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银高速公路闽清(梅溪)互通式立交工程施工A合同段、施工监理J1合同段招标公告
福银高速公路闽清(梅溪)互通式立交工程施工A合同段、施工监理J1合同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银高速公路闽清(梅溪)互通式立交工程初步设计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交建[2012]1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闽清县福银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国内银行贷款,其中资本金占50%,银行贷款占50%,招标人为闽清县福银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福银高速公路西洋大桥附近,地处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上埔村、里寨村,通过连接线与316国道相接。
2.2建设规模:福银高速公路闽清(梅溪)互通式立交工程采用单喇叭B型立交方案,主线起讫桩号YK66+420~YK67+410(ZK66+295~ZK67+315),互通主线长1.005公里,利用现有的福银高速公路,局部拓宽改建;互通匝道5条,共长3109.08米,其中AK0+000~AK0+380范围按市政路(36米)设计。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主线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4.5米;匝道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9.0米。
2.3施工A合同段招标内容
2.3.1招标范围和内容:福银高速公路闽清(梅溪)互通式立交工程施工A合同段,具体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边坡绿化、房建工程场地平整及应与路基土建工程同步实施的机电工程(供配电、照明和消防以及通信、监控和收费三大系统工程)的预留预埋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3.2本项目共设置施工合同段1个,本次对A合同段进行招标。
2.3.3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2.3.4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优良标准。
2.4施工监理J1合同段招标内容
2.4.1招标范围和内容:福银高速公路闽清(梅溪)互通式立交工程施工监理J1合同段,具体包括路基土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机电工程(供配电、照明和消防以及通信、监控和收费三大系统工程)、收费站房建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含试验检测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2本项目共设置施工监理合同段1个,本次对J1合同段进行招标。
2.4.3施工监理服务期: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43个月(准备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18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2.4.4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A合同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业绩条件:200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以来,投标人在国内独立成功完成过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桥梁工程施工。
3.1.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1.5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2施工监理J1合同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及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业绩及信誉良好的,并在人员、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2投标人业绩条件:200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以来,投标人在国内独立成功完成过高速公路路基土建、路面、桥梁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3.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质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其他要求: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2当同一投标人(含施工监理联合体中成员任何一方)同为施工、监理标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施工、监理标依次优先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3.3.3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业绩及项目经理、总工资格信息(总监资格信息),以及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被废标的理由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但在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发布的2011年度信用考核结果中被评为A、AA等级的,且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路基类的投标人,其业绩不做公示)。
3.4评标办法
3.4.1施工A合同段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3.4.2施工监理J1合同段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施工A合同段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2012年12月7日至2012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解放大街106号建设局五楼)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元,图纸(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以最终招标人公布的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每份售价1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2施工监理J1合同段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2012年12月7日至2012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解放大街106号建设局五楼)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元,图纸每份售价1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对本项目施工、监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1施工A合同段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3年1月3日上午8时30分至2013年1月3日上午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1月3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解放大街106号建设局五楼)本项目开标室。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2.2施工监理J1合同段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3年1月4日上午8时30分至2013年1月4日上午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1月4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解放大街106号建设局五楼)本项目开标室。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于2012年12月26日11 时30分前将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信息表(信息表格式将在出售招标文件时提供)送达招标人,若投标人未按时提交信息表,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料须与上述信息表实质内容相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但在2011年度信用考核中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办评为A、AA等级的,且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路基类的投标人,业绩资料可不必提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清县福银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闽清县梅溪路205号,邮编:350808
电 话:****-********,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 话:****-********、********转808、806,传真:****-********
联系人:林晶、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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