交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2.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55号
联系方式: 徐阳 186*****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hgqzc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市长江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乔羽霆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附件:

标签: 保安服务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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