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前房子至龙口、纳日松至龙口高速公路招标公告

准格尔旗前房子至龙口、纳日松至龙口高速公路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前房子至龙口、纳日松至龙口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前房子至龙口、纳日松至龙口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字【2012】121、122号)批准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招标人为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前房子至龙口高速公路起点位于准格尔旗大路镇前房子村,与准兴重载高速公路前房子连接线 (大路至永兴段公路)进行顺接,后跨过牙尔崖沟向南平行黄河布线,经过大路圪旦东侧,路线转向东南避开准格尔旗蒙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高岭土矿,绕过柳树渠村,之后路线转向西南,经贾窑圪旦后沿薛窑线东侧向南,从脑包湾村东侧及薛窑线变电所西侧穿过,之后向南平行大准铁路布线,经城塔村东侧路线转向西南,经敖包湾东侧上跨大准铁路后,路线转向东南,依次下穿清大公路、水源路与荣乌高速,绕过哈木尔峁东侧后,向南沿着黄河至城坡村西侧避开城坡生态旅游建设项目,之后转向东南,跨过邬柳沟及五素沟,避开柏树坡煤矿、石岩沟煤矿、青春塔煤矿,路线跨过青春塔铁路专用线,向南经魏家峁村东侧与薛魏公路相接。本项目在魏家峁北侧通过设置魏家峁北互通与纳龙高速进行衔接。
工程规模:路线长度为63.437Km,全线设置特大桥2024m/2座、大桥13807m /31座、涵洞112道,互通式立交5处,分离式立交5处, 征用土地6227.57亩,拆迁房屋16409 m2。连接线长度为18.190Km(3条连接线),连接线设置桥梁1861m/3座, 征用土地814.40亩,拆迁房屋2229m2。前房子至龙口高速公路估算造价约 59.8064 亿元。
纳日松至龙口高速公路起点拟定于曹羊公路K45公里附近,本项目下穿曹羊线,并设置双喇叭互通立交实现与曹羊线的交通量转换,之后路线沿宝岛沟支沟北侧坡顶布线,在姬家梁上跨准朔铁路后沿宝岛沟北岸半坡布线,路线沿岛宝沟北岸布线至小石虎沟后,进入山岭区后途经杨家圪塄、阎家沟、头道敖包,然后沿内蒙古与陕西省交界线布线,路线经过石圪梁、贾家圪旦后上跨纳林川后经敖包坪、韩家圪旦,上跨十里长川后在侯家塔设置互通与规划的S103高速公路相接,路线继续向东延伸,终点位于魏家峁,与规划前龙高速公路相接,全长72.613公里。
主要控制点:曹羊公路、准朔铁路、姬家梁、窑子塔、杨家圪塄、壕羊线、阎家沟、头道敖包、省界、石圪梁、贾家圪旦、纳榆线、敖包坪、韩家圪旦、候家塔、规划S103高速公路、崔家峁、魏家峁、规划前龙高速公路。
工程规模:全线设置特大桥2座、大桥19座、涵洞71道,分离式立交2处,互通立交6 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按全线72.613km征用土地8293.85亩,拆迁房屋840m2。纳日松至龙口高速公路估算造价约 66.6418 亿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前房子至龙口、纳日松至龙口高速公路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总资产陆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净资产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
(3)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65%,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或税务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28日至2013年3月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湖滨路)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提供A4纸打印(加盖公章)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号。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现金形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邮 编:0103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张先生
网 址:http://www.nm-highway.com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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