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塘科技文化未来中心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清水塘科技文化未来中心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清水塘科技文化未来中心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塘科技文化未来中心一期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发改备【2021】6号,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清水塘科技文化未来中心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工程地点:株洲清水塘生态科技产业新城文创商贸区内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104.85 亩,总建筑面积 27000m2,项目总投资99968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将以“4+1”的主要业态规划思路展开:其中“4”以 XR 爱国 主义教育基地、XR 亲子科技乐园、5G 智能体育中心、XR 应急体 验馆四个主要场馆为体验核心;“1”则将以原亚洲最高 133 米烟囱为主体打造大型光影文化主题科技秀。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内土壤修复工程、原有厂房建筑更新改造、室内外装饰装修、软硬件的安装及调试以及室外配套附属工程等。
2.4计划服务期:总服务期暂定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结算审计、资料备案移交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包括勘察工期、监理服务期;其中:勘察工期:9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以本招标项目的实际施工的累计工期另加质量保修期二年。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1)勘察服务:完成本招标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勘察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勘察等),提供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勘察内容要求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监理服务:本项目红线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等施工全过程所有监理服务(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3)造价咨询服务: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审核、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
(4)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包括项目和子项目的招投标管理、设计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围绕项目全生命周期进行的全过程管理,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竣工验收备案后办理工程结算及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接收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规划、施工等报建手续办理以及与项目建设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衔接,组织办理预算、结算评审,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的所有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3.1.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1.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5 拟任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如分级应为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另主要咨询服务负责人:
(1)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2)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证书;
(3)拟任项目造价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如分级应为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4)拟任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注:拟任项目负责人可由监理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3.1.6财务要求:√不提供。
3.1.7业绩要求:
√提供:近5年已完成的项目不少于1个全过程咨询业绩或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分别提供一个单项类似业绩合并包含勘察、监理和造价内容,可视为一项全过程咨询业绩。(注:招标文件中所有的“近五年”均指投标截止时间前1800天内)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81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须包含勘察、监理和造价内容)业绩,或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81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合并包含勘察、监理和造价内容,可视为一项全过程咨询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只接受具有监理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23日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房屋建筑—答疑”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现金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担保
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承诺的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六楼开标区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详见本公告附件)。
7.疫情期间投标须知: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9.项目监管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石峰区铜霞路霞湾新城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人: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湘银小区二期26栋三单元705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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