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民政局所需档案EP模柜、文件柜等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档案局、民政局所需档案EP模柜、文件柜等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贺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贺兰县档案局、民政局所需EP模柜、文件柜等采购的招标事宜。为了保证所需设备达到技术先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及时和服务周到,决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招标事宜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交付时间、地点:
招标标的:EP模柜、文件柜等
编号:HLZC[2007]68号。
交付标的时间:2007年9月20日前。
交付标的地点:采购人处。
二、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证件
1、经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组织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未能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地址、单位全称、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及帐号、联系人;
4、其它有关资质证明;
  注:企业营业执照须提供原件,而投标人不能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或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
三、资格初审及索取领取标书时间、地点:
2007年9月5日至2007年9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分,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索取招标文件。
地点: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贺兰县银河西路文广局4楼,贺兰县宾馆对面)。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07年9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00时整,(招标人自下午8:3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开标时间:2007年9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00时整。
开标地点: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联系人:李金萍联系电话:****-*******
六、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贺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0951-*******魏学亮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0951-*******徐东
七、查阅本次招标活动的网址:http://www.nxhlcg.gov.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O七年九月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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