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升级及运维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前锋区】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升级及运维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升级及运维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一、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升级及运维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预算金额:2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单一来源供应商: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五、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证明材料
1、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国税或地税) 。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5、提供谈判之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若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六、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总要求
本次“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升级及运维项目”主要内容为:系统框架升级;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矿权、国有产权业务系统升级及运维;交易用户网上办事系统、电子文件制作系统、评标系统升级及运维等。在原有功能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新增相关功能(移动数字证书平台对接、保证金管理、档案归集、财政执行监管系统对接。
安排两名及以上运维人员,定期对系统进行定期日常维护。维护内容:
(一)公共资源业务管理子系统运行维护,内容包括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业务管理、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交易项目业务管理、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业务管理、政府采购项目业务管理。
(二)交易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运行维护,内容包括: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网上办事、投标人网上办事。
(三)电子文件编制子系统运行维护,内容包括: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四)电子开标评标(评审)子系统运行维护,内容包括:电子开标子系统、电子评标(评审)子系统。
(五)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定的其它业务板块等进行日常维护。
2、系统升级及维护内容
2.1系统升级内容目前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建成“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基本完成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业务的网上全流程交易。但是系统的技术框架陈旧,而且系统功能已无法满足中心的需求。
本次“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升级”主要建设内容为:系统框架升级、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矿权、国有产权业务系统升级、交易用户网上办事系统、电子文件制作系统、评标系统升级等。因本次交易系统升级主要为框架更新升级和功能新增,所以本次的交易系统升级会将原有系统的功能移植到新的平台,在原有功能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新增相关功能(移动数字证书平台、保证金管理、档案归集、财政执行监管系统对接)。
交易系统升级后可按照采购人后期实际需求对现有流程进行更改以及对审批流程进行更改。
2.1.1.系统框架升级
将现有.net框架升级为面向对象编程语言(java语言)框架。
2.1.2.系统安全性能
具有数组边界检测和Bytecode检测等安全功能,安全组件与F9框架捆绑集成,确保系统具备基础安全防护能力。并提供异常请求防护:可以针对包含sql注入攻击、CSRF(跨站请求伪造)、XSS(跨站脚本攻击)、机器人频繁请求攻击等攻击行为的异常请求进行拦截防护,同时支持可以对防护敏感字、防护级别和防护提示进行灵活的配置。
2.1.3.开放的平台
提供API管控,可以将内部计算能力通过API的形式开发出去,对API的调用授权、调用日志审计等,实现客户资源的有效利用,整合不同的应用,实现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
应用整合:从统一用户、单点登录、应用部署、应用监控等各个方面整合大量的碎片化应用,使得IT管控能力大幅提升。
2.1.4.平台合规性设计要求
本次系统升级数据规范严格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2.0)》中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交换共享数据的数据项格式要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受理暂行办法》及广安市财政局具体实施办法要求,以及对《数据规范》定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各类交易行为的统一标识码编码规则、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分类方法、分类体系和分类类目,进行系统升级建设。
2.2系统维护内容2.2.1.提供“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公共资源业务管理子系统运行维护,交易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运行维护,电子文件编制子系统运行维护,电子开标评标(评审)子系统运行维护等相关所有子系统)的维护服务,还包括软件本身的数据整理、与系统软件适配的调整;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电子档案的数据推送存储等。
2.2.2.指导和协助系统管理员诊断软件各种故障,制定维护和故障处理方法,协调并解决软件系统日常运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2.2.3.及时提供软件的补丁升级,升级后的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软件)须满足对交易中心已有系统(软件)功能的提升、缺陷的修正,根据交易中心的需要对软件进行个别的、小规模的修改(工作量不超过2个工作日)。
2.2.4.提供软件系统的移机、服务器的迁移、软件系统的灾难性恢复和应急处置。
2.2.5.与交易中心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
2.2.6.遇有重大活动需要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的,交易中心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做好配合工作,在活动期间提供人员保障及技术支持。
2.2.7.因设备或软件引起的系统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报告采购人,在修复设备或软件时提供配合。
2.2.8.在合同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派2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期现场维护、技术指导、网络维护等,并接受采购人管理。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技术人员提供办公条件等基本的工作保障。
2.2.9.根据要求,提供对系统管理员的培训、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
2.2.10.根据要求,对广安市前锋区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功能内容进行适实微调。
2.2.11.根据国家、省上最新数据接口规范按时、按质上传交易数据。
2.2.1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总体要求,对广安市前锋区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维护。
2.2.13.按照省、市每年出台的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及时升级完善功能。
2.2.14.按照中、省、市加强交易平台监管要求,对行政监管主管部门开放相关系统接口。
3、项目验收
3.1升级验收
3.1.1. 初验
(1) 成交供应商在将开发成果(系统)交付给采购人进行验收测试前,必须按采购人相关要求对系统进行系统集成测试、系统安全测试、系统性能(压力)测试等各种测试工作,并分别向采购人提交测试报告,并需经采购人审核通过。
(2) 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和设计开发计划完成设计开发且上述1.1中规定的测试工作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初验申请。
(3) 采购人于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和设计开发计划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初验,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必要的配合。
(4) 初验结果合格的,双方应签署初验报告。初验结果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进行补充开发或者调整,直至初验合格为止。成交供应商未能在合理时间(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开发,或补充开发仍不符合验收标准且存在实质性缺陷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
3.1.2.试运行
(1)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旨在进一步检验系统/程序的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验收标准。
(2)试运行为系统初验完成至系统终验完成之间的30日内。试运行期间,如系统/程序因设计开发存在问题而需停止运行进行调整的,试运行期自调整完成并恢复运行后重新计算。
(3)试运行期间,发现系统/程序存在设计缺陷、运行故障或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等问题,成交供应商有责任进行调整和修正,直到达到要求。
(4)成交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提出的需求。
3.1.3.终验
(1) 试运行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可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验)机构进行终验。
(2) 终验时,成交供应商应以电子文档或光盘的形式提交本合同项下,为采购人实施的技术文档。本合同的验收对象既包括软件系统的功能,也包含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技术文档(包括产品说明、系统设计、培训手册、业务操作手册、系统安装部署手册、运维手册等。如成交供应商的软件系统包含了第三方软件产品,则需提交第三方软件产品的使用许可合法证明。
(3) 终验结果合格的,双方应签署终验报告。终验结果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进行补充开发或者调整,直至终验合格为止。成交供应商未能在合理时间(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开发,或补充开发仍不符合验收标准且存在实质性缺陷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
(4)成交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提出的需求。
3.1.4.验收标准
(1)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文档、调试、BUG修订、并发压力指标、系统模块内容、运行稳定性等。
(2)系统/程序应能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功能需求。
(3)系统/程序应能持续、稳定运行,各种运行故障得到有效排除。
(4)成交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提出的需求。
(5)初/终验报告由成交供应商起草,经采购人确认后,双方共同签署。初/终验报告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3.2年度运维验收
3.2.1.按照上述“系统维护”内容逐条验收。
3.2.2.年度运维期间,不得出现安全事故(如系统无法正常注册、登录、投标等),不得出现泄密(如投标人报名信息、保证金缴纳信息等)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在服务费、服务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不超过两次。
5、功能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系统 | 功能 | |
1 | 交易平台升级内容 | 升级电子交易平台至7.X版本 | 1、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管理系统 |
2、交易用户网上办事系统 | |||
3、电子文件编制系统 | |||
4、电子开标评标系统 | |||
2 | 电子交易系统维护内容 | 公共资源业务管理子系统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业务管理 |
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交易项目业务管理 | |||
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业务管理 | |||
政府采购项目业务管理 | |||
交易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网上办事 | ||
投标人网上办事 | |||
电子文件编制子系统 |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 | ||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 |||
电子开标评标(评审)子系统 | 电子开标子系统 | ||
电子评标(评审)子系统 | |||
3 | 功能新增 | 移动数字证书平台对接 | 对接新点移动数字证书平台 |
保证金管理功能新增 | 新增保证金管理功能 | ||
电子档案归集 | 电子档案归集 | ||
财政执行监管系统对接 | 对接广安市财政执行监管系统 |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1年2月3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单一来源供应商应当准备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九、成交原则:
1、采购单位拒绝接受非单一来源供应商参与谈判。
2、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谈判。
3、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服务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
4、本项目实行一轮报价。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
傅女士 联系电话:****-*******
兰女士 联系电话:****-*******
李女士 联系电话:****-*******
何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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