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服装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重点学科教学科研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闽江学院服装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重点学科教学科研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江学院
乙方:福建施洛天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HMZB[GK]*******的闽江学院服装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重点学科教学科研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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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3-1 | A******** 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及配套 | HLD、ENNE等 | 1(批) | 77500 | 77500 | 国内 | MX-04等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万柒仟伍佰元整(¥77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4.3交付条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完成合同标的系统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乙方提供合同标的产品技术参数要求中若有保修期的按投标响应文件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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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无息支付中标人合同总价款的100%。中标人须在申请付款时出具全额发票。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缴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回乙方。若在此期间出现违约和质量等问题,甲方将视出现问题的轻重程度,从保证金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直至完全扣除。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我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 14.1安装验收合格后,除招标及投标参数中已另行规定或国家行业另有更优规定的产品外,其余货物提供免费保修期分别为1年。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4.2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电话响应,乙方应在接到通知的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并解决问题。 14.3质保期后,乙方应提供或指定维护机构对货物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能在甲方提出问题后一日内给予答复,并在一周内派人到现场进行货物故障的维修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闽江学院 | 乙方: | 福建施洛天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梅峰路63号鸿梅山庄2#楼1层02店面 |
单位负责人: | 王宗华 | 单位负责人: | 傅美桑 |
委托代理人: | 李老师 | 委托代理人: | 林维中 |
联系方法: | ********0473 | 联系方法: | 137*****724 |
开户银行: | 工行福州大学城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
账号: | 140*****296******** | 账号: | ********8 |
签订地点: 福州市闽侯县
签订日期:2021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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