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工作人员个人累积计量监测二次招标公告
放射性工作人员个人累积计量监测二次招标公告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放射性工作人员个人累积计量监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以最佳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放射性工作人员个人累积计量监测项目
1.2项目编号:延大附院*******
1.3采购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是根据《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的相关要求,对我院从事放射工作人员所佩戴的剂量仪进行的每季度监测计量服务,2020年度我院总监测次数为667次,2021年度将根据实际监测次数付费,每人每季度监测服务费用最高响应限价为80元。
2.采购要求
2.1服务要求:须在收到元件后一个月内将所有检测人员的检测数据报告单提交至院方。
2.2服务地点: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
2.3质量要求:须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国家标准GB188-2002)和《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国家标准GB128-2019)的要求进行检测,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可为医院提供放射性工作人员个人累积计量监测服务。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并提交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3)业绩要求:需提供近几年类似业绩的相关证明文件(2018年至2020年业绩)。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被诉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为准)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者个人投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
(5)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方式,不允许分包、转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 年2 月1日至2021 年2月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延边大学附属医院行政楼3楼招标办公室 领取采购文件。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2月22日15 时00 分,地点为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延边大学附属医院行政楼3楼招标办公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1 年2月23日15 时00 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延边大学附属医院行政楼2楼201会议室。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
联系人:全益
电 话:****-*******
招标监督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监察处。
疫情期间特别提醒:
(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需保持一米五以上距离,非必要情况下不得相互接触,现场听从招标办公室工作人员引导。
(2)供应商不得派遣需隔离14天但实际隔离未满14天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
(3)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承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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