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备、材料等供应商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备、材料等供应商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湖南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备、材料等供应商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备、材料等
供应商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H-GK-****-*******
招 标 人:湖南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中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湖南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材料等供应商入库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湖南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的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质量,规范设备采购管理,加强设备质量控制,确保运营稳定可靠且运行成本低。根据国家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招标人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建污水处理设备、材料等(详见产品类别)第三方供应商库,招标人决定实行比选招标,凡符合比选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通过比选,获得入库单位有资格在湖南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承揽业务。本次比选,招标人对入库单位不承诺具体业务量,具体业务由湖南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入库单位中通过比选等方式确定。
二、比选内容及原则
1、项目名称:污水处理设备、材料等供应商入库项目
2、比选内容:污水处理设备、材料等供应商入库
3、比选原则:即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不同产品类别的供应商参与比选,确定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同一供应商具备不同产品的,可分别投标;允许地区代理商参与投标。
邀请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投标,根据比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每包前5名为最终入库单位。供应商库原则上每1年可动态调整1次。
4、产品类别
包号 | 产品类别 |
1 | 一体化设备 |
2 | 在线水质采样监测设备(国产品牌) |
3 | 在线水质采样监测设备(进口品牌) |
4 | 格栅类、闸门及启闭机 |
5 | 消毒设备 |
6 | 曝气设备 |
7 | 电气设备、自控仪表和监控 |
8 | 阀门、流量计 |
9 | 风机(磁悬浮) |
10 | 风机(空气悬浮) |
11 | 风机(罗茨) |
12 | 脱水机设备(板框) |
13 | 脱水机设备(带式) |
14 | 吸刮泥机 |
15 | 水泵、搅拌器(进口品牌) |
16 | 水泵、搅拌器(国产品牌) |
17 | 过滤系统(纤维转盘、滤布滤池) |
18 | 过滤系统(精密过滤) |
19 | 螺杆泵 |
20 | 反硝化深床滤池(进口品牌) |
21 | 反硝化深床滤池(国产品牌) |
22 | MBR(膜生物反应器) |
23 | 磁混凝 |
24 | MBBR(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 |
25 | 除臭 |
26 | 臭氧发生器 |
27 | 水解酸化 |
28 | 高效沉淀池 |
29 | 管材(金属) |
30 | 管材(非金属) |
31 | 次氯酸钠发生器 |
32 | 信息采集、上报系统 |
33 | 污水处理相关耗材(含碳源、PAC、PAM等药剂) |
34 | 实验室仪器 |
三、比选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需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申请人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申请人参加本次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注:1)比选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比选申请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四、比选申请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比选申请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申请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申请人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申请人参加本次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2、提供比选申请人取得的所有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包号的产品介绍及彩页,注明产品规格、参数、能耗、成本、价格等信息。
3、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1日17:00,以邮寄的方式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收件人:李清、朱健纲,收件电话:********365,收件地址为: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逾期送达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交邮的,不算过期),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招标人或比选委员会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
七、确定拟邀请比选申请人
1、招标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也可以由比选委员会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名单中每包确定不少于五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发出邀请,并发出招标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项目比选公告和比选结果在()进行公开发布。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商务广场A2栋18楼
联 系 人:邹女士
电 话:138*****4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联 系 人:李清、朱健纲
电 话:****-********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
申请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申请人参加本次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声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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