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脱硫石膏招标公告
生产用脱硫石膏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脱硫石膏已由公司办公会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cf761a5013d1411b26d367b">PYTL-HW-ZX-GK-2013-425-4565
2.2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生产用脱硫石膏约3000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具备标的物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4 .电子注册与报名
4.1 本招标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http://zb.hnicwx.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 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尚未注册成为河南投资集团供应商库正式会员的,需先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审核成为河南投资集团供应商库正式会员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投标活动。
4.3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8日至2013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4 报名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河南投资集团供应商库正式会员可登录平台直接报名,也可联系招标联系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不收费。报名通过的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其中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电子与纸质)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1日上午9:00,开标时间:2013年3月21日上午9:30。
6.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建材路10号 联系人:李宏宽
电话:****-*******/808
监督联系:马兴永 电话:****-*******
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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