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济南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评估编制项目需求公示

济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济南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评估编制项目需求公示

济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济南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评估编制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济南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评估编制项目,采购预算为35万元,共一个包。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具体数量及参数以采购文件的项目说明为准。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国家、省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文件及“关于印发《济南市区域能评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济发改资环(2019) 317 号)的要求,济南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需针对本区域内编制区域节能报告,提出本区域一定时期内的能源消费总量、强度和煤炭消费总呈控制目标,制定区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负面清单,实行项目分类管理,以审查通过的区域节能报告取代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节能报告,根据区域节能审查意见组织实施区域用能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从而达到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服务企业和落实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目的,具体详见磋商文件。3.需满足的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4.需满足的质量要求:合格。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6.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实施时间:详见磋商文件。实施地点为详见磋商文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月29日起,至2021年2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2-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济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沃德大道135号
联系人:徐法岩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明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济南市中阳光新路73欧亚大观C座1211室
联系人:许静联系方式:****-********
发布人:山东明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16时15分23秒********161430_********73.docx" target="_blank">1.29发节能评估编制需求方案.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节能评估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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